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幹部出面解釋村內修路 為何大家對的錢不一樣

永城市的喬先生10月18日向《魯超幫辦》求助稱,他住在永城市大王集鎮喬樓村。村幹部說要修村內的東西主路,要求居住在道路兩側的居民拿錢修路。但是收錢的數目卻很隨意,數額不等也沒有標準。

“兩三年前修南北主路的時候,也讓村民拿錢了,但是那個時候是離得近的多拿些,離得遠的少拿些。”喬先生說,兩三年前村裡讓村民對錢修南北主路,這條路今年才修好,而且是政府出錢,“南北路今年修好之後,說是政府出了錢,就將兩三年前村民對的錢都退了”。

喬先生稱,現在村幹部說要修東西路,還是需要村民對錢,但是不靠路的不用拿錢了。“在路邊住的都要拿錢,有拿一兩千的,有拿三四千的,都是村幹部說多少就是多少,也沒個標準”。

10月25日,記者就此採訪了喬樓村包村幹部王振杰。他說,喬先生所反映對錢修的路並不是主路,而是戶通路。所收的錢也是有標準的,雖未按村民家面積來收,卻是按戶收取。“在路邊有一處宅子的拿2000元,兩處宅子的拿4000元”。

此後,記者就此聯繫到大王集鎮黨委副書記田西平。他說,政府資金只夠修村內主路,對於其他一些道路只能鼓勵村民捐資來修。

“永城市委、市政府的政策,一個村修一條主幹道。後來,次幹道也修了一部分。但是其他戶戶通的道路就只能由村裡實施了。”田西平說,村裡組織修村內一些道路時,會有村民代表參與,並且做出預算之後,村幹部進行積極組織,“有捐一萬兩萬的,也有個別不願意拿的,村幹部會再做工作”。

田西平稱,修村內的非主幹道,因沒有政府資金支持,只能由鎮政府、村委引導和主導,由村民捐資才能得以實現。

京九晚報全媒體首席記者 魯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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