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禧在彌留之際,留下三個遺願,至今仍被人唾罵,到底是什麼遺願?

福垊


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真正有見識的醫生從來懂得:只醫治疼痛的部位,不追究病根將只會治標不治本。

同理,世人對慈禧臨終前留下三個遺願各種唾罵的原因,並非完全在遺願內容本身,而與她的一生所為正相關。

所以,從某種意義上講,慈禧臨死的三個遺願,即:立兩三歲的溥儀為皇帝;今後大清不能再讓女人干政;不得令太監擅權,這三個遺願,其本身並沒有太大的問題。

問題的核心在於:慈禧之過太大,她在奪取大清的執政權後,最後卻把大清葬送了。

慈禧掌控大清皇權幾十年,從同治到光緒再到溥儀,都是被她玩於股掌的兒皇帝,而這大清江山卻在她這個貪戀皇權的老婦人手裡卻是每況愈下,既遭外辱,又生內亂……

只要有這個根本在,慈禧這個執政的女子,便不可避免地成了大清乃至整個中國的罪人。

帶著答案找論據的情況下,慈禧所做的一切,甚至包括她的功績,也會被看作是有問題的、能證明其“過”的存在,其臨死留下的三個遺願便也是如此。

客觀來講,慈禧臨終時的第二個遺願,在某種意義上是她自己對自己一介女流參政的一個懺悔。這一遺願的具體是:

“此後,女人不可預聞國政。此與本朝家法相違,必須嚴加限制。”

這被稱作第二遺願的話,是慈禧臨終時口述的。慈禧此舉,是為了避免自己外甥女裕隆太后如她一般對幼弟垂簾聽政所定。

所以,慈禧這第二個遺願,是她之真正為大清江山社稷計的體現。

若非得雞蛋裡挑骨頭挑這第二個遺願的毛病,那大約就只剩下一條了:她霸道自私,允許自己這個女人可以干預國政,卻不讓別的女人模仿她。

慈禧第三個遺願,即不得令太監擅權,也是其臨終口述的,原話如下:

“不得令太監擅權。明末之事,可為殷鑑!”

這話再明白不過了,意思是:以後大清不得讓太監干預朝政,明末魏忠賢干預朝政致明朝滅亡的史實,可引以為戒。

無論怎樣分析,慈禧這第三個遺願和第二遺願一樣:同樣是為大清江山社稷計。

在太監的管理上,慈禧還可以被稱得上標杆,她晚年雖寵幸太監李蓮英,卻從未讓他真正干預過政治。因此,慈禧這第三個遺願是她以身作則的結果,她自己做到了要求後世統治者做到,這實在並未有任何不妥。

慈禧的第一個遺願,即立兩歲的溥儀為新帝,這一遺願雖多少透著慈禧的私心,但從根本上來講:當時的情況下,溥儀實是新帝的最恰當人選。

值得一提的是,此處所說的最“恰當”,而非最“合適”,說它恰當是因為:在身份上,兼祧同治和光緒的溥儀是最名正言順的繼承者,父位子承;而說它夠不上最合適則是因為:溥儀畢竟年幼,並非對大清江山最有利的繼任者。

史學家認為,慈禧定兩歲小兒為繼任者,即選擇最恰當而非最合適者繼任,是為了滿足自己繼續垂簾聽政、掌管大清社稷的私心。這話聽來說得過去,但它成立的前提是:當時慈禧並未料到自己身體已不行。

實際呢,這個假設前提未必成立。須知,定溥儀為新帝時,慈禧年已73歲,她對自己的身體狀況即使並不完全瞭解,她也應該知道,在那個年代,這個年紀是隨時都有可能歸西的。

所以,筆者認為,說慈禧此舉有私心,多是對慈禧有偏見者居多。

綜上,慈禧定下三個遺願後遭唾罵,其實並非因為她的這三個遺願有太大問題,而只因為她生前之過太大罷了。


記者李滿


1908年11月15日下午5點,慈禧太后病逝於中南海儀鸞殿,享年74歲。就在慈禧死前一天,她將光緒皇帝用砒霜毒死,並立三歲的溥儀為帝。

據記載,慈禧太后在臨死當天病情突然加重,一度陷入昏迷狀態。太醫手忙腳亂之下,給她開了一個生津益氣的方子,慈禧服下之後稍微清醒。

正所謂人之將死,其言也善。慈禧太后自知時日無多,便留下了一句遺言,以此來警示後人:

此後,女人不可預聞國政。此與本朝家法相違,必須嚴加限制。尤須嚴防,不得令太監擅權。明末之事,可為殷鑑!

