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投保2年患癌,30万重疾险拒赔!法院说出一句公道话

最近几天在与大家分享保险案例的时候,管家特别留意了下大家的留言,发现不少朋友对于保险公司还是意见颇深。

其中说到最多的就是保险骗人,实际上“骗人的不是保险产品,而是人”。通过历年保险公司的理赔数据来看,保险理赔率高达97%,剩余的3%大多是因为各种各样形形色色的原因。

管家想说的是,保险是风险规避的工具,用得好是是我们的利刃;用不好则变成家庭的重压。但我们也不用过于恐惧理赔问题,因为我们的背后还有法院于与监管机构。

今天,我们就来看一则女子带病投保,2年后患癌,保险公司以未如实告知拒赔最后却被法院勒令赔偿的案例。

01 案例详情

2016年12月,杭州的阮某(化名)在某银行的理财顾问建议下给自己的母亲投保了一份两全险,保单项目为两全主险30万,附加癌症保险30万。

两年后,即2018年12月,阮某母亲因体检出现肺部异常,到医院住院治疗。手术前诊断为两肺多发结节,术后诊断为左下肺微浸润性腺癌。

女子投保2年患癌,30万重疾险拒赔!法院说出一句公道话

事后,阮某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而保险公司却以其未如实告知投保前的体检结果症状为由,拒绝赔付30万保险金,并解除了保险合同。

阮某对此表示难以接受,最终上诉至法院,法院一审根据双方证词,最终同意了阮某的诉求,要求保险公司支付30万元的重疾保险金,并承担原告案件受理费的一半2900元。

02 案例分析

未如实健康告知,出事后也能获得理赔?

乍一听,法院的审理逻辑,似乎是在支持大家去骗保?然而了解完案例经过,就会知道事实并非如此。

法院之所以支持阮某的述求,原因在于阮某在投保时已经向银行保险业务代理人周某明确表明自己的母亲先前有过体检异常——“在左肝体检中查出囊肿”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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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此次“未如实告知”并非是投保人的故意或者是重大过失导致的。根据原告所提供的聊天记录可印证,阮某明确告诉了保险代理人周某“我妈左肝体检出来有囊肿”的事实,因此并不存在原告故意隐瞒其体检以及体检各项指标的情况。

此外,周某作为保险业务代理人,相对普通的投保人而言,应具备更为专业的保险知识。在阮某已告知原告体检的情况下,未要求出示体检报告,也未进一步提出询问。

故保险公司理应承担由周某疏忽造成的不利后果。

03 管家提醒:做好告知,警惕不专业代理人

这个案例与我们先前分析的“带病投保”案例不同,在此案件中,投保人阮某展示了聊天记录等证据,主动告诉了业务员有关自己体检健康情况,但业务员并没有对此重视和负责,而是继续让阮某投保。

所以法院认为阮某并非恶意投保,判定保险公司赔付30万的理赔金。

正如我们先前所说,健康告知这一步在投保中至关重要,说难也难,说简单也简单。

女子投保2年患癌,30万重疾险拒赔!法院说出一句公道话

我们在做健康告知的时候,只要记住一点:“如实告知”,就能避免未来90%的理赔麻烦。而且不必因为害怕无法承保而隐瞒告知,大部分情况下我们都是能以标准体承保的。

即使身体有些小情况,保险公司也会考虑加费承保和除外承保这两个选项,直接被拒保的情况还是比较少的。在这里管家也教给大家两个小技巧:

①没提到的不用告知

如果发现在健康告知中,没有提及自己的身体的小毛病或者疾病,可以直接选否。

②查不出的不用告知

很久以前小诊所看的病,没有留下看病记录的疾病,这些保险公司同样也是查不到,因此也可以选否。(如果是使用医保卡购买相关药物,建议告知保险公司)

除了健康告知做好之外,也要警惕不专业的保险代理人。由于保险业行业信息不对称,保险产品本身复杂,买保险一定要找个专业人士协助,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像这次案件中,如果没有相关证据证明阮某如实告知了自己母亲的体检异常,可能最后的法院判定结果就不一定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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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也建议大家,在代理人协助投保的时候,可以留下相关的聊天记录,以防后续理赔出现问题时,没有凭证。

再次提醒,一味对比产品,而忽略健康告知流程,到出险是有拒赔风险的。即便侥幸通过官司拿到赔款,其过程也必然是劳神费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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