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嘉法院:平衡心理需求 促成案件调解

获嘉法院:平衡心理需求  促成案件调解

近日,获嘉县法院利用平衡当事人心理的方法,顺利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当庭握手言和,尽释前嫌。

刘某与徐某系同事关系,因急需资金周转,徐某向刘某借款50000元。按照约定的还款期限到期后,刘某多次催要该笔借款,但是徐某却迟迟不予归还,刘某无奈将徐某诉至法院。

该案庭分流到承办法官王永静手中,在征询被告是否有调解意愿时,因其与原告系同事关系,碍于面子,同意调解。我国传统道德文化中有以和为贵的思想,经过几千年来的历史沉淀,早已深入人心。承办法官抓住原、被告以和为贵的心理,充分耐心地倾听当事人陈述,同时采取背靠背的方式了解双方的内心期望值,从中发现双方利益需求的均衡点,经历几个回合的协商沟通之后,原、被告最终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一件几次送达未果、双方心存嫌隙许久的案件终于调解结案。

调解办案能手王永静法官告诉笔者,在民事案件的调解中,一要掌握调解火候,趁热打铁,速战速决;二要主动换位思考,使当事人对调解结果有逐步的认知和接受的过程;三要加强释法答疑,帮助当事人学会利益衡量和利弊分析,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促成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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