妯娌爭攤位打架,宣威法官巧化解

家住雲南省宣威市東山鎮馬場村委會渤溪村的徐某某(原告)與李某某(被告)系妯娌關係,在東山鎮菜市場中均有攤位,且雙方的攤位位置相鄰。2019年8月1日,雙方因多佔攤位的問題發生爭吵,吵打中被告將原告的手臂咬傷,原告對被告實施了踢打,後雙方報警,派出所出警處理並對雙方進行了處罰。雙方受傷後均到鎮衛生院治療,原告出院後便起訴來院請求被告依法賠償其相關經濟損失,被告接到應訴材料後,認為雙方發生吵打互致損傷,對此均有過錯,且雙方已受到拘留處罰,原告仍不願平息事端,還起訴到法院,隨即對原告提起了反訴。承辦法官認為本案雙方吵打事實清楚,但判決不能從根本上解決二人之間的矛盾,只能使兩家的積怨越來越深,最好的解決方法就是通過調解,消除她們之間的成見,化解雙方矛盾,從而延續親情。

妯娌爭攤位打架,宣威法官巧化解

(配圖來自網絡,侵刪)


2019年10月15日下午2時,雙方準時來到宣威法院羊場法庭,承辦法官即組織雙方調解,剛開始,雙方情緒都比較激動,互相指責,各說各理,僵持不下,承辦法官見狀及時制止雙方,從情、理、法三方面對雙方當事人分別進行勸說開導,講法理道情理,勸導雙方從親情出發,互相諒解,以和為貴,引導雙方進行換位思考,家和萬事興,和氣方能生財,通過法官一番勸解,二人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並達成調解協議,雙方互相折抵損失後,被告仍需賠償原告257元,被告當即向原告進行了賠償,至此該案畫上圓滿句號。

妯娌爭攤位打架,宣威法官巧化解

(配圖源自網絡,侵刪)


法官告誡,作為一家人,雙方本應友好互助、和睦互愛,但卻由於芝麻小事大打出手,最終雙方都為自己的莽撞付出了代價。“妯娌親,則家門旺。”,一門和睦,一家興旺,妯娌的作用絕對不容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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