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假充真!小聪明“驶”不得

地球人都知道一个常识,开车上路必须考取相应资格的驾驶证,这是自身安全出行的保证,也是对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但是,就在近日,汾阳市辖区内发生了两起驾驶员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以假充真企图蒙混过关的案件。汾阳市交警大队对两位驾驶员做出了“罚款+行政拘留”的处罚。

案件一

案发当日11时20分许,汾阳市交警大队直属一中队在340省道1公里处巡查时,对一辆晋J240**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检查。驾驶员王某向巡逻民警出示了驾驶证与行驶证。核查时,巡逻民警发现王某所提供的驾驶证与车管所核发的证件有明显的区别,涉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


以假充真!小聪明“驶”不得


以假充真!小聪明“驶”不得


随即,巡逻民警将王某带至汾阳市交警大队直属一中队进行询问调查。经过进一步调查,确定王某存在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辆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王某对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维护法律权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汾阳市交警大队对王某依法罚款7000元并处12日行政拘留。

案件二

案发当日9时15分许,汾阳市交警大队直属一中队在340省道进行检查。在对晋JH97**半挂牵引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高某有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和准驾车型不符的嫌疑。巡查民警将高某传唤至汾阳市交警大队进行询问调查。在询问过程中,高某承认自己只有C1小型汽车驾驶证,而交于民警手中的A2准驾车型驾驶证是自己花钱购买的伪造证件,用于驾驶半挂牵引货车谋生。

以假充真!小聪明“驶”不得


以假充真!小聪明“驶”不得


案情调查清楚后,确定高某存在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车辆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汾阳市交警大队对高某的违法行为处以6200元罚款、12天行政拘留和驾驶证一次性记25分的处罚。

法网恢恢,遵规守法才是正道;生命可贵,心存敬畏方可长安。在此,汾阳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驾驶车辆应当依法获取相应资格的驾驶证。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交通法规,也给自己及他人人身安全带来威胁,切莫心存侥幸知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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