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回上訴!2起惡勢力犯罪二審案件公開宣判

近日,大慶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2起惡勢力犯罪案件的7名上訴人及一審被告人進行了集中公開宣判。


駁回上訴!2起惡勢力犯罪二審案件公開宣判


公開宣判現場。張蔚天攝

上訴人王某某等惡勢力團伙在2015年至2017年期間,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向大慶某大學學生放貸,通過虛增借貸金額等方式形成虛假債權債務,實施“套路貸”違法活動;以暴力、脅迫、欺詐的方式或擺放花圈等“軟暴力”手段向在校學生及家屬索要“套路貸”債務,使在校大學生產生恐懼心理,無法正常上課和完成學業,亦影響了他人的正常生活、工作、經營,在校園內及其他區域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形成“惡勢力”。一審判決王某某等4名被告人分別構成詐騙、敲詐勒索、尋釁滋事罪,判處三年十一個月至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


駁回上訴!2起惡勢力犯罪二審案件公開宣判


公開宣判現場。張蔚天攝

上訴人任某某等惡勢力團伙自2015年4月以來,針對大慶某大學在校學生實施非法放貸行為,利用大學生缺乏社會經驗的特點,在放貸中以“行規”“手續費”“利息”等名義哄騙學生出具金額虛高的借條和收條,或者通過以貸還貸的方式壘高被害人債務,或者肆意違約、迫使被害人繼續向其借款,或者製作虛假資金流水,通過上述方法達到非法佔有債務人財物的目的。被告人任某某糾集魏某某、盧某某,利用盧某某看守所輔警身份,對被害人進行恐嚇、威脅、拘禁等行為,以此施加壓力迫使被害人償還虛假債務。上述行為嚴重影響被害大學生正常學習及身心健康,危害校園秩序和安全,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形成“惡勢力”。一審判決任某某等3名被告人分別構成詐騙、敲詐勒索罪,判處十年六個月至二年七個月有期徒刑。

對於此次集中宣判的2起惡勢力上訴案件,大慶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經過閱卷、公開開庭審理,聽取上訴人及相關辯護人的意見,認為一審法院認定上述兩個惡勢力團伙犯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依法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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