根据《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实施有关问题的规定》等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基金管理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及《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进行修订。
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修订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公司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本次修订是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进行的,可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变更基金合同的事项,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已履行规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于2019年11月4日起正式施行。
二、重要提示
1、本次修改遵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执行,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
2、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更新招募说明书(全文及摘要)将于2019年11月4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chinanature.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098-4800、021-60374800)咨询。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一:《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条款对照表
附件二:《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条款对照表
附件一:《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条款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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