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停暖氣收費30%合理嗎?

老冠的人生全都是意外


一、公民申請辦理暖氣報停的手續:

1、客戶持產權證明原件、產權人身份證原件到熱力總公司客戶服務中心申請,填寫《停止供熱業務登記單》;

2、客戶申請停止供熱的房屋無拖欠熱費;

3、客戶按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交納停供工時費及相關費用;

4、熱力客戶申請停供的房屋需全部停止供熱(不允許部分停供和拆除);

5、採暖設施周邊有裝潢或其他障礙物的客戶須自行拆除;

6、停供後不影響其他客戶供暖;

7、在規定期限內辦理。

熱損費,又稱熱能損耗補償費,在很多北方城市被簡稱為熱損費、基本熱費、空置房屋取暖費。

一、用熱方與供熱方的關係,並不像普通的買方與賣方的關係那樣“買一付一”般簡單。原因在於,我們通常所說的“採暖費”並不僅僅指的是進入你房間裡的熱能費一項費用,它包括燃料費(煤炭或柴油的費用,約佔52.91%,約合14.81元);水電費(熱能載體的水和動力電的費用,約佔7.49%);固定資產折舊費(鍋爐及管線設備的折舊費用,約佔21.88%);人工費 (鍋爐工及管線設備維修工的費用,約佔6.01%);供熱系統維護費及其他費用(約佔11.71%)。其中有些費用是固定 不變的,無論住戶是否用熱都要發生,停供就使這部分成本白白消耗了,所以供熱單位需要在住戶停供時收這部分費用。

二、收取合理的熱損費,可以維持供熱企業的運營成本,使停供戶帶來的能源消耗,通過補給供暖企業,以更好地保障用熱戶的利益。如果企業長期因停供戶增加,導致成本增高,勢必會轉行或想其他辦法來偷工減料。比如不燒煤或少燒煤等,結果只會惡性循環。

三、供暖行業現行的管理制度,是多元化參與,企業自負盈虧,不享受政府補貼,所以所有供 熱成本都由用熱戶承擔。


幸福生活A


違反交易慣例,純粹是霸王亂收費,什麼蹭暖費,純粹是物業利益鏈,逃避截取瓜分取暖費,偷暖責任,強詞奪理的無稽之談。

同時證明普通百姓收入,供養不起不幹實事的,亂像的,二道販子,從事的是開發商的售後工作=前期物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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