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蛋糕店摔伤店家拒赔偿,母亲:我没看好有责任,地面不是防滑地砖,你支持谁?

风谜


男童蛋糕店摔伤。

母亲:我没看好有责任,地面不是防滑地砖。

难得看到一个非常讲道理的母亲!之前看到的事件,都是不管什么原因,只要造成伤亡,不管对方是否有责,不论是否属于自己原因,都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当然,这个前提是建立在无理取闹的基础之上。若是主张是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那合理合法的维权,这也应当是我们所鼓励的。

其实,像顾客在餐饮店或蛋糕店等场所摔伤的案例并不少见。从法律上来说,店铺或管理人员确实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所以,如果男童摔伤确实因为餐饮店未尽到清洁,导致地面存在水渍、油渍或其他导致原因导致顾客摔倒,那店方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确实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当然,作为小孩的监护人,没有尽到照顾义务,这也是事件产生的原因之一,作为监护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叶律师


看到这个问题,我就突然想到6月份,我儿子住院的时候,隔壁病房发生的一件事情。

起因是晚上睡觉的时候,有一个孩子的妈妈忘记把床档抬起来,导致半夜孩子坠床了。眼皮摔破了,缝了好几针。

孩子的妈妈,就说是医院监管的问题,说护士没有及时的提醒之类的...刚好这个孩子的主治医生跟我儿子是同一个。那几天,就看那个主治大夫忙上忙下带着那个孩子跟她的妈妈,这里排队,那里检查的。还偶尔能听到她在护士站争吵的声音,大概就是,本来孩子都该出院了,出了这样的事情,让医院尽快处理,说他们是女孩子眼皮留疤以后怎么怎么样...

我觉得,护士的确有提醒的义务,但是做为孩子的母亲,是不是也应该当心一些,孩子睡着后,床档是一定要拉起来的。

但是事不关己,咱也不好说什么。这个问题中,我觉得蛋糕店没有什么责任。只要不是蛋糕店的员工故意推到孩子,或者是地面留有水渍导致孩子摔倒。那就是孩子的问题。现在很多店铺,都不是防滑地砖,又不是浴室,哪那么容易摔倒?

如果是孩子追逐打闹的原因,那商家太无辜了。现在大大小小的商铺,为了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多数都会安装摄像头,孰是孰非,很好分辨的。

遇事不要总想着找到谁问责,先把孩子照顾好。事后的事情慢慢处理。要知道父母是孩子的一面镜子。父母的行为潜移默化的在改变着孩子。切勿因小失大。


懒懒推文


非常不赞成,反感这位家长的做法。

当年带着我儿子旅行,在桂林阳朔西街,晚上游览的时候,孩子不小心碰到一家店门口的十多厘米高的装饰栏,白色的铁签子扎到了膝盖下面,直接就出现了几个窟窿。我们马上背着孩子找到阳朔县医院,打麻药、缝针,然后在旅店里住了三天(旅游泡汤了),最后再返回。整个过程当中就没想过要去找人家店家,觉得就是自己疏忽大意造成的。孩子也为耽误了我们的旅行,觉得不好意思。


看看世界789


现在的人都怎么了,有点缝隙就要钻,那天我在超市,一个女的把孩子放在超市的推蓝车上,自己没安顿孩子手放在中间,孩子就把手放在推车蓝的旁边,人多,有个人也推的推车,相差而过,把孩子的手碰了一下,这一碰了不得啦,说人家不长眼睛,啥话都骂,唉


品味人生98504


现在的社会看的是钱,出了事第一个就是要赔偿,能讹就讹,别给我提树立警示牌,警示牌放在那里还是有人假装看不到,北京动物园下车一家不就是这样的吗,提示牌,高音喇叭都提醒禁止下车,她听了吗,有用吗,最后出事了又坏别人了,你要是不下车能出事吗,有人说蛋糕店应该铺防滑垫,今天我为了孩子铺了,明天来了残疾人是不是我还要预备轮椅,遇到吃货,我是不是还要提醒少吃,不然在我店里买东西吃撑了身体,又讹我没提醒,不管怎么样对于无赖的人总是会找理由来讹你,也有的承认自己也有过错,但是你也有错,所以你就必须赔偿我,这个社会真的变得乌烟瘴气,全都是钱钱


前世找你来恋爱


不知道头条是不是监视我了!!!昨天带我娃(3.5岁)去买奶油之类的,结果昨天玩的太疯,在店里还要玩,结果摔趴下,还把空盒子打乱了。忍着痛含着眼泪和我一起整理好打乱的东西。有时候真觉得现在的家长真的不知道太宠惯孩子其实是在害他们吗?


