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网台、视听海南客户端海口10月24日消息(记者:李莎 通讯员:陈世清 李盛兰)10月24日,根据公安部交管局、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统一部署,海口公安交警精心组织、严密措施,发动冬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攻势,持续保持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整治行动白天以整治假牌、套牌车,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交通违法乱象为主;夜间以酒驾、醉驾、毒驾整治为主。整治覆盖城区主干道、国省道、高速路、农村道路等交通违法突出的区域。
第一阶段为早高峰交通秩序整治,整治时间7:00至9:00,以开展酒驾、醉驾、毒驾、无牌无证、货车违法禁令、假牌、套牌车,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交通违法等严重违法行动的整治行动。
第二阶段为突出交通乱象整治,整治时间10:00至19:00,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长超宽、非法改装、违反禁令和未按照规定安装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等违法行为、套牌车,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交通违法等交通违法行为。
在当天上午的整治行动中,海口公安交警对在限行时间进入限行区域的货车,加大了检查力度,对违反禁令的一律严管重罚。同时还加大了对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以及尾灯不亮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对货运场站或集散地的巡查力度,设置流动执勤点,严厉打击故意逃避检查的严重超载车辆。对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的,一律责令恢复原状;对拼装或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货车上路行驶的,一律依法收缴,强制报废。
据统计,截止当日17:00,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088起,其中酒后驾驶1起、无证驾驶1起、涉嫌假套牌1起、货车超载7起、违反禁令通行81起、电动自行车违法876起,其他交通违法1121起。
2019年以来,截止10月23日,交警支队共计查处货车违法行为30786起,其中超载736起、违反禁令通行27330起,其他货车违法行为2720起。下一步,交警支队将结合冬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持续保持对货运车辆违法行为查处的高压态势,严查超载、闯禁行、改装、不符合安全规定等交通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海口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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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18日,交警支队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货车通行的通告》(备案登记号:QHK-2019-40001)。
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进一步规范货车通行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货车通行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提高道路通行效率,自2019年7月1日起,海口公安交警将对原来施行的货车通行通告的内容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进一步规范货车通行的通告》内容公布如下:
一、货车限行区域
东至滨江路(含),西至丽晶路、丘海大道(不含),南至椰海大道(不含),北至海岸线形成的闭合区域内所有道路,含海甸岛。
二、货车24小时禁行路段
(一)滨江路全路段
(二)海秀快速路全路段
(三)长天路全路段
(四)国兴大道全路段
三、限行对象和时间
(一)新能源货车
新能源货车除海秀快速路全路段24小时禁止通行外,其他时间和路段不受通行限制。
(二)中型(不含)以下货车
1、每日6:00至9:00, 16:30至19:30在限行区域内限制通行;
2、在24小时禁行路段禁止通行。
(三)中型(含)以上货车
1、每日6:00至21:00在限行区域内限制通行;
2、在24小时禁行路段禁止通行。
四、车辆通行规定
(一)所有货车要按照以上管理规定通行。
(二)确因生产、生活等需要在限行时间、区域和路段上通行的货车,应办理临时通行手续后方可通行。
(三)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本通告的限制。
五、临时通行手续备案的相关规定
(一)办理临时通行手续备案需提交的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行驶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书
4.其他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二)办理地点
海口市金龙路9号交警支队B1017室
(三)咨询及办理时间
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四)咨询电话:31366845
六、处罚标准
对于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通告规定在限行时段通行的,海口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海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处以100元罚款的处罚,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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