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一封舉報信戳穿村霸真面目!

掃黑除惡

村霸杓某成長期在紅古區花莊鎮湟興村橫行霸道、胡作非為、恣意生事、囂張跋扈,向過往車輛強行索要過路費、補償款,多次阻攔農村自來水用水管道鋪設工程,多次辱罵、威脅政府工作人員。紅古區公安分局刑警隊在縝密偵查後,一舉拔掉了這個危害鄉里、干擾基層治理、擾亂該村生產生活秩序的村霸。2018年5月4日,犯罪嫌疑人杓某成被紅古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同年5月15日經紅古區人民檢察院批准,對犯罪嫌疑人杓某成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執行逮捕,同年9月14日,移送蘭州市紅古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2018年12月27日,經蘭州市紅古區人民法院審理,被告人杓某成構成尋釁滋事罪。判決後被告人杓某成提出上訴,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駁回,維持原判。

掃黑除惡|一封舉報信戳穿村霸真面目!

為禍湟興村村霸太囂張

據警方介紹,犯罪嫌疑人杓某成系紅古區花莊鎮湟興村村民。2014年10月期間,犯罪嫌疑人杓某成聲稱紅古區花莊鎮湟興村格楞溝西側一塊屬村集體所有的土地屬自己所有,以索要補償款為由多次阻攔紅古區花莊鎮農村用水安全工程管理所在該塊土地鋪設自來水管道工程,花莊鎮農村用水安全工程管理所被迫將自來水管道工程改道從村民王某治家土地經過並給予王某治5000元。

2017年7月至8月期間,杓某成再次以紅古區花莊鎮湟興村格楞溝西側該塊土地屬自己所有為由,在該路段先後多次阻攔甘肅荷斯坦奶牛繁育中心施工車輛及他人拉運牛糞車輛,並多次阻攔、破壞甘肅荷斯坦奶牛繁育中心修建檢查井工程,迫使甘肅荷斯坦奶牛繁育中心先後兩次以臨時徵地補償金的名義向其支付過路費共計8000元,並向其支付土地徵用補償款2000元;期間,犯罪嫌疑人杓某成還阻攔其他拉運草坪、牛糞、工程機械等車輛並向司機索要過路費共計4000餘元。

2017年10月份,犯罪嫌疑人杓某成又以紅古區花莊鎮湟興村格楞溝西側該塊土地屬自己所有為由,多次阻攔花莊鎮農村用水安全工程管理所建設施工車輛並索要過路費,逼迫工程施工人員史某龍向其給予500多元過路費。

此外,杓某成長期在該村阻攔過往車輛、破壞施工,非法索要過路費、徵地款共計1.4萬餘元。私自在該塊土地上開挖水渠,花莊鎮政府工作人員對其勸阻時,多次遭到其辱罵、威脅,嚴重妨礙依法行政。

掃黑除惡|一封舉報信戳穿村霸真面目!

一封舉報信戳穿村霸真面目

2018年4月9日,紅古區政法委向紅古區公安分局移交群眾舉報信,反映杓某成強行霸佔湟興村老磚廠村集體土地問題及其在2017年7月至8月期間,以紅古區花莊鎮湟興村格楞溝西側一條土路屬於自己的土地為由,在該路段先後多次向過往車輛強行索要過路費1萬餘元的問題。

紅古區公安分局接到舉報信後,迅速組織力量,展開調查核實與偵查。經查:關於舉報杓某成強行霸佔湟興村老磚廠村集體土地的問題屬實。關於杓某成利用荒地敲詐土地補償金、收取過路費的問題經查證也屬實。在舉報杓某成問題查實後,2018年4月26日,紅古分局邀請紅古區人民檢察院介入此案,並召開案情分析會,商討對此案犯罪事實和性質進行了分析認定,認為杓某成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定,構成涉嫌尋釁滋事罪,並建議對這起案件立案偵查。

2018年5月4日,犯罪嫌疑人杓某成被紅古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同年5月15日經紅古區人民檢察院批准,對犯罪嫌疑人杓某成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執行逮捕,同年9月14日,移送紅古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2018年12月27日,經紅古區人民法院審理,被告人杓某成構成尋釁滋事罪。判決後被告人杓某成提出上訴,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駁回,維持原判。

掃黑除惡|一封舉報信戳穿村霸真面目!

村莊信息閉塞給辦案增加阻力

蘭州市公安局紅古分局警方介紹,由於農村形態的特殊性,村莊信息相對閉塞,村民之間相互長期生活在一起,宗族關係盤根複雜,村民們常常抱有“抬頭不見,低頭見”的思想及宗族關係的情面,不願也不敢作證,導致調查及偵查取證工作較為艱難,一度陷入困境。

面對這種複雜局面,偵辦人員在案件的調查取證過程中,深入村民家中,向他們做耐心細緻的說服工作,講政策、講法律,逐步打消了戒備心理,獲取了杓某成涉嫌尋釁滋事違法犯罪的事實情節,使犯罪嫌疑人杓某成得到了應有的法律制裁。

為準確認定杓某成涉嫌尋釁滋事違法犯罪行為,準確認定犯罪性質,案件在取得實質性進展後,紅古區人民檢察院提前介入此案,經過雙方對調查取證材料甄別研判,最終確定了犯罪嫌疑人杓某成違法佔地、非法索要過路費、徵地款,妨礙執行公務等違法犯罪事實,認定了其行為構成了尋釁滋事罪,保證了該案“訴得出、判得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