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廁所”竊賊被判

3月12日,張某竄至本市南開區一電子產品賣場,躲進二樓的洗手間,一直等到該商場當日終止營業後才從洗手間出來,在空無一人的賣場瘋狂實施盜竊。他在某商鋪庫房內盜取了播放器、耳機等貨品共計22件後逃離了現場,次日將盜竊來的貨品變賣。3月17日、18日,張某採取同樣手段至該店鋪庫房,共盜取耳機13件,並將贓物變賣。3月19日,公安機關將張某抓獲歸案。經鑑定,被盜物品價值近20萬元。此後部分被盜物品被追繳並予以扣押。近日,南開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這個“躲廁所”的竊賊提起公訴。法院經審理認為,張某行為構成盜竊罪,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四個月,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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