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在線審理:使網售食品“原形畢露”

互聯網在線審理:使網售食品“原形畢露”

當下飛速發展的互聯網時代,網購食品早已以其便捷、豐富多樣而越來越成為大眾的購物方式,而網購食品的安全問題也備受關注。筆者認為,“民以食為天”,網購出現的問題,只有充分運用互聯網法治的模式,解決消費者遇到的訴訟難問題,才能讓眼花繚亂的各類網購食品“原形畢露”,使假劣食品受到懲治,以確保網購食品的安全。北京、廣州、杭州等地互聯網法院的審理模式,值得各地借鑑。

毋庸諱言,由於很多網售食品的生產、加工、流通等各環節,往往不在同一個地方,消費者收到假劣網購食品擬通過當地線下法律途徑解決時,往往涉及相關標準、規定不統一、屬地管轄不適用、實地取證、審理過程繁雜等問題,增加了解決問題的難度。

互聯網法院的在線審理便使這些問題迎刃而解。網購食品出現問題,通過互聯網法院審理的優勢盡顯。大數據下,網購過程產生的證據都在網上,一切難逃“法眼”。北京互聯網法院實行互聯網審理模式,當事人通過互聯網就能完成整個訴訟活動,且多方受益。



從互聯網法院和網購食品當事人講,起訴、立案、送達、舉證、開庭、裁判等環節全流程在線,與線下司法相比,大幅降低了雙方的訴訟成本,給消費者權益上了“保險”,也提高了司法運行效率和司法的公開透明度。對於司法系統而言,互聯網改革的示範、借鑑意義深遠。

從全社會綜合治理講,可以打通法院電子訴訟平臺與電子商務企業、網絡運營商、相關行政機關之間的數據壁壘,身份核實、證據提取、信息流轉均可在線上直接完成,就能真正實現跨地域信息共享、業務協同。新技術應用的加強,促進了多部門聯動,帶來了顯而易見的全社會治理良效。

從食品商家來講,大數據的“天網”之下,將更加疏而不漏,違法行為將“原形畢露”,無處遁形,食品商家行為將得到嚴格規範。緊箍咒下,無良商家應向有良商家看齊,“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在數字經濟時代,投機取巧、坑蒙拐騙的日子,終究不會長久了。

毫無疑問,隨著國家“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進,“馬上辦、一次辦、網上辦”的理念將越來越深入人心,互聯網法院將在各地普及,業務遍及社會發展的各個層面。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技術深度介入網售案件,必將使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過程全面推進,必將使依法治國的方略加速全面實現。

本報特約評論員:李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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