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因存款银行没给鸡蛋被气住院,家属要求赔偿遭拒绝,你怎么看?

风谜


如果仅仅看题目,大多数人的第一感觉是老人贪小便宜导致了自己气病,但事情可能并不是这么简单。

张女士70多岁的公公婆婆到郑州银行大石桥支行办业务时,工作人员告诉他们银行搞活动,存3万元送25个鸡蛋。两个老人当天便存了3万,银行又称鸡蛋没了,要等第二天领。两老人第二天去领鸡蛋时,被工作人员告知他们不符合条件,不能领。张女士的公公问为啥不给,随即身体出现不适。对于是否对老人进行了及时的救助,双方有不同的说法,之后老人脑出血住院留下了后遗症。

银行解释称,他们的鸡蛋赠送活动是针对新增存款。张女士公婆存的3万元,是之前取出后来又存进去的,不属于新增存款。银行方面表示,愿意通过法律程序积极配合处理此事。

首先说办业务送鸡蛋这件事,从事情经过来看,当时银行工作人员应该是没有向两个老人介绍清楚什么样的存款才符合领取鸡蛋的条件,让两个老人理解成只要存3万元就能领鸡蛋。如果是这种情况,那显然是银行的过错,有为了吸取存款而误导储户之嫌。假如银行工作人员当时向两老人解释明白了,他们也不至于着急当天存3万去领鸡蛋。

而且,银行还告知当天的鸡蛋领完了,让两老人等到第二天领。这只有一种可能,银行工作人员当天并没有在意到两个老人的3万元是新增存款还是旧存款,只是吸引着老人将钱存了进去。

另外,这里面还有一个概念性的模糊问题,何为“新增存款”。按常人的理解,客户存入银行的每一笔钱都是新增存款。而依据银行的解释,必须是在存3万元之前,储户在该银行账户上的钱没有减少过,再存进去的3万元才会被认为是新增存款。这个文字游戏还挺伤脑细胞的,老年人想要理解,得费点儿神。

不少老年人有爱占小便宜的习惯,银行也正是抓住了老年人的这一特点,才想出了存款送鸡蛋的“妙招”。而在这位老人,确实得不偿失,按照8个鸡蛋一斤算,目前的鸡蛋价格是6元/斤左右,25个鸡蛋也就不到20块钱,实在犯不着动气。银行也应该就此事引以为戒,别再因几个鸡蛋而引出大麻烦。

不过,根据银行对此事所发布的公告显示,当时老人不适后,银行工作人员询问老人是否需要联系子女帮助,老人表示 :孩子们太远,老人原来也曾发生过这种情况,歇歇就好了。然后,银行为老人提供了轮椅让其坐上休息,陪同者推老人回家后又来还了轮椅,并未提及老人身体情况。

客观的讲,此事双方都有责任,银行工作人员未将活动详情解释清楚,老人气性也太大,而且之前身体也有过类似的状况。所以,老人家属也要依据老人身体的实际状况,理性的解决这件事,没必要动不动就要求赔偿。即便通过法律程序去解决,最终可能也是调解处理。

大家对此事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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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族社


我妈去年被招商银行拉去存款办卡,当时说好每月消费超过多少钱就给邮寄赠送两大袋洗衣液。招商银行只给了一个月就停止邮寄了为此我妈还找过银行,银行说寄出来我妈却没有收到老人气的不行。其实这就是银行内部人把这些赠品吞没了,老人就是小孩子,碰到这种事家里人就必须好好劝劝。


用户470263234373


估计是银行做活动,存款送鸡蛋什么的,之前见过我们这里有药房买药送五六个鸡蛋,因为每天数量有限(药店的营销手段),一些老头老太们一大早就在还没有开门的药店门口排起长龙,没有拿到鸡蛋的人还挺多生气得不得了,有人直接开骂。


若水317


评论前先了解一下发生了什么事情:

郑州的张女士婆婆银行办业务时得知“存三万块就可以领25鸡蛋”活动,老人于是从账户中取出3万元第二天又存了进去。第二天当老人满心欢喜来领鸡蛋时却被告知不符合活动要求,必须是新增存款才满足条件,老人一气之下晕倒人事不知,经医院初步检查是脑出血。

张女士要求银行赔偿,但银行认为发病是个人身体原因导致,建议家属走司法程序解决。

这件事银行存在过错,未列明活动规则涉嫌虚假宣传和欺诈,客户有权要求银行履行承诺,如果银行拒绝履行,可以向监管部门投诉。

银行这种活动套路太多了,一般情况下,被投诉银行会立即整改。

但是,即使整改银行最多就是兑现鸡蛋,甚至被监管部门罚点款,老人被气住院责任不会承担。

老人们穷怕了,爱占一点小便宜不应受到指责,但占不到便宜气出脑出血有点得不偿失。

众所周知,银行可不是傻子,存取钱再存进去就能兑换鸡蛋一般人都不会信,即使想占这个便宜也应该先问清楚。

说银行欺诈也好,虚假宣传也罢,现在人住院了,银行最多送上25个鸡蛋,何必呢?

