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证”开车
对“证”开车
驾驶证是开车上路的必备证件
无证驾驶“驶”不得
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常识
然而有些人
却又动起伪造驾驶证的歪脑筋
这是为何
3月6日15时58分左右,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成吉思汗辖区范围内执勤,检查中发现一辆白色机动车号牌鲁B08W**自东向西驶来。
民警在对其驾驶证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驾驶人提供的机动车驾驶证字体与公安机关制证字体有所差别,凭着多年的查缉涉牌涉证工作经验,执勤民警断定该驾驶员的驾驶证有伪造、变造的嫌疑。执勤民警立即通过网上查询了解得知,李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信息,他使用的C1机动车驾驶证属伪造证件,随将驾驶人李某带回中队处理。
李某抱着侥幸的心理,原本认为自己做得天衣缝,没想到却终究难逃交警慧眼……
法律处罚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下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无证驾驶的危害
一是扰乱道路交通秩序。无证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加之日常驾驶时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而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现象司空见惯,影响到其他道路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一是扰乱道路交通秩序。无证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加之日常驾驶时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而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现象司空见惯,影响到其他道路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是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败坏社会风气。无证人员藐视法律,无视交通规则,轻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此类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弱化群众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
四是诱发违法犯罪。因诸多原因,无证驾驶人员往往欠缺合法驾驶要件,加之车辆本身来源不明、手续欠缺等更易滋生和诱发超员超速、闯红灯、酒后驾驶、交通肇事、盗抢等违法犯罪案件。
交警提示
广大交通参与者要增强安全意识、风险意识、守法意识,养成严格遵守交通安全规则的良好习惯,从源头上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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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蛋 蛋
▎素 材:呼伦贝尔市交管支队
▎审 核:张 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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