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信用卡額度是5萬的,可是我每個月的賬單都是4萬8左右,屬於惡意透支嗎?

網購領券達人


對於信用卡到底是否屬於惡意透支,法律是有明確規定的。

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兩次有效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 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解釋的第六條規定: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兩次有效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

由此可見,如果認定為惡意透支,至少要符合兩個條件,一個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並且超過了一定的限額,另外一個就是經過銀行催收兩次以上不歸還的,都有可能涉嫌惡意透支。

如果不夠上面這些條件一般是不會構成惡意透支的,自然也不會構成信用卡詐騙罪,

另外,一般情況下,信用卡透支五萬以上才會涉嫌信用卡詐騙罪,如果沒有超過這個數額一般也不會涉及刑事犯罪。只是一般的民事糾紛。

但是民事糾紛銀行是可以起訴要求債務人來償還欠款的,如果不償還的話,是可以追究相關的民事法律責任的,所以我們在使用信用卡的時候一定要量力而行,不要自己明明沒有還款能力,還故意的大額消費,這種情況下是有可能涉嫌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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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律師工作室


不屬於惡意透支,但屬於“疑似套現”或違反信用卡使用用途的規定,分五個方面解答你的問題。

第一,信用卡到底怎麼用才合規?記住一條,在資金用途方面,所有銀行的規定都是一樣的,即:信用卡只能用於個人日常消費,如購物,餐飲,娛樂、旅遊等。相對應的不能用於的領域是:投資(股票、基金等)、購房、生產經營。

第二,惡意透支,簡單理解就是明知沒有還款能力而進行大額消費,且到期置之不理,不進行還款;套現是指,利用信用卡的免息期(20-50天)將信用卡額度通過pos機刷出來,變成現金用於滿足個人其他方面的現金需求。

第三,你的用卡特點會如何被銀行解讀?

你每個月的資金使用佔用額度比例較高,會引起銀行的關注,一般情況下,個人消費用卡不會持續佔用高額度,據我的經驗推測你有兩種可能:一是將信用卡用於生產經營方面了,你開店或者做其他生意,刷信用卡的用於流動資金週轉,比如進貨等。二是你利用信用卡的免息期進行了資金套現。

第四、銀行如何處置。銀行通過交易流水可以輕鬆鎖定你是否用於生產經營,如果是銀行會對你進行用卡提示,打電話或者發短信,不會直接降額,畢竟銀行也需要客戶,同時你的金額不大,潛在的風險不高;套現,聰明的套現者不會將刷卡資金流向同名賬戶,否則就是作繭自縛,如果沒有流入個人賬戶,銀行一般不會輕率採取措施,即便十分懷疑你,在沒有確鑿證據的情況下不會貿然行動。畢竟你額度才5萬,銀行也不想自己驅趕客戶。

第五,你的行為受到關注是必然的,如果信用卡政策近一步收緊的話(大概率會收緊),你就會成為強監管的不二人選,對你降低額度,甚至是降成零額度。


半子一諾


你顯然是沒有搞清楚什麼叫做惡意透支

信用卡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的行為。

這裡面是有幾個關鍵點的:

1、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你的5萬如果是固定額度,就不存在規定透支期限的問題,每個月用了4.8萬,也沒有超過規定額度,但如果你的5萬額度是算上臨時額度的,就有一點問題,比如說你的固定額度3萬,臨時額度2萬,銀行給臨時額度,都規定了使用期限,超過了這個期限,臨時額度就沒有了,你的額度就回歸到3萬,如果這個時候你還用了4.8萬,那就透支了,但是不是惡意的,就看下面的條件你是否滿足

2、髮卡行催收了兩次,銀行工作人員一般是電話催收

3、逾期超過三個月,這個逾期的標準指的是還款額沒有達到最低還款額。在使用了臨時額度的情況下,最低還款額=臨時額度消費+10%固定額度消費,按照3萬固額,2萬臨額,你消費4.8萬舉例,最低額就是2萬+10%*(4.8-3)萬=21800元,當期如果按時還了這個金額,就不算逾期,後期還要加上利息

滿足2、3兩個條件,還拒不歸還,就算是惡意透支了,不過實際中一般還會考慮持卡人是不是主觀上想非法佔用銀行資金,比如說,明知自己沒有還款能力,還大量透支。



卡小僧


實在還不上可以用代還軟件空卡代還,只需要存入一點手續費就可以解決當月賬單問題!



feixiang123457


一個月消費4.8萬塊錢,說明你的消費能力還是很強的,只要你正常還款,那不僅不會構成惡意透支,反而會成為銀行優待的重點對象。

只要你正常消費,沒有做違法違規的事情,就算你5萬塊錢全部消費,也不算惡意透支。

銀行發行信用卡的目的是什麼?就是讓大家去消費,大家消費得越多銀行賺的錢越多,比如你6萬塊錢的信用卡,一個月消費5萬塊錢,如果按照0.45%的分潤計算,那銀行從你身上獲得的手續費就是225元,如果你每個月都這麼透支,那一年給銀行的貢獻就是2700元,對於類似你這種消費能力很強的客戶,如果條件符合,銀行恨不得把你的額度提高到60萬,然後你讓你每個月消費50萬!

