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部门联合发文,专项整治这些行为「附监督举报方式」

重要!【关于在全市开展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专项整治的通告


5部门联合发文,专项整治这些行为「附监督举报方式」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呼和浩特市委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部署,将严厉打击黄赌毒和黑恶势力与反腐、打伞、拍蝇结合起来, 溯本清源,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专项整治”行动,现通告如下:<strong>一、依法整治和打击重点(一)开展扫黄、打赌、禁毒工作重视不够、声势不足、办法不多、措施不力,辖区内黄赌毒违法和犯罪活动泛滥、打击整治成效不明显,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strong>(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或其近亲属直接或变相参与涉黄、涉赌、涉毒经营活动的;<strong>(三)为涉黄、涉赌、涉毒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袒护包庇、充当后台和“保护伞”的;<strong>(四)在办理黄赌毒案件时,办人情案、关系案,以及干扰和阻碍办案的;<strong>(五)辖区内黄赌毒违法犯罪团伙长期未被打掉,或与黑恶势力交织合流的;
<strong>(六)组织、操控、经营“黄赌毒”违法犯罪的;<strong>(七)放任、容留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的娱乐服务等场所;<strong>(八)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的参与者;<strong>(九)打击各类非法出版活动不力,清除网络传播淫秽色情及各类有害信息行为不及时,查办系列违法市场案件积极性不高,动真碰硬不够的。<strong>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是主动投案自首,且主动检举、揭发他人涉黄赌毒和黑恶势力犯罪以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充当后台和“保护伞”的,经查证属实,或者提供线索协助司法机关抓获犯罪在逃人员的,有立功表现的,视立功情况分别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拒不投案自首的,且继续进行涉黄赌毒和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或充当“保护伞”的,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将依法从严打击和处理。<strong>三、欢迎广大人民群众通过邮件、信件、电话积极检举揭发“黄赌毒”问题(政法部门、职能部门受理)和“保护伞”线索(纪委监委受理),举报人举报时,应尽可能详细提供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人员、过程以及“保护伞”的姓名等情况。我们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利,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
<strong>四、举报方式(一)中共呼和浩特市委政法委员会举报电话:4951060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1号市党政办公楼944室(二)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12388-2 邮箱:www.12388.gov.cn 地址:呼和浩特市阿吉泰路1号呼市纪委监委信访室(三)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举报电话:6699290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大街1号公安局办公楼321室(四)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举报电话:12318(文化)、12301(旅游),3456017(文化)、4608315(旅游)邮 箱:[email protected]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呼和浩特市委政法委员会
中共呼和浩特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呼和浩特市监察委员会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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