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取消物业公司,转由街道办事处管理小区事物,你觉得可行吗?

黑猫74576796


法律微言明确回答你:取消物业公司,归街道办管理,只会比现在更差,不会比现在更好!

现在解决问题的关键,不是取消物业,而是怎么监管好物业,让他们认清自己的位置,更好的服务业主。

试想一下,物业公司是近些年的新兴产物,以前没有物业公司的时候,我们的小区归谁管理?有人会较真,那时候穷,还没有现在这么大规模的封闭小区,那么我们居住的社区或者村居归谁管理?还不就是街道办及下属社区,乡镇及下属村委会他们。

你觉得在他们的管理下,你的生活是变好了?还是变坏了?法律微言是觉得在他们的管理下有些问题:

其一,无论是街道社区还是乡镇村委,是具有公权力的部门。面对公权力,个人单薄的力量很难去抗衡,多年的经验告诉我们,想要把公权力关进笼子,是有多么的困难。所以,如果把管理权给他们,按照公权力的惯性,估计你知道可能发生什么?因为一直以来我们的生活就是这样;

其二,街道、乡镇工作人员稀少,他们除了要面对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各项任务,还有基础的行政管理职责,工作压力可谓大之又大,哪有功夫和闲心管理没有考核的任务。退一步讲,即使把小区管理纳入考核范围,一个街道对应的那么多小区,一个小区又会出现那么多问题,你觉得多少工作人员才能应付这样的局面?

其三,在退一步,即使街道愿意管,也有能力管,但是谁来监督他们,如果他们在管理中出现让你不满意的地方,那你要怎么办?去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再出现管理中的失职、权力寻租、腐败、受贿现象,你有足够的能力去收集证据,去纪委举报他们中的腐败分子吗?现在的物业公司,至少在法律上,业主委员会还有权利跟他们解除合同,那么业主委员会有权利脱离街道的管理吗?

所以现在问题的是关键,就是怎么把物业,变成真正为业主服务的物业?法律微言认为,当前有以下几点急需改进:

1、彻底改变新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困难,老小区业主委员会僵化,不发挥作用的现状!业主委员会必须是全体业主选举出来的,不能是街道和物业商量出来的,更不能是虚假代表业主的利益。让业委会真正发挥作用,首先就要做到业委会里的委员是业主选举并代表广大业主利益的;

2、出台详细法律解释或者实施细则,鼓励业主委员会积极发挥作用。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了业委会的权利: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这里的每一项权利,都是悬在物业公司上的利剑,但是利剑不能光悬在物业公司头顶,从物业从来不会惧怕,必须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让业委会的剑真正砍到不作为、乱作为的物业公司头上,让他们真正改变意识,认识到业主才是物业公司的衣食父母,彻底扭转他们的服务意识;

3、建议“物业属地化管理”,何为属地化?就是要发挥街道办对物业的监督作用。小区的管理不是交给街道办,而是让街道办来属地管理物业公司。让业主投诉有门,让物业能被监督,让行政权力约束物业的管理权。

再简单总结一下:

1、街道办是国家行政机关,不能用行政权力来管理小区的民事事务;

2、物业公司的所有经费来源业主,理应为业主服务,受业主监督;

3、业主委员会是当前物业管理问题中的突出棘手问题,解决了业委会的问题,也就解决了大部分物业的问题;

4、物业的属地化管理,促进行政权力对物业管理权的监督,让业主投诉有门。


微言不耸听


我认为可行。1.政府主导,不以赚钱为目的。2.小区居民低工资自主参与,以服务自己为目标,将物业工作成为小区居民的健康意识和自觉行动(需一些时间)。3.使业主委员会不虚设,不空转,居民便于行使监督权,管理权。逐步行成未来社区民主管理构架(及村民自治)。4.财务社区管,小区集体权力或民主支配,年度民主核销。基层政府权力直接进入小区,有利于解决质量、环境等基础问题。5.发挥和调动小区居民中各类能工巧匠、管理人员的积极性。6.部分物业工作可实行义务劳动解决,实行门前三包,楼单元公共区域值日等,充分调动每户居民和每个人的积极性,同时也有利于孩子们的教育和培养。7.有利于完善社区党组织建设,发挥小区所有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艾声1


为什么很多人同意取消物业,问题的关键是,没有规范的管理,物业公司由物业办管理,就像是亲爹亲妈管儿子,那还有个好,管着管着就成一家人了,结果就是物业腰杆子硬了,有人又说了,成立业委会,时间长了,业委会也会被物业公司收买了,因此就会有那么多人同意取消物业公司。

所以不如给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直接管理,避免了很多问题,这也是一级政府应尽的责任!


