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济宁市事业单位第三批“优才计划”来啦

2019年

济宁市事业单位第三批“优才计划”

来啦

为集聚高层次专业化青年人才,蓄智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决定实施2019年济宁市事业单位第三批面向社会引进优秀青年人才计划(简称“优才计划”)。

引进范围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列学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A-”以上等次相应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16至2018年度全球TOP200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具有3年以上招商工作经历或省级(含)以上开发区经济工作经历应聘开发区岗位的人员;应聘鱼台县、金乡县、汶上县岗位的人员,可放宽至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应聘。我市其他在职人员报考,须经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并于报名截止日(11月13日)前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引进条件

2019年济宁市事业单位第三批“优才计划”来啦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1973年11月8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78年11月8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8日以后出生)。具有3年以上招商工作经历或省级(含)以上开发区经济工作经历应聘开发区岗位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学校、医院的人员,凡与学校、医院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管理岗位。应聘其他单位的人员,凡与应聘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

引进程序

公布信息

此次“优才计划”由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发布公告并组织网上报名。市属单位招聘岗位的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县(市、区)、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开区(以下简称“县市区”)属单位招聘岗位的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实施或由引才单位组织实施。

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8日9:00—11月13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11月8日9:00-11月14日16:00

报名网站: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jining.gov.cn/)

初审时间:2019年11月8日9:00-11月14日16:00

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初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会同招聘单位负责现场资格审查。

考试方式

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采用面谈、面试等方式进行。报名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以上的,先组织面谈,根据面谈结果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组织面试。面谈、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情景模拟、面试答辩、实际操作、说课试讲等多种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谈结果、面试方案、面试成绩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面向社会公布。

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

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进行聘前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

服务和待遇

聘用为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按照《关于印发2019年济宁市面向社会引进优秀人才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落实相关待遇。

聘用为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参照县市区引才政策执行,详情咨询所属县市区人社部门。

小贴士

1、“优才计划”公告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www.jnsi.gov.cn),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等需要公开的信息将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网站和县市区网站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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