所以只要是大家正常消費,沒有做出違法違規的行為,就算把信用卡的所有額度全部透支完,也不會構成信用卡惡意透支,因為每個人的消費能力不一樣,目前市場上有很多人每個月都刷爆信用卡也沒有出現什麼問題,只要大家刷完卡之後,在每一個月的還款日之前都能夠正常還款,沒有給銀行帶來損失,那銀行基本上不會拿大家怎麼辦,因為大家的條件相對比較好,說不定銀行還會積極給大家提額,畢竟銀行是鼓勵大家去消費的。

那在什麼情況下信用卡消費才會構成惡意透支呢?

並不是說大家消費額度大或者刷卡的比例高就一定構成信用卡惡意透支,信用卡惡意透支是有前提的。

1、先來了解一下信用卡惡意透支的概念。

所謂信用卡惡意透支,指的是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三個月仍然不歸還的刷卡行為。

2、信用卡惡意透支的構成要件。

什麼情況下,信用卡透支才被認定為惡意透支,並不是銀行說了算,而是由法律文件說了算。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佈的《關於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修改〈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決定》,構成信用卡惡意透支必須同時滿足4個條件:

第1個條件、信用卡惡意逾期超過三個月;

第2個條件、逾期之後經銀行兩次催收仍不償還;

第3個條件、逾期金額在5萬塊錢以上;

第4個條件、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如果同時滿足以上4個條件,那就會構成信用卡惡意透支,在這4個條件當中,逾期超過三個月,銀行兩次催收以及逾期金額在5萬塊錢以上都比較好認定,比較難認定的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所以是否屬於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已經成為了判定信用卡惡意透支的關鍵條件。

那什麼樣的信用卡透支會認定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呢,根據法律的有關解釋,如果有以下行為,那就會構成信用卡惡意透支:

(一)明知沒有還款能力而大量透支,無法歸還的;

(二)肆意揮霍透支的資金,無法歸還的;

(三)透支後逃匿、改變聯繫方式,逃避銀行催收的;

(四)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還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六)其他非法佔有資金,拒不歸還的行為。

如果大家符合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這6個條件當中的一個或者多個,同時滿足信用卡惡意透支了另外三個條件,那肯定會被認定為惡性惡意透支,這樣就會涉及信用卡詐騙罪。


支付圈林夕


我是律師我來回答;

這問題有點扯了。現實生活也有對信用不是太懂的信用卡用戶,很多小年輕人連徵信是什麼都不知道,信用卡逾期了幾千塊人就躲起來了。最後都是父母搞定。所以我回答下!

什麼是惡意透支

這裡有幾個關鍵詞:

逾期三個月——就是連續三個月沒還夠最低還款或者直接沒有還款。

經銀行2次催收——銀行已經安排工作人員進行了2次有效催收。

拒不歸還——拒絕還款。

附加條件;

明知沒有還款能力而大量透支!!!

你的情況

正常使用,5萬額度用4.8萬。和屬於正常使用,銀行很喜歡你這種的,估計再用一段時間又可以提升額度了!

致年輕人

我這邊好多小年輕人來諮詢,我發現他們對徵信沒有什麼概念,或者說根本不知道徵信是什麼,具體有啥用,最後因為幾千塊錢導致徵信出問題。

因為年輕,所以徵信尤為可貴,以後用得到徵信的地方真的很多。雖然幾千塊錢銀行只會催收,但徵信壞了不是幾千可以搞定的!

我本人不建議年輕人使用信用卡:沒有自控能力,用錢沒有計劃,容易超支,收入能力不高,非常容易逾期。

用現金消費會考慮貴不貴。而信用卡消費只考慮額度夠不夠。這個消費習慣很多人都是這種。所以年輕人還是用儲蓄卡的好。別年紀輕輕就一身債務。


擺渡人之小短腿律師


只要保持正常還款,絕對不屬於惡意透支。

這個問題很好解釋,我們先從一個簡單的邏輯來分析題主這個問題。

首先銀行給客戶發放信用卡的根本原因就是為了讓持卡人消費賺錢。也就是原則上說,持卡人拿到卡片後,使用頻率越高,消費越多,那麼銀行相應賺取的利潤就越大。從這個邏輯上來說,銀行給你發放了一張5萬額度的信用卡,就默許你可以在5萬以內隨便消費。無論你是超市,酒店還是奢侈品,你越消費,銀行越高興,如果你每月消費4.8萬,每月都是正常甚至全額還款,銀行甚至還會給你提升額度。

那麼這裡就涉及到另外一個問題,這4.8萬題主是否屬於“正常”消費使用。有沒有違反信用卡使用規範,或者說直白點就是有TX行為呢?如果是有,有沒有被銀行風控的跡象呢。比如打電話讓你分期,或者隨時短信提醒讓你分期呢?其實銀行現在一般不會輕易採用降額封卡的方式來對風險用卡進行處罰。而是一旦發現持卡人有風險用卡行為,會採用“半強制要求的方式”來要求持卡人對使用額度進行分期。如果題主碰到這種情況一定要小心了。

