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步街頭的身影
這個問題得分幾個方面來說。
1、小學放學早的問題。
其實,小學一直都是放學很早,我們家長自己讀書的時候放學也這麼早,放學回家要幹活然後玩去了,感覺要好久才天黑。後來,因為大家都提出意見說小學負擔重,於是就出了給學生減負的規定,放學就更早了。
在以前農業生活來說,放學早沒什麼,可以幫大人幹活。孩子們伴也多,不需要大人跟著,都一起玩去了。
現在放學早,就成問題了。因為現在的人上班打工的多,基本沒有這麼早就下班可以有時間接孩子在家輔導孩子的。孩子們在家也沒伴兒玩,就只能在家看電視玩遊戲之類的,令很多家長頭疼。
2、放學後留校寫作業的問題。
因為現在小學放學早已成困擾很多家長的問題,於是就有很多家長送孩子去託管中心的。現在孩子放學就去託管的現象依然普遍。但因為託管機構水平參差不齊,很多家長就提出學生放學後由學校監管孩子寫作業的辦法。
隨著贊同這個辦法的家長越來越多,於是很多學校就實行起學生放學後留校寫作業的規定。
3、學生留校寫作業收費的問題。
既然很多家長贊同,有的學校就實行學生放學後留校安排老師負責監督孩子寫作業的辦法。
學校安排老師監督,老師們不願意了。除非有相應勞動報酬。而學校不出這個錢,老師不願幹,於是就才有孩子留學校寫作業學校收家長相應費用的事情發生。
4、強制學生放學後留校寫作業的問題。
這一點個人認為不妥,對於有意願的家長可以收取相應費用,對於沒意願的家長,學校是不能強制的。學校沒這個權利,其次,學校這是何必呢?
5、學生留校寫作業收多少錢的問題。
這個費用應該是家長、學校要進行協商的。至於500元,要看學校是什麼地區的、不能一概而論。
總之,個人認為,如果小學放學留校由學校安排老師監督孩子寫作業能解決家長沒時間接孩子陪孩子寫作業的問題,收取家長們一點費用還是可以的,只不過費用不是由學校一方決定,學校也應該遵循家長自願原則,不能強迫家長一定要將孩子留在學校寫作業。
化學姐話教育
國家規定小學上午八點半開始講課,上午四節課,十二點離開學校回家吃飯休息,下午兩點進學校,下午兩節課三點二十準時放學,老師中午應該休息,下午放學後批改作業五點下班。實際嚴格按照國家規定來,很多家庭中午沒人做飯接送,為了解決實際困難,全國各地教育局定了延時制度,老師放棄休息輪流陪伴學生,中午午餐8塊,一月中午託管加下午一小時延時寫作業共計80元,部分學生家庭要求五點半接孩子,學校也同意延長時間,沒有另外收費,這樣一學期午餐加託管1080元,老師當班中午加下午值一天班20元獎金。這樣都覺得貴的話,開學時可以不簽字,每天自己中午去接送娃。
芯芯學數學
全國現在正在推廣的,就是客戶延時服務,在我們這邊的客戶,延時服務是從4:30~5:30。
這邊一個小時收費是4.5元,然後每個月大約收90元,如果按三個月來計算的話,大約收不到300元的樣子。
對於強制在校寫作業這種說法我不是太認可,因為在我們這邊執行的紀律是孩子自願,家長自願,所以我們從4:30放學值班一直值到接近6點,真是浪費時間,太厲害了。
參加課後延時服務的孩子通常在4:30放學的時候,就以年級為單位兒,由一個老師護送助教,大部隊在5:30以後才出學校。
家長所反映的這種情況,可能是學校對於家長的要求,有一點不人性化,另外一方面也可能是由於家長沒有和孩子做好溝通,造成了一些誤解,如果家長真的不願意讓孩子參加課後延時服務的話,可以給班主任說,在某些單位甚至可以允許家長把錢收回去。
總之,我覺得這位家長對於我們現在全國推行的這個課後延時服務,並不瞭解,而是根據自己的判斷,對學校提出了疑問,這樣的情況出現有多方面的原因造成,一方面是家長沒有看新聞,另一方面是學校的通知義務沒有盡到。
當然不排除有的學校可能使用強制性的要求,可能是為了統一為了保證學生的學習情況,無論通過任何理由,只要家長不願意,學校就不能夠讓孩子必須參加。
所以這位家長如果有疑問的話,可以向學校申請把錢要回來,不要讓孩子參加了。
宜城老師
我數學不好,讓我來算算,小學下午放學三點鐘放學,然後強制在校補習作業,一小時收費500元。如果按小班化的人算,通常一個班30人,一天收入15000元,一個月按22天計算,一個月一個班收入33萬元,一年按照9個月計算,就是297萬元。一所規模不大的學校,六個年級若按照20個班計算,就是5940萬元。
