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DP、DDU、DAP的區別你都知道嗎?

DDP和DDU這兩種貿易術語在貨物的進出口中也經常會被使用到,而很多出口商對這些貿易術語的瞭解並不深,因此在貨物的出口過程中經常會遇到一些不必要的麻煩,那麼,究竟什麼是DDP和DDU,這兩種貿易術語究竟有哪些區別?今天,小編就為大家作個詳細介紹。


DDP、DDU、DAP的區別你都知道嗎?


什麼是DDU?

DDU的英語為“Delivered Duty Unpaid”,也就是“未完稅交貨 (指定目的地)”。這種貿易術語是指在實際的工作過程當中,出口商和進口商在進口國的某個地方進行貨物的交付,在其中,出口商必須承擔貨物運送到指定 地點的一切費用和風險,以及辦理海關手續的費用和風險。但是要特別注意的是,在這裡邊並不包括關稅、捐稅以及貨物進口時所需要支付的其他官方費用。進口商 則需要辦理因為沒有能夠及時辦理貨物的進口結關流程而額外引發的費用和風險。

一般來說,DDU所涉及到的費用明細還是比較雜的,如果使用這種貿易術語,進口商在跟貨代確認價格的時候,一定要讓對方留下書面文字,並且蓋章留底,以免發生後期的糾紛問題。

什麼是DDP?

DDP的英文為“Delivered Duty Paid”,意為“完稅後交貨(指定目的地)”,這種交貨方式是指出口商在進出口雙方指定的目的地辦理完進口清關的手續後,再將貨物交給進口商。

在這種貿易術語下,出口商需要承擔將貨物運送到指定的目的地過程中的一切風險,還需要辦理目的港清關手續,交納稅費、手續費和其他費用。可以說,這種貿易術語下,賣家所需要承擔的責任是最大的。如果賣家無法直接或者間接取得進口許可證,那麼還是應當謹慎使用這種術語。


DDP、DDU、DAP的區別你都知道嗎?


DDU和DDP的區別有哪些?

DDU和DDP的最大區別,主要在於貨物在目的港進口清關過程中的風險和費用究竟由誰承擔的問題。如果出口商有能力完成進口報關,那麼就可以選擇DDP,如果出口商沒有能力辦理相關事項,或者不願意辦理進口手續、承擔風險和費用,那麼則應該使用DDU術語。

以上就是DDU和DDP之間的一些基本定義和之間的區別介紹了,在實際的工作過程中,各位出口商一定要根據自己的實際工作需求,選擇合適的貿易術語,這樣才能夠保證自己工作的正常完成。

DUU和DDP費用怎麼算:

Fob金額.加上:1、出口口岸所有的local charge 2、海運費(不管是正的,還是負的)就是cif金額了 如果要ddu:加上目的港的local charge 如果要ddp:再加上目的港的關稅

DAP和DDU的區別:

DAP(Delivered at Place) 目的地交貨條件(加填指定目的地)它是2010通則的新術語,DDU是2000通則的術語,2010裡已經沒有DDU了。DAP的條款約定如下:目的地交貨 本術語適用於任何運輸方式中的一種或多種,是指在指定目的地,將到達的 運送工具上準備卸載的貨物交由買方處置時,即屬於賣方交貨,賣方負擔貨物運 至指定地的一切風險。當事人最好能清楚地列明約定目的地內的地點,因為至該 地點的風險均由賣方承擔。

A 賣方的義務:

A1 一般義務 賣方必須要題提供符合買賣合同中的貨物及相符商業發票,以及合同可能要 求的任何其他符合證據。自A1至A10 項中所提及的任何單據,如當事人有約定 或有慣例時,採用電子記錄或者程序具有同等的效力。

A2 許可證、批准證書、安全通關及其他手續 當需要辦理通關手續時,賣方必須要自負風險與費用,以取得任何出口許可 證或其他官方批准文件,並辦理貨物出口及其在交貨前通過任何國家運送時所需 的一切通關手續。

