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任免职名单
(2019年10月31日毕节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免去:
曾珊的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职务。
李华业的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天伟的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秦宝键的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周再佳的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任命:
张宇为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马永江、肖世华、刘勇、黄琨、蔡明芸为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
黄梅为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决定免去:
朱永德的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毕节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严琪为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毕节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编审:陈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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