老小伙闵同学


血的教训,原来我们这边就有个蛋糕店。孩子遛进操作间偷蛋糕吃,然后里面人挡了一下。最后那孩子外婆走进来说打他孩子,还和孩子妈妈赖在操作间,说店员不让他们走。要打他们还报警,说什么非法拘禁。抓伤了店员,最后蛋糕钱也没有陪。


名字就是个大坑


这件事我不支持孩子妈妈,评论之前看看发生了什么:

安徽的高先生和妻子带着一岁半的孩子去蛋糕店买东西,两位成年人只顾挑东西,孩子在三米之外柜台跟前跑着玩,不料孩子站立不稳偷磕在了柜台上,夫妇二人抱着孩子前往医院包扎。

时隔几日家长找到店主,要求赔偿医药费等各项损失,孩子母亲认为店里没有铺防滑地砖,柜台也不应该是铁皮的,所以必须赔偿,但店主只同意给500元慰问金。

每家的孩子都是心肝宝贝,头被磕了一个口子父母心痛可以理解。但做人做事需要讲个理,理顺了才能讲法。

显然,这件事孩子受伤直接责任应该由父母承担,一岁半孩子毫站立都不稳,更何况到处乱跑,家长作为监护人有责任寸步不离照料,两个大人看不住一个孩子,只能说他们太粗心大意了。

面包店只是普通购物场所,没必要铺设防滑地砖,销售柜是铁皮的也很正常,结实美观,这和孩子受伤没有必然联系。

《侵权责任法》在三十七条有明确的规定:比如宾馆、银行、商场等这些经营场所或者说公共场所要保障顾客的人身安全。

虽然法律这样规定,但也不是无条件的,假设有人想讹人,直接找个柜台一头撞上去就要赔钱?

当然,如果这对夫妇能够证明那块地砖和铁皮柜存在制造、安装或者维护问题,也可以去起诉要求赔偿,这是他们的权利。

店家在这件事上本身过错不大,给予500元慰问补偿算是合理,如果再过多妥协,恐怕以后类似赔偿事件会不断,所以应该坚持拒赔态度。


民间那些事儿


合肥的一对父母,10月11日晚领着自己的孩子到一家蛋糕店去买蛋糕,父母在买蛋糕的过程中,孩子就在蛋糕店里转圈圈,结果一不小心孩子摔倒了,刚好头碰到了蛋糕柜的棱角上,孩子的头碰破了!

于是孩子的父母认为蛋糕店有责任,比如他们的地板不是防滑地板,放蛋糕的柜子是铁皮做的,如果棱角是圆形或者木头做的,孩子就不可能伤的这么重,他们觉得自己没有看好孩子有责任,但是蛋糕店同样也有责任。

而蛋糕店却认为他们完全没有责任,只愿意给500元的慰问金,毕竟孩子是在蛋糕店里出的事,蛋糕店的相关负责人也希望他们可以通过法律维权,如果法律判决蛋糕店有责任,他们坚决执行。

那么孩子是什么原因摔倒了,因为外面下着雨,客人来了就会把雨水带进来,造成地面的光滑,店家有没有相应的提示牌?或者作出相应的防滑措施呢,我觉得店家应该为顾客着想,如果确实是因为雨水而导致地板很滑,而导致孩子摔倒了,那么店家就有一定的责任,当然这就要有证据了,比如孩子滑倒的地方有没有水?

也就是说,孩子是因为什么原因而滑倒的?有可能是地板上有了水导致的地面光滑,也有可能是孩子太贪玩跑的太快。但是蛋糕店的地板与蛋糕柜是用铁皮做的,这个是符合规定的。

也就是说,孩子摔倒的地方是否有水,是这件事的关键所在,或者说孩子摔倒的地方是否很滑?那么这个是可以通过蛋糕店的监控调取的,还有如果蛋糕店也及时地清理了地板上的雨水,蛋糕店也不会有责任。

因此,我觉得这件事的主要责任在于孩子的父母没有看好自己的孩子,蛋糕店给出500元的慰问金,也是人之常情!至于孩子的父母认为地板不是防滑的,这真有些太勉强了!


乡村小二哥


这个事情发生在安徽合肥,10月11号发生的事情,一岁半的男童在蛋糕店里摔伤,缝了几针,14号,家属找店家要求赔偿,被拒绝,店家只给500元人道主义慰问金。

这个事情,我个人觉得,蛋糕店是没有责任的。


一般来说,顾客去商家购物消费等,店家确实需要为顾客的安全提供保障,如店里不能有坑洼,防止人摔倒摔伤,又或者,店里地面不能太湿滑,如有洗衣粉水或者其他泡沫,以防止摔倒,又或者,高楼里,不能没有护栏等,但是,仅仅是这些,如果店内是瓷砖,那么,你自己的孩子摔倒了,受伤了,找店家要求赔偿,自然不合理。

目前,家属觉得,店里虽然是地砖,没铺设防滑地砖,柜台也不应该是铁皮的,导致孩子受伤,所以必须赔偿医药费等各项损失,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我铺设地砖,谁要求一定就必须是防滑地砖了?你家里是这样吗?而且,作为父母,带孩子出去玩,看好孩子是做父母的基本责任和义务,父母是第一责任人,你孩子出事了,不找自己的原因,却把原因转嫁给店家,显然不合理。


我看了这个受伤孩子母亲接受电视台采访的视频,感觉就是无理取闹,不深刻认识自己的问题,却把责任怪罪于店家,就是不负责任的家长,哪一天,如果你孩子在道路上摔倒了,是不是也要告路政管理部门,没有把地铺平?

而且,店主给了500元人道主义赔偿,算是可以的了,我虽然理解孩子母亲郁闷的心情,但不赞同她把责任怪罪于店主家,而忽略了自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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