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一遊客撕毀臺中連儂牆被強制出境 5年內不能赴臺

臺中廣三百貨旁的地下道“連儂牆”遭人撕毀上面的海報,警方逮捕大陸籍胡姓男子,臺中地檢署依毀損罪對胡男予以緩起訴,諭令繳交3萬元(新臺幣,下同)處分金和接受“法治教育”,10月28日處分完畢後,臺“移民署”將胡男帶往桃園機場並強制出境,管制他5年內不得來臺。

臺中市美村路地下道連儂牆昨天被35歲的胡姓陸客毀損,臺中市警方蒐集人證物證後,全案移送法辦。

臺中地檢署今天表示,審酌胡男犯案後有悔意,檢方諭知將緩起訴處分,裁定捐款3萬元給公益團體、接受一場“法治教育”,並限制出境;在緩起訴案件偵結前,須每日到臺中地檢署報到。

移民署晚間指出,檢方處分完畢後,將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8條規定,於今晚強制胡男出境,並管制其於5年內不得再度來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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