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冬蕪湖將打響柴油貨車汙染“攻堅戰”

10月30日上午,蕪湖市生態環境局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自11月1日起,蕪湖將推出兩項措施加強機動車排放監管。同時,《蕪湖市柴油貨車汙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也將進一步強力實施,確保蕪湖碧水藍天不被汙染。

據蕪湖市生態環境局有關人士介紹,我市大氣顆粒物源解析初步顯示,機動車尾氣汙染對我市顆粒物的貢獻率基本在20%以上,部分時段、部分區域甚至達30%。據國家有關部門統計,2018年,佔汽車保有量7.9%的柴油貨車,排放了60%的氮氧化物和84.6%的顆粒物,柴油貨車汙染已成為機動車汙染的主要來源,需要下大力氣開展汙染治理攻堅。

蕪湖市生態環境局昨日宣佈:自11月1日起,蕪湖將全面按照新標準開展機動車排放檢驗,將增加註冊登記、在用汽柴油汽車外觀檢查、車載診斷系統(OBD)檢查以及柴油車的氮氧化物測試,檢查和測試結果直接運用於判定機動車排放是否達標。目前,全市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已基本完成新標準變更工作。

其次,有關執法部門將對路面行駛的柴油貨車開展遙感監測執法。2019年9月26日,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聯合制定了《關於對路面行駛柴油車開展路檢路查、遙感監測執法的通告》。《通告》規定,自2019年11月1日起,全天24小時開展遙感監測工作,執法部門不定期在蕪湖市行政區域內開展路檢路查,被檢對象涵蓋所有在蕪湖市轄區行駛的各地柴油車。

對於通過路檢、遙感監測等監測不合格的車輛,公安交管部門依據“駕駛排放檢驗不合格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交通違法行為代碼實施處罰(違法代碼6063,罰款200元,不記分);同時,由生態環境部門開具限期治理通知書,治理複檢合格後方可上路行駛。逾期不進行維修仍上路行駛的,生態環境、交通運輸部門將其列入監管黑名單,並將車型、車牌、企業等信息向社會公開,其違法行駛與超標排放情況由生態環境部門通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按每次200元予以處罰。

《通告》還規定,車輛經維修或者採用汙染控制技術後,大氣汙染物排放仍不符合國家在用機動車排放標準的,應當依法強制報廢。《通告》中還公示了路檢路查和遙感監測的工作流程圖以及我市遙感監測點位信息。

有關人士指出,打好柴油貨車汙染治理攻堅戰,是黨中央確定的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的七大標誌性重大戰役之一,對加快降低柴油貨車汙染物排放總量,打贏藍天保衛戰具有重要意義。歡迎廣大市民對各類汙染環境行為進行舉報,舉報電話:12369。相關政策、技術諮詢電話:0553-5017459。

大江晚報記者 夏成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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