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兩老鄉相約去套牌,結果一起被查獲

郭某和蔡某是老鄉,兩人同在泉港打工,各買了一輛二手摩托車,為圖方便相約去套牌,結果一起被惠安交警查獲並處罰。

泉港:兩老鄉相約去套牌,結果一起被查獲

27日下午5時40分,惠安螺城交警中隊民警在轄區政法燈控路口執勤時,對一前一後兩輛摩托車進行檢查。經查,駕駛員郭某持有駕駛證準駕車型為B2D,駕駛的號牌為閩C6***7摩托車涉嫌套用其他車輛號牌;而駕駛員蔡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不具備駕駛摩托車駕駛資格,涉嫌無證駕駛機動車,且其所駕駛的摩托車後面懸掛的號牌是一面摩托車前牌,摩托車牌信息與車輛不符,也涉嫌套用其他車輛號牌。

泉港:兩老鄉相約去套牌,結果一起被查獲

郭某和蔡某交代,兩人是老鄉,在泉港打工,為圖方便在某二手車行各買了一輛二手摩托車,但發現加油是一大難題,因為自2018年1月1日起,加油站停止向無牌摩托車提供加油服務,於是,兩人便讓二手車行老闆隨便給他們安上兩塊車牌,矇混過關。

民警依法對號牌進行收繳,扣留摩托車,並對二人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郭某因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號牌,被處罰款2000元,所持“B2D”證被一次記12分;蔡某則因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且使用其它車輛的號牌,被處罰款2300元,並處行政拘留5日。

交警提醒:交警部門於套牌車的處罰是非常嚴厲的,一旦發現將暫扣車輛、記12分並處罰款2000元,同時還要追究使用者的責任。另外,群眾在購買二手車的時候,不要購買那些手續不全、來源不明的車輛,一旦他們手續不齊全,牌照為套用,不僅受不到保險和法律保護,還有可能被一些盜竊、銷贓等行為牽連,那就太得不償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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