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院:“网贷”案件“额小量大”被执行人集中在20到30岁

大众网·海报新闻10月31日北京讯(记者刘璐)近年伴随着“互联网+”理念及应用的深入,网贷逐步兴起,在为大众消费金融带来便利的同时,网贷随之衍生出的问题同样备受瞩目。31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近三年受理的网贷平台类执行案进行了调研分析,网贷案件呈现标的额小量大等特点,案件被执行人涉及年龄范围主要集中在20到30岁。

二中院:“网贷”案件“额小量大”被执行人集中在20到30岁

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

北京二中院执行三庭庭长梁立君介绍,仅二中院执行三庭2017年至2019年的1002件仲裁类执行案件中网贷平台类案件就占15.8%。其中,2017年网贷平台案件占当年仲裁案件4.6%;2018年网贷平台案件占当年仲裁案件15.1%;截至2019年10月21日网贷平台案件占当年仲裁案件21.7%。 由于网贷平台面向全社会且多为移动端APP操作,因此其涉及当事人人数众多,且借贷数额普遍较小。以2019年案件为例,以仲裁为执行依据的案件共447件,申请执行标的为58亿余元。网贷平台案件97件,申请执行标的为301万余元,标的额仅占当年全部仲裁案件标的额的0.05%,案均标的为3.1万元。97件案件中,标的额超过10万元的仅3件,标的额最小的仅1000元。案件量占比较大但标的额较小甚至是极小。 梁立君表示,网贷执行案件中,申请执行人相对集中。近三年,二中院审理的涉及网贷平台类案件中,申请执行人仅涉及八家主体(平台或公司或通过平台出借的自然人)。而被执行人均为自然人,且80%以上无法取得联系。案件被执行人涉及年龄范围相对集中,20-30岁之间较多,且多用于个人消费,但也不乏50-60年龄段的自然人;职业角色多元,有刚入职大学生,亦有公务员、军人等。 近三年,仅二中院执行三庭在办理的159件网贷平台案件中,近一半案件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无法联系、查无财产,并对其采取信用惩戒措施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执行完毕案件占35.2%,到位率偏低。 对于当下因网贷而出现的问题,梁立君提出和格式化电子借款合同存在不足;平台借贷存在违规行为;网贷平台自身风险控制制度不完善;借款人诚信缺失,面对执行案件选择逃避;部分被执行人不能妥善保管身份信息,甚至主动出借身份信息,导致背负债务等原因有直接关系。在近三年的审理的159件案件中,近80%的案件被执行人被采取信用惩戒措施,被限制高消费或者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中,有20%的案件因借款人迫于信用惩戒压力而被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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