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兴和大队严查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不放松


乌兰察布:兴和大队严查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不放松


为切实加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整治工作,筑牢冬初货运车辆道路交通安全防线,兴和大队以当前重点工作和安全形势为基准,认真查缺补漏,调整勤务部署,从严查处货车超载超限运输及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全力为辖区群众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是做好源头监管,要加强对货运车辆年检的监督管理,发现加装钢板、货箱拦板等违法行为的,立即要求予以拆除,不按要求拆除的,一律不核发年检标志。二要加强对货运车辆办理车辆临时通行证的管理,办证前,必须对车辆装载及相关手续进行查验,对存在未年检、未投保、改型、超载等违法行为的车辆,要求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不予办理通行证。

二是要强化路面管控。大队充分依托治理超限超载检查站来设置执勤点对货运车辆严查超限超载。对在非治超站查处的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违法行为,一律引导至治超站处理。对路面查获的超限超载嫌疑车辆,一律扣留至交通部门超限检测站过磅称重;对构成严重超限超载的,一律上限处罚,并按规定记分;对所有超限超载货车,一律卸货至合法运输状态后放行;对冲卡、堵路等阻碍、妨害执行公务的,依法从严处理,该治安拘留的一律治安拘留,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突出工作重点。一是彻底摸清辖区超限超载车辆的基本情况,逐一建立详实的台帐,并对照有关标准对车辆进行鉴定,对擅自非法改装的车辆责令限期恢复原状,消除安全隐患后才能上路行驶,对屡教不改的车辆一律依法扣留,除切割加高栏板外,还依据法律规定按照最上限处罚。二是建立交警、交通联合治超小组,落实治超人员、设施和装备,根据公路车流量变化情况,组织不定期流动治超。三是严格执行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对被查获的超限超载车辆,一律先卸载后处罚,一律依法按上限处罚,严禁以罚代处,严禁降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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