學校這是發了呀,比開銀行還發財,下午一個小時的收入就有這麼多,如果是兩個小時的話,那收入就上億了呢。
以後提問題的話,長點腦長點心好嗎?想汙衊學校和老師也不是用這種方法。
蘇小妮
明明是學校的課後延時服務,硬是被你說成了強制在校補習活動。我只能說家長在孩子的教育上多一點心思,而不能捕風捉影的信口開河。一個學期收費500元,貴嗎?如果嫌貴,你可以不參加的,反正學校和老師希望的是人越少越好。
由於小學生課程設置與安排的問題,全國的公立小學下午放學時間都比較早,基本上都是在3-4點左右,隨之而來的問題就是家長沒法接孩子。現在都是三口之家居多,即便有老人也未必方便接孩子,這就導致很多家庭父母一方不能上班或者上長白班,或者就將孩子委託給課後託管機構或者小飯桌,接下孩子順便輔導一下作業。
為了解決這些社會需求,教育部門都制定了相應的改善措施,最主要的就是讓學校想辦法開展課後延時服務,也就是放學後延時一個小時放學。但在這一個小時之中是上課的,只是組織進行一些興趣愛好的培養,而且這個延時服務並非強制性的,家裡有人接孩子的完全可以按時接走孩子。
課後延時服務的師資一般都是學校老師和校外師資力量相結合,要知道這些師資是額外的勞動付出,他們也是要獲取相應報酬的,而且這個報酬很低,大部分有財政支出,少量的由家長支出,而且都是公益性的,每一個學期基本都是300-500元,平均到每月也就100塊錢左右,每次也就5塊錢。說真話,老師都是不願意參加課後服務工作的,累了一天誰不想回家休息休息。
實在搞不懂現在的家長在課外輔導班動輒上萬元的培訓費眼睛都不眨一下,學校收了5塊錢一次課就開始跳了,而且還是自願的,也是為了減輕家長的輔導,我實在看不出哪裡不合理了!
所以,這種課後延時服務雖然是好事,但必須在每個班的家長會上說清楚,自願參加,而且這個費用是公益性的,歡迎所有的家長自行解決放學接孩子的問題,如果解決不掉的進行書面申請,然後再組織課後服務,否則這些家長真的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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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蛙英語
主要看這個費用是誰收的了,前幾天和幾個朋友聊天說到,他們當地還沒有開始課後延時服務,不過一些學校老師藉此機會,把學生留下,自己開班收費,如果是這樣的話肯定不合理。
學校的課後延時班是好事
小學生下午四點左右放學,很多家長不能接送,學校的課後延時班可以說是千呼萬喚始中出來的,滿足了很多家長的需求。以前沒有課後延時班,很多家長迫於無奈只能把孩子送到校外託管班,校外託管班水平參差不齊,除了解決接送問題,對孩子來說沒有一點作用,特別是一些不負責任的託管班,對孩子學習習慣的培養沒一點好處。
有了課後延時班,不僅孩子放學有地方去,還有老師輔導作業,有些學校在這個時間段還會安排一些興趣班,而且規定是自願的,所以,對學生和家長來說都是好事。
如果是老師個人強制在校補習肯定是不合理的
雖然現在全國各地都在嚴查在校老師課外辦班,但是一些老師還在頂風作案,利用老師的身份在辦班。如果真的是老師強制的,那麼就直接投訴,相信當地教育局會給你處理的。
所以說,是否合理要看這個費用是誰收的,而且你是否自願。
然規教育說
看到這個問題,我非常驚訝,對於家長提出的問題很是反感,要麼是沒搞清楚,信口開河;要麼純屬於胡攪蠻纏,詆譭學校。在義務教育階段,作息時間的設置都是按部頒要求來實施,不準隨意制定,同時對亂收費實施“零”容忍處理,上面所說收取500元費用,數額之大,誰敢亂為,其實,上面家長所提到的應該該學校為了解決放學“三點半現象”而採取延遲放學,收取服務費的措施,也是按照教育局的文件落實的。 放學3點半現象已經由來很久,一直得到中央的高度重視,2018年3🈷️3日下午,全國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開幕會結束後,兩會“部長通道”正式開啟,作為第一位接受採訪的部長,陳寶生回應了與論關注的中小學三點半難題”。陳寶生說,“三點半現象”是中國經濟社會發展、中國教育發展特定階段的產物。關心這個問題的年輕父母們,正處於職業發展的關鍵階段,同時也處於孩子撫育的關鍵階段,而放學時間都是3:30,陳寶生認為,這個現象更多地表現在大中城市家長沒有時間在放學後去接孩子,但是孩子到下午三點半就放學,這造成了很大困抗,成為成長中的煩惱、發展中的困難。