不讓女人干政,不讓太監擅權,再加上慈禧死前一天決定立溥儀為帝,這就是慈禧死前的三大遺願。

一、慈禧為何立溥儀為帝?

溥儀的父親載灃是光緒皇帝的弟弟,載灃的老婆蘇完瓜爾佳氏是慈禧的養女,蘇完瓜爾佳氏父親又是慈禧的寵臣榮祿,而溥儀的祖母則是慈溪以太后的親妹妹。

這段人物關係不知道大家看懂沒有,總而言之,溥儀和慈禧太后的關係很親近,跟光緒皇帝的關係也很親近。而光緒皇帝又沒有兒子,所以溥儀是可以作為皇位繼承人的。

但是溥儀當初只有三歲,連生活都不能自理,更不要說處理朝政了,那麼慈禧為何要立他呢?其實這是慈禧深思熟慮之後的結果。

首先,溥儀的血統好,跟光緒皇帝和慈禧都有血緣關係,而且還很親近;

其次,為自己的名聲著想。慈禧生前做的那些事,其實她心裡都有數,如果他立一個跟自已血緣關係不親近的人為皇帝,那麼她死後能不能享受到好的待遇,能不能得到較為正面的評價都是問題;

第三,為自身利益考慮。因為慈禧不會預料到自己在光緒皇帝死後不久自己也會死去,所以她就想立溥儀這個三歲孩子為帝,將來如果自己病情好轉,還可以繼續垂簾聽政。

二、慈禧為何要說不許後宮干政?

慈禧自己干政幾十年,臨走還不許後宮干政,難道是隻許並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其實不是,這只是她對自己人生進行總結之後發出的感慨,未必是真的想阻止後宮干政。

縱觀慈禧一生,二十六歲開始掌權,到七十四歲去世,在這長達近半個世紀的時間裡,慈禧一直掌控著朝中大權。

在慈禧掌權的日子裡,她的意志就代表著國家的意志,她的利益也可以高於國家的利益。她生活奢侈,為人殘忍;囚禁皇帝,殺害大臣;在與列強的對話中敗下陣來,使國家也蒙受了巨大的損失。

這一切不都是因為慈禧干政造成的,但起碼作為中國實際的統治者,慈禧的責任很大。慈禧心裡也很清楚,所以她也才會發出這樣的感慨。

但現實情況是,光緒皇帝的皇后是隆裕,隆裕是慈禧太后的親侄女。如果慈禧死了,那麼她的侄女隆裕就升級為太后,可以效仿她繼續垂簾聽政。後來事情的發展也是這樣的,溥儀登基之後,由隆裕和載灃一起聽政。

所以說,慈禧太后說的這話也就是空喊口號,不要以為她真是好心。

三、慈禧為何要說不許太監掌權?

慈禧太后一生當中,因為得到他賞識而權勢熏天的大太監有兩人,一個是安德海,一個是李蓮英。

安德海因為慈禧的寵信,在其生涯中後期變得非所欲為,無惡不作,甚至還打著慈禧太后的幌子出宮招搖過市,欺負當地官員和百姓,最後被丁寶楨誅殺,搞得慈禧太后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而李英蓮則是慈禧的好奴才和貼心人,把慈禧伺候地很滿意,慈禧也因此十分看重李蓮英。李蓮英為人倒還低調,也很圓滑,但是由於他權勢很大,來找他的人很多,也因此牽扯進了許多是是非非。

我們知道,清朝對於太監的打壓比任何朝代都嚴重,在清朝前期和中期,很少有擅權的太監。但是到了慈禧太后這兒,太監卻開始群體冒頭,做出了許多不法之事,讓人詬病。

慈禧太后懂歷史,也知道自己對於太監過於放縱了,所以她才會說出不要讓太監擅權這番話來,這也許是真的發自她肺腑的話。


圍爐煮酒話春秋


可以這樣說,慈禧肯定要遭人唾罵的,因為清朝在她的執政管理下,已經到了無可挽回的地步,清朝的滅亡只是早晚的問題,倍受外國列強屈辱的中國人不唾罵她才怪,何況慈禧留下的遺願還自相矛盾。


