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問題頻發 該有中國版“少年司法”了

對未成年人犯罪該有中國版“少年司法”了

法舉目張

必要且合乎比例的懲戒,對於創設、維繫和運作未成年人司法是必不可少的。

“未成年人保護法不應該成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保護傘,建議修改相關的法律,予以嚴懲。保護未成年人很重要,預防未成年人犯罪也同樣重要。”10月26日上午,在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分組審議涉及兩部涉未成年人法規——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訂草案時,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委員譚琳的建議,引發了社會熱議。

未成年人司法也別忽視被害人感受

毋庸置疑,司法的光,要照到違法犯罪未成年人身上,督其改過自新、重返社會。但如果只是選擇性投射,而未及時有效回應受害者及社會對司法公正的認知、焦慮與質疑,則可能不符合司法比例性分配及實現原則,還可能會影響未成年人司法體系的建構和運作。

目前,世界上大多數法治國家對於未成年人違法犯罪處理有兩套司法體系:一是面對違法和輕微犯罪行為的少年司法,強調矯正、教育、迴歸,但不排斥懲戒;二是針對未成年人較嚴重犯罪的刑事司法,比較重視抑制、打擊、懲罰。目前我們的少年司法體系相對缺失,但正在構建中,此次《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兩法修訂,或許是個契機。

正是因為我們缺少相對獨立運作的少年司法,導致部分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因不達刑事責任年齡,而遊離於刑事司法處分之外,司法實務也因缺乏明確上位法依據,無法及時、有效通過司法化予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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