天海奇才


可行,非常可行。小区最常见的问题,一是卫生,二是治安,三是水电气道路停车等问题。公共区域的卫生和治安社区已纳入统筹管理,水电气等由专业公司负责维修服务,道路纳入城市规划,停车有专门的停车场和业主停车位。这样才能建立起开放、和谐、文明的社区,才能避免严重干预居民业主的正常生活、侵占业主利益的情况,甚至涉黑欺压业主。


海风3130


我们小区的物业公司跟他妈大爷似的!穿着保安制服背着手,迈着方步溜达。小区内不牵绳遛狗、攀树摘花的、不按车位停的等在面前发生,出现。你跟他说,他说:“我管的了吗?你有本事你管呀!”我交物业费是干嘛?物业公司天天想着怎样动用“维修基金”,动辄就是几百万。入住小区前像个猫,进小区后就个狼,吃了脑满肥肠后,就是物主遭殃!接着又换一波。猫变狼又演一遍。所以坚决拥护取缔物业公司!!!


礼恭33


那是不可能的!政府工作职能太多,不能为一件事专职!目前物业管理还在发展探索中,随着社会发展,不断完善之中,将来越来越好的!




步行者1966日行万里步


一定可行,街道是非了盈利机构,顶多是懒政,但早晚会办事。物业要赚钱,只有少干或不干。


ALZHEIMER


可行,而且大有可行,中国的街道办必须承担这项工作,无论从社会效益,还是提高中国人总体的环境治理,和人的管理都是十分必要的,利国利民,费用由业主出,每月公布费用的使用情况,招聘有素质的大学毕业生,成立专门的所辖街道的物业管理机构,中国人的精神面貌,和生活环境将有一个大改观,现在的物业公司太黑了,都是一些不良的人把持着,危害社令!


海阔天空4472976464730


物业公司与其他公司一样属于社会主义经济体之一,他的存在与否不是由政府机构决定,也不是由法律决定,而是由市场决定。如果一个物业公司服务质量好,诚实守信,就会有更多的业主需要他们,聘请他们,那么,他们就有市场,就有存在的空间;反之,那个物业公司就只有倒闭的命运。

一个小区是否需要物业公司,不是小区那少部分不守诚信,不履行义务,千方百计不交物业服务费的人说了算,小区是全体业主的小区,小区公共事务由小区双过半业主说了算。

一些人,天天在网络上瞎嚷嚷“取消物业”,你先掂量掂量自己有多少份量,在自己小区里说话有几个人听,你能说服几个人认同你的观点,先取消自己小区的物业,搞搞实验,看看行不行得通。如果效果很好,自然有人来取经,自然能得到推广,那时,你就是专家。就像1978年安徽小岗村搞包产到户一样。

我所说的话,你看不惯,忍着,不要评论,你反对的话,我也没兴趣。有本事,去行动。只说不练,空把式,没劲得很。


尚房揭法


物业小区需要物业公司管理,这是多少年经过实践检验的,我们这里的物业公司是自负盈亏的,是受城管局监督,检查,问题整改等全方住监管,每月不同小区,不同公司都要打综合分,年底总分和物业公司工作态度,都会影响今后的小区物业管理资格招标,城区街道对辖区各小区工作起指导和监督作用,还对城管局对小区的意见和建议,起到落实和督促物业公司及时整改,以便使工作不断提高,我见到的物业公司都挺有责任感的,每个小区都有几个常年不交费的个人,很无赖,大部分人交费买来的物业服务,个别无赖免费受用,我提议每年物业公司把交费情况公布出来,老赖喜欢过二,三年换物业公司,这样新公司收费员会说以来算了从今年开始交,老赖会找各种理由不交费,物业也没办法,所以物业工作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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