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轉企全貌圖(附贈操作指南)

2019年2月26日,在財政部網站上公佈了一則《關於繼續實施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製為企業若干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9〕16號),通知就進一步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繼續推進國有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企改制,制定了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以期在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確、治理完善、運行高效、監管有力的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在吸引著諸多人士關心之餘,這則通知進一步推動了事業單位轉製為企業的改革進程,特別是稅收優惠政策能夠激發單位改制的動力。也讓許多單位的負責人與更多業內人士開始留意與之相關的諸多問題:

事業轉企究竟事關哪些人的利益?

事業轉企的推進情況如何?

為什麼要進行經營性事業單位轉製為企業?

事業單位改制指導性文件都有哪些?

事轉企之後的工資改革,是什麼樣子?

以及最關鍵的

事業轉企,該怎麼做?

事業單位轉企全貌圖(附贈操作指南)

事業單位轉企全貌圖

事業單位改革的時代背景

在改革之初,我國有126萬個事業單位,共計3000多萬正式職工,教育、衛生和農技服務從業人員三項相加,佔總人數的3/4,其中教育系統人員即達到一半左右,另有900萬離退休人員,總數超過4000萬人。

事業單位轉企全貌圖(附贈操作指南)

事業單位轉企全貌圖

事業單位原來是由國家政府部門設立和投入的,產權和所依附的政府機關之間關係複雜,產權不清晰,改制轉企就是為了明晰產權,並促使投資主體多元化,同時能夠建立起清晰的產權關係、產權配置、產權流轉、產權保護等制度。

將事業單位改為企業,事業法人轉變為企業法人,能夠幫助這些單位應對市場經濟體制的變化,積極參與市場競爭,獨立承擔各種企業法人的行為和相關責任。

將原來實行的人員編制管理制度轉變為勞動合同管理制度,能夠實現人才的市場化聘用和能進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制度,並革除原有的與事業單位編制相關聯的社會保障,及身份地位象徵,保障社會的公平和公正

於是,國家拉開了事業單位改制的序幕。

事業單位改革的關鍵政策節點

事業單位轉企全貌圖(附贈操作指南)

事業單位轉企全貌圖

事業單位改革相關政策(一)

2011年3月,中共中央、國務院以中發〔2011〕5號印發《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旨在促進公益事業發展,激活事業單位活力,不斷滿足人民經濟增長所帶來的對公益服務高質量的需要,掀開了事業單位轉制改革的大幕。

2011年7月,《關於事業單位分類的意見》發佈,按照社會功能,將現有事業單位劃分為承擔行政職能、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和從事公益服務三個類別,確立了清理規範現有事業單位、制定分類方案、組織實施分類的工作程序。

事業單位轉企全貌圖(附贈操作指南)

事業單位轉企全貌圖

事業單位改革相關政策(二)

2011年下半年,《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發佈,只針對除義務教育學校和基層衛生機構和鄉鎮衛生院兩類事業單位的其他類事業單位;明確規定,根據不同單位,基本將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的比例整體確定為7:3、6:4和5:5三檔,公益性質越強,其崗位工資佔比越大。

事業單位轉企全貌圖(附贈操作指南)

事業單位轉企全貌圖

事業單位改革相關政策(三)

2014年5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發佈,此條例是事業單位轉制改革中濃墨重彩的一筆。

第一,打破事業單位“鐵飯碗”,全面推行聘用制。

第二,建立崗位管理制度,施行公開招聘制度,明確規定“國家建立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制度,明確崗位等級和類別”、“因需設崗”。

第三,建立激勵與約束相結合的工資制度,要求在事業單位推行崗位績效工資,完善工資正常增長機制。

2016年11月,《關於做好事業單位政府購買服務改革工作的意見》發佈,提出事業單位政府購買服務改革2020年全面推開。具體目標包括:到2020年底,事業單位提供公共服務的能力和水平明顯提升;現由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承擔並且適宜由社會力量提供的服務事項,全部轉為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提供;通過政府購買服務,促進建立公益二類事業單位財政經費保障與人員編制管理的協調約束機制。

事業單位轉企全貌圖(附贈操作指南)

事業單位轉企全貌圖

事業單位改革相關政策(四)

2018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製為企業和進一步支持文化企業發展兩個規定的通知》發佈,提出進一步深化文化體制改革,促進文化企業發展,繼續推進國有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企改制。

緊跟著,財政部於2019年2月發佈《關於繼續實施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製為企業若干稅收政策的通知》,大力支持事業單位轉制。

事轉企改革的“五年陣痛期”

事業單位體制改革要循序漸進,在改革最初,中央要求,將最艱難的清理分類問題放在5年內完成。5年內,在清理規範基礎上完成事業單位分類,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單位的改革基本完成。

即佔事業單位約20%比例的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單位,2015年底完成從事業單位中的剝離。

對於事業單位的“主力軍”——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5年內要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會保險、財稅政策和機構編制等方面改革取得明顯進展,管辦分離、完善治理結構等改革取得較大突破,社會力量興辦公益事業的制度環境進一步優化,為實現改革的總體目標奠定堅實基礎。

截至目前,原計劃於2015年底之前完成的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目前已基本完成。

事業單位轉企全貌圖(附贈操作指南)

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說明圖

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說明圖

事轉企改革的衝鋒號

經過多年的開拓、摸索,事轉企的改革已經進行到了最後的關頭,按照中央制定的目標,要在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確、治理完善、運行高效、監管有力的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兩份政策文件,國辦發〔2018〕124號(2018年12月)旨在進一步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繼續推進國有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企改制,而財稅〔2019〕16號(2019年2月)則是為貫徹落實上文而發佈的,為繼續實施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製為企業提供若干稅收優惠政策。

兩份政策文件一環套一環,不斷推動著事業單位轉製為企業的改革進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