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故后占道“扯皮”不挪车,一周来6名司机被罚200元

按照法律相关规定,在路上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双方驾驶员应拍照取证后快速撤离现场,以免影响交通秩序。然而一周内,荷塘区发生的3起轻微交通事故中,双方驾驶员都在“扯皮”,还不听从交警指挥驾车撤离现场,6名相关司机都被处以200元罚款。

近期,荷塘交警大队启动轻微财损交通事故不迅速撤除现场集中整治。

10月30日上午,合泰路东往西方向发生一起轻微刮擦事故,双方驾驶员一直在僵持,由于事故车辆占据车道,造成道路拥堵。随后,赶到现场的民警要求双方驾驶员撤离,但对方还是不愿驾车撤离,此次后方车辆已经排起长龙,民警只能启动强制程序,并对两名驾驶员罚款200元。

10月29日和30日,在东湖路和石宋路也发生了同样的小刮擦事故,由于双方车辆拒不离开现场,民警同样对事故双方处以200元罚款。

荷塘大队副大队长周毅介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

“荷塘区是老城区,再加上近期不少路段都在施工,交通管理压力很大。”周毅说,司机在路上发生轻微事故如果没有及时撤离,不仅会影响交通秩序,也会耽误自己的时间。

小贴士

轻微事故如何快处快赔?

交警部门负责人介绍,凡在株洲城区道路上发生的未造成人员伤亡、每方车辆损失在2万元以内、双方车辆均有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双方对事故责任无异议的轻微交通事故均适用于快处快赔。

发生轻微事故时,先拨打122报警,在撤离现场前,对事故现场拍照。拍的照片要尽量反映交通事故发生的状态,包括现场所处地点(道路信号、标志标线等)、事故车辆车型特征(路面刹车印、散落物位置等)、事故车辆的车牌号码、撞击部位以及损坏情况、以该车道车辆行驶方向为参照物的事故车辆行驶方向等。交通事故发生48小时内,双方当事人可以携带驾驶证、行驶证、车辆保险单及事故现场照片和视频资料,共同驾驶事故车辆前往快处快赔中心处理。

城区快处快赔中心地址(工作时间为周一到周日,除春节以外的节假日均不休息)

石峰区:响田西路经仕小区桂花园2栋107

芦淞区:芦淞交警大队旁

荷塘区:红旗路市车管所正对面

天元区:体育中心奥林匹克大道下的株洲名骏汽车修理厂

渌口区:渌口镇漉浦东路领袖时代小区旁边的隆远汽车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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