A3 運輸與保險契約

a)運輸契約 賣方必須要自負費用訂立運輸契約將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或位於在指定目 的地的約定地點(如有),如該特定地點未經約定,或不能依照實務做法確定,則賣方有權選擇在約定目的港或目的地最適合其本意的地點交貨。

b)保險契約 賣方並無對買房訂立保險契約的義務。然而,賣方必須要應買方請求,並由 買方負擔風險與費用(如有),提供買方為取得保險所需的信息。

A4 交貨 賣方必須要D於約定日期或約定期限內,在指定目的地(如有),將貨物放置 於到達的運輸工具上準備卸貨的貨物交由買方處置。

A5 風險轉移 賣方負擔貨物滅失或損毀的一切風險,直至貨物已經依照A4 項交付時為止, 但B5項所載明狀況中的貨物滅失或毀損不在此列。

A6 費用的劃分 賣方必須要支付

a)除依照A3 款而產生的費用外,有關該貨物的一切費用,直至貨物已 依照A4 項交付時為止,但如B6 項情形下而應該由買方支付者除外;

b)貨物在目的地,依照運輸契約系由賣方負擔的任何卸貨費用;

c)當需要辦理通關手續時,出口所需的通關手續費用,及出口應付一切關 稅、稅捐及其他費用,以及按照A4 項交貨前,貨物通過任何國家運送時的費用。

A7 通知買方 賣方必須要必須給予買方所需的任何通知,以便於買方能夠採取通常必要的 措施以接收貨物。

A8 交貨單據 賣方必須要自負費用提供買方能夠如 A4/B4 項情形而接收貨物的單據。

A9 檢查、包裝、標示 賣方必須要支付依照 A4 項交付貨物所需的檢查(如檢查品質、丈量、過磅及計數)費用,以及如何由出口國要求強制裝運前檢驗的費用。賣方必須自付費用包裝貨物,除非按照慣例貨物無需包裝。除非訂立運輸契約前買方已經通知賣方特別的包裝要求,賣方得以依照合適貨物運送方式包裝該貨物,包 裝上應該有適當的標示。

A10 信息的協助及相關費用 在可適用情況下,賣方應該依照買方請求,並由買方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以適時方式,為買方提供或給予以取得買方為貨物進口,及(或)未貨物運送至最終目的 地所需的任何單據及信息,包括與安全有關的信息。賣方必須要補償買方如 B10 項情形而由買方提供或者給予協助以取得單據及信息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B 買方的義務

B1 一般義務 買方必須要按照合同約定支付貨款。自 B1 至B10 項中所提及的任何單據,如當事人事先約定或有慣例時,電子記錄或程序具有同等效力。

B2 許可證、批准證書、安全通關及其他手續 當需要辦理通關手續時,買方自負風險與費用,以取得任何進口許可證或者其他官方批准證書,並辦理貨物進口的一切通關手續。

B3 運輸與保險契約

a)運輸契約 買方對賣方並無訂立運輸契約的義務。

b)保險契約 買方對賣方並無訂立保險契約的義務,買方必須要按照賣方要求,提供賣方取得保險所需的信息。

B4 接收貨物 當貨物如 A4 項情形交付時,買方必須要接收貨物。

B5 風險轉移 買方自貨物如 A4 項情形交付時起,負擔貨物滅失或損毀的一切風險。如果 a)如買方未能按照B2 項履行其義務,則其負擔因而產生貨物滅失或損毀的一切風險;或 b)買方未依照B7 項發出通知;則其自約定交貨日或期限屆滿日起,負擔貨物滅失或損毀的一切風險,但以 該貨物已經清楚地辨認其為該合約的貨物為條件。

B6 費用的劃分 買方必須要支付 a)自貨物如A4 項情形所交付時起有關該貨物的一切費用;b)於指定目的地自到達的運輸工具為接收貨物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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