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牽手”高瓴資本 格力電器“混改”再出發

中國財富網謝玥綜合報道 10月28日晚間,格力電器公告稱,經評審委員會對參與本次公開徵集的兩家意向受讓方進行綜合評審,確定珠海明駿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珠海明駿”)為最終受讓方。

15%股權花落高瓴資本

根據公告顯示,珠海明駿的執行事務合夥人為珠海賢盈股權投資合夥企業,其基金管理人為珠海高瓴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這也意味著在這一輪高瓴資本與厚朴投資之間的股本角逐,以高瓴資本取得勝利而告終。

此次交易完成後,珠海明駿將持有格力電器15%的股權,一躍成為公司第一大股東。

據上海證券報報道,事實上,早在最新結果揭曉之前,市場幾乎“一邊倒”地看好高瓴資本旗下的珠海明駿。值得注意的是,高瓴資本早在2006年就買進格力電器的股份,並持有至今。此外,高瓴資本2013年將其境內首隻人民幣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落戶珠海橫琴新區。根據格力電器2019年半年報,高瓴資本-HCM中國基金目前持有格力電器4339.64萬股,持股比例達0.72%。

據中國證券報報道,梳理高瓴資本的投資案例,其一貫風格是堅持以原有管理層為主導,在企業原有核心競爭力的基礎上提升業務增量,從而為企業創造穩健且有活力的發展前景。混改的落地和高瓴資本的進入,無疑將促進格力電器的機制完善及業務拓展。國聯證券指出:“作為國際化的投資機構,相信對公司未來機制建設及新興產業的併購都將起到積極作用。”

尚需管理層同意

公告指出,珠海明駿已通過受讓意向書書面邀請的形式向格力電器管理層提出合作邀請,若格力電器管理層最終接受邀請,並依據受讓意向書提出的邀請方案展開合作,雙方需在珠海明駿與格力集團簽署本次公開徵集的《股份轉讓協議》前對具體合作方案予以明確並對外披露。

格力電器同時提醒,前述合作方案為最終受讓方的單方面邀請,格力電器管理層是否接受最終受讓方的邀請以及雙方最終能否就合作方案達成一致尚存在不確定性。此外,根據公開徵集後續安排,珠海明駿應自公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與格力集團簽訂《股份轉讓協議》。所簽署的《股份轉讓協議》仍須經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及其他有關政府部門批准後方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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