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取消物業公司,轉由街道辦事處管理小區事物,你覺得可行嗎?

黑貓74576796


法律微言明確回答你:取消物業公司,歸街道辦管理,只會比現在更差,不會比現在更好!

現在解決問題的關鍵,不是取消物業,而是怎麼監管好物業,讓他們認清自己的位置,更好的服務業主。

試想一下,物業公司是近些年的新興產物,以前沒有物業公司的時候,我們的小區歸誰管理?有人會較真,那時候窮,還沒有現在這麼大規模的封閉小區,那麼我們居住的社區或者村居歸誰管理?還不就是街道辦及下屬社區,鄉鎮及下屬村委會他們。

你覺得在他們的管理下,你的生活是變好了?還是變壞了?法律微言是覺得在他們的管理下有些問題:

其一,無論是街道社區還是鄉鎮村委,是具有公權力的部門。面對公權力,個人單薄的力量很難去抗衡,多年的經驗告訴我們,想要把公權力關進籠子,是有多麼的困難。所以,如果把管理權給他們,按照公權力的慣性,估計你知道可能發生什麼?因為一直以來我們的生活就是這樣;

其二,街道、鄉鎮工作人員稀少,他們除了要面對上級下達的各項指標,各項任務,還有基礎的行政管理職責,工作壓力可謂大之又大,哪有功夫和閒心管理沒有考核的任務。退一步講,即使把小區管理納入考核範圍,一個街道對應的那麼多小區,一個小區又會出現那麼多問題,你覺得多少工作人員才能應付這樣的局面?

其三,在退一步,即使街道願意管,也有能力管,但是誰來監督他們,如果他們在管理中出現讓你不滿意的地方,那你要怎麼辦?去提起行政訴訟?如果再出現管理中的失職、權力尋租、腐敗、受賄現象,你有足夠的能力去收集證據,去紀委舉報他們中的腐敗分子嗎?現在的物業公司,至少在法律上,業主委員會還有權利跟他們解除合同,那麼業主委員會有權利脫離街道的管理嗎?

所以現在問題的是關鍵,就是怎麼把物業,變成真正為業主服務的物業?法律微言認為,當前有以下幾點急需改進:

1、徹底改變新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困難,老小區業主委員會僵化,不發揮作用的現狀!業主委員會必須是全體業主選舉出來的,不能是街道和物業商量出來的,更不能是虛假代表業主的利益。讓業委會真正發揮作用,首先就要做到業委會里的委員是業主選舉並代表廣大業主利益的;

2、出臺詳細法律解釋或者實施細則,鼓勵業主委員會積極發揮作用。

《物業管理條例》規定了業委會的權利:
(一)召集業主大會會議,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
(二)代表業主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三)及時瞭解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監督和協助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四)監督管理規約的實施;
(五)業主大會賦予的其他職責。

這裡的每一項權利,都是懸在物業公司上的利劍,但是利劍不能光懸在物業公司頭頂,從物業從來不會懼怕,必須出臺具體的實施細則,讓業委會的劍真正砍到不作為、亂作為的物業公司頭上,讓他們真正改變意識,認識到業主才是物業公司的衣食父母,徹底扭轉他們的服務意識;

3、建議“物業屬地化管理”,何為屬地化?就是要發揮街道辦對物業的監督作用。小區的管理不是交給街道辦,而是讓街道辦來屬地管理物業公司。讓業主投訴有門,讓物業能被監督,讓行政權力約束物業的管理權。

再簡單總結一下:

1、街道辦是國家行政機關,不能用行政權力來管理小區的民事事務;

2、物業公司的所有經費來源業主,理應為業主服務,受業主監督;

3、業主委員會是當前物業管理問題中的突出棘手問題,解決了業委會的問題,也就解決了大部分物業的問題;

4、物業的屬地化管理,促進行政權力對物業管理權的監督,讓業主投訴有門。


微言不聳聽


我認為可行。1.政府主導,不以賺錢為目的。2.小區居民低工資自主參與,以服務自己為目標,將物業工作成為小區居民的健康意識和自覺行動(需一些時間)。3.使業主委員會不虛設,不空轉,居民便於行使監督權,管理權。逐步行成未來社區民主管理構架(及村民自治)。4.財務社區管,小區集體權力或民主支配,年度民主核銷。基層政府權力直接進入小區,有利於解決質量、環境等基礎問題。5.發揮和調動小區居民中各類能工巧匠、管理人員的積極性。6.部分物業工作可實行義務勞動解決,實行門前三包,樓單元公共區域值日等,充分調動每戶居民和每個人的積極性,同時也有利於孩子們的教育和培養。7.有利於完善社區黨組織建設,發揮小區所有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


艾聲1


為什麼很多人同意取消物業,問題的關鍵是,沒有規範的管理,物業公司由物業辦管理,就像是親爹親媽管兒子,那還有個好,管著管著就成一家人了,結果就是物業腰桿子硬了,有人又說了,成立業委會,時間長了,業委會也會被物業公司收買了,因此就會有那麼多人同意取消物業公司。

所以不如給街道辦事處和社區直接管理,避免了很多問題,這也是一級政府應盡的責任!