所以題主是屬於正常用卡出現的每月賬單這麼高,還是非正常消費出現的這麼高的賬單。題主一定要清楚。那麼這裡我們在說一下什麼情況才是屬於真正意義上的信用卡惡意透支。

信用卡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的行為。

通過對信用卡惡意透支的概念我們可以看出首先是超過規定的限額。那麼題主是5萬,並沒有超過5萬的消費,目前也並沒有出現超過期限的透支,也就是逾期。所以根本達不到所謂惡意透支的條件。

總之,信用卡的使用方面,我希望大家都保持一個敬畏之心,現在因為信用卡的過度使用導致拖欠,逾期,呆賬,壞賬,從而引發的個人徵信問題越來越多。所以在信用卡使用上一定要合理有度。千萬不要被目前所謂超前消費這種畸形想消費觀所影響。以免讓自己陷入萬劫不復的債務深淵。


一道子


如果是你的正常消費,就是每個月用掉4萬9,也是不會有什麼問題的,前提你要按時還款,不屬於惡意透支;如果是用跳碼機整筆刷出來,到賬單日再還進去,不出幾個月,銀行就會對你風控了,性質已經不同了。

我國刑法學界通說認為,善意透支與惡意透支之間的本質區別,在於行為人的


主觀意志內容不同,即主觀上是否具有非法佔有銀行資金的意圖,沒有這一意圖的即為善意透支,否則即為惡意透支。換言之,善意透支是先用後還,沒有佔有透支款的意思;惡意透支是明知不能償還或不願償還而故意透支,具有非法佔有透支款的目的。更具體地講:"區分善意透支與惡意透支的根本標準就是看行為人主觀意志內容是否具有非法佔有目的,至於客觀上是否超過限額、期限透支,透支後經銀行催收是否歸還等只是認定行為人主觀意志內容的徵表,只是便於外在、直觀地認定行為人主觀上的非法佔有目的,而不具有決定性意義。"


網金聚匯


只要是信用卡這邊賬單我能幫你,只需總還款金額5%金額就可以幫你全額還掉本期賬單手續費只續需65-79.49元,一定記住不要逾期信用卡,要不後期會很麻煩的,最低還款利率也不少,做了個統計10000元最低還款1000元一月手續費237.39元。最後希望你堅持住,節制消費不要在以貸養貸,這樣後期越來越多。歡迎諮詢。


金管家瞭解下


我是老威財經,我來回答。

我認為回答這個問題要搞清楚什麼叫做惡意透支。

按照相關法律,是這樣描述的:

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
最高法、最高檢聯合下發決定,自2018年12月1日起,惡意透支信用卡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將被認定為刑法規定的惡意透支信用卡“數額較大”。

也就是說,如果銀行要認為你存在惡意透支的行為,那麼就要先有對於你出於非法佔有目的的認定。比如你預期不還,這個時候銀行一般會打電話給你,如果還是不還會發送催款函給你,如果還是無視則會跟你說會找律師向法院起訴之類的,總之就是要有個前提條件,就是你逾期了,銀行和你溝通了,而且是反覆溝通了,你還是置之不理或者沒有按要求還款,那麼就可能會構成惡意透支。

當然,按照相關的法律來說,惡意透支五萬元以上為“數額較大”,你透支4.8萬元,之少可以認定不會構成“數額較大”的情況。

既然給了你五萬的額度,就說明銀行允許你透支的範圍是在五萬以內,這個沒什麼好說的,關鍵在於你收到的賬單是4.8萬元,你有沒有按期還款。

我的一些朋友,前些年,剛出來社會的時候也是喜歡開信用卡,透支了不少錢。只是當時他們還沒有意識到信用卡一直透支的後果,有時候也看到他們收到過銀行的催款函,甚至還有收到律師函的,這就是屬於逾期之後一直不還的情況。

如果你每一期都還款了,比如4.8萬元的透支,一般銀行要求每個月要還本金+利息的10%左右,按照信用卡一般是1.5%的月利息,一個月下來4.8萬元的利息應該是720元,加上本金是48720元,那麼一個月下來你要還4872元以上,那麼就沒事,當然我給的數字不是很準確,還是以銀行賬單為準,一般都有一個最低還款額,只要你每月還款的數量大於最低還款額,就不可能存在透支行為。

不過如果你確實逾期了,那麼建議你還是好好和銀行溝通,或者是積極還款,因為如果真的透支一直不理銀行,長期下來肯定對你的信譽會造成巨大影響。我就有一個朋友其實信用卡欠的不多,也就幾百塊,一直忘了還,結果2年以後要申請房貸都申請不下來,就是因為在信用卡上留了不良記錄。信用卡上的欠款,哪怕是一分錢都不要拖,不要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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