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已接近尾聲
不少交規、駕照管理制度相比較於之前也作出了不少變動更有地方性新規會在11月1號起開始執行具體是什麼交規作出了變動?
NO.1
關於駕考的問題
簡化駕照考試的資料現在只要帶著自己的身份證在11月1日之後就可以在全國範圍內的任一地區進行報名參加駕考全國通考
NO.2
強調C1準駕車型
如果沒有D類駕照只有C1駕照不能開摩托車若被發現屬於駕駛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
C1駕照一次記滿12分並且交警有權對其罰款200-2000元、拘留15日已有多地開始嚴查此類違法行為
NO.3C1駕照年審制度改革
以前C1駕駛證也需要像汽車一樣參加年審
但目前已經取消該制度
C1駕駛證不用再年審
在有效期滿90天內
到所屬交警分局辦理換證即可
NO.4新車上牌不用去車管所
現在4s店不僅可以辦理臨牌還可以在4s店內完成購車、上牌、領照一站式服務不用再去車管所
此舉預計年底前會在全國全面推行實現服務全覆蓋
NO.5取消兩證
交通運輸部規定對於4.5噸及以下的小型貨車不再配發道路運輸證交管部門也不能再對沒有從業資格證和車輛營運證的車輛及駕駛員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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