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關法院審理首例涉及黑惡勢力“保護傘”案件

蘭州晚報訊10月29日,城關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原蘭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治安行動大隊教導員陳某某涉嫌受賄罪、行賄罪一案。

被告人陳某某於2018年12月27日因受賄問題被城關區監察委員會立案調查,並於2019年7月4日被城關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決定逮捕。

城關區人民檢察院指控,陳某某在擔任治安行動大隊教導員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82.4萬元(已退贓77.4萬元),並在監管、檢查等工作方面給予他人幫助,同時還有向他人行賄5萬元的情況。該案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城關區法院審理的首例涉及黑惡勢力“保護傘”案件。

為確保庭審活動的有序進行,庭審前,合議庭組成人員細緻審閱案卷材料,組織控辯雙方召開庭前會議,充分做好庭前準備工作。庭審過程中,被告人當庭認罪並悔罪,案件將擇期宣判。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許沛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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