天海奇才


可行,非常可行。小區最常見的問題,一是衛生,二是治安,三是水電氣道路停車等問題。公共區域的衛生和治安社區已納入統籌管理,水電氣等由專業公司負責維修服務,道路納入城市規劃,停車有專門的停車場和業主停車位。這樣才能建立起開放、和諧、文明的社區,才能避免嚴重干預居民業主的正常生活、侵佔業主利益的情況,甚至涉黑欺壓業主。


海風3130


我們小區的物業公司跟他媽大爺似的!穿著保安制服揹著手,邁著方步溜達。小區內不牽繩遛狗、攀樹摘花的、不按車位停的等在面前發生,出現。你跟他說,他說:“我管的了嗎?你有本事你管呀!”我交物業費是幹嘛?物業公司天天想著怎樣動用“維修基金”,動輒就是幾百萬。入住小區前像個貓,進小區後就個狼,吃了腦滿肥腸後,就是物主遭殃!接著又換一波。貓變狼又演一遍。所以堅決擁護取締物業公司!!!


禮恭33


那是不可能的!政府工作職能太多,不能為一件事專職!目前物業管理還在發展探索中,隨著社會發展,不斷完善之中,將來越來越好的!




步行者1966日行萬里步


一定可行,街道是非了盈利機構,頂多是懶政,但早晚會辦事。物業要賺錢,只有少幹或不幹。


ALZHEIMER


可行,而且大有可行,中國的街道辦必須承擔這項工作,無論從社會效益,還是提高中國人總體的環境治理,和人的管理都是十分必要的,利國利民,費用由業主出,每月公佈費用的使用情況,招聘有素質的大學畢業生,成立專門的所轄街道的物業管理機構,中國人的精神面貌,和生活環境將有一個大改觀,現在的物業公司太黑了,都是一些不良的人把持著,危害社令!


海闊天空4472976464730


物業公司與其他公司一樣屬於社會主義經濟體之一,他的存在與否不是由政府機構決定,也不是由法律決定,而是由市場決定。如果一個物業公司服務質量好,誠實守信,就會有更多的業主需要他們,聘請他們,那麼,他們就有市場,就有存在的空間;反之,那個物業公司就只有倒閉的命運。

一個小區是否需要物業公司,不是小區那少部分不守誠信,不履行義務,千方百計不交物業服務費的人說了算,小區是全體業主的小區,小區公共事務由小區雙過半業主說了算。

一些人,天天在網絡上瞎嚷嚷“取消物業”,你先掂量掂量自己有多少份量,在自己小區裡說話有幾個人聽,你能說服幾個人認同你的觀點,先取消自己小區的物業,搞搞實驗,看看行不行得通。如果效果很好,自然有人來取經,自然能得到推廣,那時,你就是專家。就像1978年安徽小崗村搞包產到戶一樣。

我所說的話,你看不慣,忍著,不要評論,你反對的話,我也沒興趣。有本事,去行動。只說不練,空把式,沒勁得很。


尚房揭法


物業小區需要物業公司管理,這是多少年經過實踐檢驗的,我們這裡的物業公司是自負盈虧的,是受城管局監督,檢查,問題整改等全方住監管,每月不同小區,不同公司都要打綜合分,年底總分和物業公司工作態度,都會影響今後的小區物業管理資格招標,城區街道對轄區各小區工作起指導和監督作用,還對城管局對小區的意見和建議,起到落實和督促物業公司及時整改,以便使工作不斷提高,我見到的物業公司都挺有責任感的,每個小區都有幾個常年不交費的個人,很無賴,大部分人交費買來的物業服務,個別無賴免費受用,我提議每年物業公司把交費情況公佈出來,老賴喜歡過二,三年換物業公司,這樣新公司收費員會說以來算了從今年開始交,老賴會找各種理由不交費,物業也沒辦法,所以物業工作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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