其實,針對“三點半難題”,去年2月,教育部就印發了《關於做好中小學生課後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各地充分發揮中小學校主渠道作用,通過“政府購買服務”、“財政補貼”等方式不斷完善費保障機制,按照學生家長自願原則,普遍開展中小學生課後服務工作,一年來,這個問題已經有所緩解,已有25個省份發佈了符合各自實踐的政策措施,北京、上海、南京、廣西四個城市已經有解決該問題模式。
1、上海,規定中小學校後服務要做到100%全覆蓋,這個服務的時間是3點半到5點,參與這項服務的老師在效益工資方面給予傾斜。家長很省心,老師也能得到實惠。
2、北京,規定三點半到五點,這個期間是校後服務時間,主要內容是開展課外活動,同時每學生每年補助700元到900元。在校家長放心學生身體得到鍛鍊,但老師要更用心。
3、南京,探索了一種彈性離校時間,到了放學時間,孩子可以彈性離校,學校做出安排進行託管。更人性化,可以自由選擇。
4、廣西壯族自治區,則探索利用社區資源來解決託管問題的路子。
目前採用最多還是北京的模式,一是因為有政府的補助,學校收費低,一般按3_4元/小時收費,全期費用頂多也是500元,比較校外託管班,甚是便宜。二是開設的課程科學,來了課外活動課,學生很感興趣。三是管理到位,有專項的管理方案和考評制度,因而這種模式很受家長的歡迎,能有效得解決家長接送不方便的問題,我認為上面被反應學校很可能在實施這個模式。 當然,解決“三點半現象”問題還剛起步,經驗不足,我們還須在以下幾個方面下足功夫: 1、搞好宣傳,讓師生、家長,社會都知曉,入腦、入心。 2.、本著自願原則,不能有半點強加民意。 3、加強管理,提高服務質量,讓學生滿意,能健康、快樂成長,讓家長放心。
相信種子
目前社會競爭激烈。
父母工作忙,無法按時接孩子回家。
只能花大價錢,委託培訓機構接孩子,督促與輔導孩子。
教育部門。
急家長所急。
開設課後延遲班。
一來管理孩子。
二來督促作業。
每學期收費伍佰元。
由家長決定是否參加。
這是急家長所急的善事。
收費合理。
獲得大多數家長的肯定。
然而,偏偏有一些為反對而反對的家長。
面對學校善行,橫加指責,無理取鬧。
一顆老鼠屎,要壞一鍋粥。
要不要參加,任由家長選擇。
覺得好,就參加。
覺得不好,就不參加。
願意出高價讓孩子到培訓機構去,無人攔你。
為什麼要強求學校,要按照你的路數走呢?
故,思路不清,善惡不分,灌輸負面情緒,最終遺禍孩子。
凌遠長著
愛之育之
小學下午三點半放學,為解決"三點半"問題,校外託管費用又高昂,允許小學提供校內服務延遲放學,既解決了困擾家長因未下班不能接孩子放學的問題,又解決了校外託管費用昂貴問題,這本來是件好事,可總有人認為不該另外收費,既然放學後提供服務,就是加班,請問各行各業有哪一行業加班不給加班費?當然收費標準應報當地物價局審核,學生採取完全自願的原則。 題主說的一小時應是每天提供一小時課後服務,一期費用五百元吧,其實費用真的不高,為啥家長會有意見呢?我認為原因不外乎三點:一.家長認為小學是義務階段,應是免費教育,一切收費都是不合理是違規的。二.學校提供延時服務收取一定費用的解釋工作沒做好,收費標準未公示,家長不明白延時服務要收取一定費用,到知道要收費用時就開始抱怨。三.部分校外機構為自身利益詆譭學校延時服務,混淆視聽,故意為了,目的是引起家校敵對。 總之,小學提供延時服務是好事,延時服務要落到實處,教師應排好班,給學生家長提供滿意的服務,絕不能只圖時間混滿。家長也要理解,提供了服務適當收費理所當然。希望藉此建設好和諧的家校關係,為孩子成人成才而努力。
可可數學
你是造謠生事,我要舉報你。第一,大家摸良心說現在哪裡有小學3點放學的,就是偏遠山區連續上課,也不可能3點放學;第二,今年政府允許課後作業輔導收費,但也不是一小時五百;第三,就是收費都學生家長自願的,老師已經完成教學大綱的教學任務,為什麼還要免費給輔導,老師也是人,也有家庭和子女;第四,投問的人就是把無知當高尚,人云亦云,請大家積極舉報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