从法律层面上讲,气死人真的不用偿命,没有恶劣情节(辱骂、诋毁)甚至一分钱都不会赔。像张女士婆婆这种情况,发病直接原因是自身疾病引起,即使走诉讼程序也很难支持赔偿。

大胆预测一下,在当前这个谁伤谁有理的环境下,这件事最终很可能由双方和解解决,至于补偿(不是赔偿)多少估计外人也很难得知。


民间那些事儿


占小便宜吃大亏,为了几斤鸡蛋就脑出血,真是穷疯了。平时贪小便宜贪惯了,没便宜可占还真受不了,活该不值得同情,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老人存款要鸡蛋、不给就生病就住院、家属就要银行赔款、什么罗辑思维、


手机用户60121851306


郑州的张女士婆婆银行办业务时得知“存三万块就可以领25鸡蛋”活动,老人于是从账户中取出3万元第二天又存了进去。第二天当老人满心欢喜来领鸡蛋时却被告知不符合活动要求,必须是新增存款才满足条件,老人一气之下晕倒人事不知,经医院初步检查是脑出血。张女士要求银行赔偿,但银行认为发病是个人身体原因导致,建议家属走司法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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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看法:该案当中银行并不负责任。

看了下很多人的回答,都认为该案当中银行发出了邀约,老人通过自己的行为表示承诺之后,银行即应当履行约定交付鸡蛋。

但是个人并不赞同,银行年底由于业务原因需要保证支行的存储金额达到一定要求,故而才会推出该活动,目的主要是通过这个活动增加客户的存款数额减少银行的资金压力,但是老人得知银行存三万就可以领取鸡蛋之后取款在存款的行为,并不能解决银行的问题,自然肯定不符合本次活动的要求。如果老人是在得知活动前提出款项,之后再存入那么无可厚非,我认为符合活动的条件;但是如果是在得知活动后故意提取在存入,那么显然这里也有违诚实守信的原则。

其次银行在整个事件当中尽到了相应的照顾、照料的义务情况下,而且老人病发系由其自身原因导致的情况下,应当由老人自己承担相应的责任。

个人建议:商户活动内容应当避免歧义。

之所以很多人认为银行应该承担责任,无非是在于“新增资金”的理解,那么如果银行明确在本活动发布时间后取款并存入的不享受本活动优惠,我想就可以避免类似的争议。所以任何商户在对外做营销活动的时候,应当吸取本次教训,在活动内容上应当极力避免发生争议的地方。


麋鹿说法


这件事情告诉我们,存款不能放在同一家银行。

如果农行搞活动,你就从工行取了钱存进去,就可以得到鸡蛋。

如果建行搞活动,就再从农行取出来存进建行。

总之,鸡蛋不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面是有道理的。


我心渡


老人因为相信存款送鸡蛋但是却没得到鸡蛋被气住院,家属要求赔偿遭据,这说起来非常可笑,但是又是常见的社会问题,认真起来,严格上却属于法律问题。

比如超市搞优惠活动,比如银行搞揽储送礼,的确就会有很多老人赶着躺去排队。如果说,纯粹从一个“活动”来看,只要有人排队参与活动,活动方就必须满足参与者的要求——这个从《合同法》角度来看,活动方的活动宣传(不论是传单宣传,还是电视广告宣传)已经发出“合同要约”,而作为要约,并不要求对方有“应约”,只要对方按照“要约”要求,满足“要约”的“合同条件”,即可享受“要约”的合同结果或者成果——包含给予利率优惠或者类似送鸡蛋——除非该宣传或者要约有“明确”时间限制和名额限制,否则,都应视为“对方接受要约”而活动方则负有“合同义务”!

不同于公众的普遍认识,认为活动方拥有“最终解释权”——事实上,所谓“拥有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属于“格式条款”,即霸王无效条款——前提依旧是活动方比如银行的确规定了“人数”或“时间”限制或者截止条件。否则,则银行作为活动方属于“合同违约”,如果真的起诉诉讼银行,应该依法判银行履行合约——而对于老人因此而住院,其住院的前提是“活动方”银行违约在先,因此,纯粹从法律责任角度来看,银行“拒绝赔偿”属于耍赖和单方面无效行为,不会得到法律支持。

反过来说,一个人,如果因为几个鸡蛋,或者一个活动,就能“气的住院”,本身这个人的心智就已经不正常。如果遇到一个较真的人,可以保留银行活动宣传而起诉银行,而没有起诉反而自己气的住院,只能说明老人过于“死量小”。

如果懂法守法的人,比如银行,负有明显责任,应当寻求“和解”而不是“拒绝赔偿”,如果老人家属懂法,起诉银行,银行必然败诉!


屠龙刀fei0598


帮老太说话的十有八九也是喜欢占小便宜的人,即便银行有一定的表述问题,本就是一笑而之的事情,却要当场脑梗、子女闹事……是否真实反映了这一家人的格局,报应不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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