慈禧留下的遺願

慈禧太后在咸豐二年(1852年)選秀入宮,1856年生下了咸豐的長子載淳,因為咸豐後來跟別的妃嬪生的兒子早夭,載淳成了咸豐唯一的兒子,慈禧母以子貴,被封為懿貴妃,到1861年咸豐死於承德避暑山莊後,咸豐唯一的兒子載淳坐上了皇位,慈禧也從懿貴妃上升為皇太后,這時候慈禧才26歲,因為咸豐死的時候有一位皇后,就是孝貞顯皇后,後人稱之為慈安太后,所以慈禧、慈安兩宮並尊,都稱為皇太后。

慈禧是個有野心的人,也很懂得利用人,在咸豐在世的時候,已經幫體弱多病的咸豐代筆批閱奏章,還會發表一些意見,這給了她以後干政的基礎,也讓她的權力慾望極度膨脹,在咸豐去世後,咸豐安排的顧命八大臣阻礙了慈禧掌政的慾望,就秘密派了太監安德海跑去北京,找到恭親王奕訢,慈禧太后和奕訢聯合發動了辛酉政變,將顧命八大臣殺的殺,充軍的充軍,而慈禧太后發佈八大臣的第一個重要罪狀居然是:“不能盡心和議……以致失信於各國”,這也等於向侵略者表示,她是“盡心和議”的,已經暴露了她可恥的一面。


慈禧太后奪權後,與慈安太后一起垂簾聽政,改年號“同治”,慈安太后不怎麼管朝政的事,一般都是慈禧太后管理,所以權力也都在慈禧手上,到同治十七歲的時候,後宮必須歸政給皇帝了,慈禧太后也沒法違反祖制,只能無奈的和慈安太后捲簾歸政,不過慈禧太后仍然對同治進行干預,貪圖享樂的慈禧還要求同治修繕被英法聯軍燒燬的圓明園供她居住,也不管當時財政緊缺,殘毀嚴重的圓明園要消耗很多銀兩。

同治的短命讓慈禧又名正言順的掌握大權,同治死後,慈禧立自己的外甥兼侄子載湉為帝,也就是光緒帝,慈禧太后立光緒帝的目的最主要是他還是個小孩子,好控制。

此後光緒帝開始了悲劇的一生,成為慈禧太后的傀儡,最後還慘遭慈禧的毒手,被慈禧用砒霜毒死,死於1908年11月14日,光緒死後第二天,慈禧太后也歸了西,在她臨死前,留下了三個遺願,一個是立三歲的溥儀為帝,一個是女人不可預聞國政,一個是不得令太監擅權。


此後,女人不可預聞國政,此與本朝家法相違,必須嚴加限制,尤須嚴防,不得令太監擅權,明末之事,可為殷鑑。

慈禧太后立的這三個遺願為什麼被人唾罵?

其實後面兩個遺願更象是慈禧太后對自己一生的懺悔,有可能是人之將死其言也善,慈禧太后在臨死前回首自己的一生,也發現自己干政的結果給中國帶來多少屈辱,在她長達近半個世紀的掌權生涯中,前期還會重用洋務派,只可惜慈禧太后過於追求自己的利益,自己的利益高於國家的利益,為了自己的壽辰挪用軍費,大興土木修繕頤和園,全然不顧日本發動的戰爭。


當有人提議停止修繕頤和園,將銀兩移作軍費的時候,慈禧太后勃然大怒,說誰讓她不痛快,我就讓他終生不痛快,清軍在戰場上接連失利的情況下,她首先想到的是不能影響自己六旬慶典,而不是反思國家為什麼會落到人人欺負、任人宰割的境地!

慈禧太后立三歲的溥儀為帝,就和立四歲的載湉一樣,其目的還是好控制,立溥儀的時候她還是想著可以繼續垂簾聽政,繼續幹政,在她臨死前雖然說了女人不可預聞國政的話,實際情況卻是讓隆裕太后為主,攝政王載灃為輔,兩人共同主掌清王朝。

至於說不得令太監擅權,也是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感概罷了,清朝可以說是對太監打壓最厲害的一個王朝,而太監得權也是歸功於慈禧,第一位得勢的太監就是安德海,因為在慈禧奪權的過程中立了功,深得慈禧的歡心,晉升為總管大太監,得勢後的安德海囂張跋扈,還娶了一個女人為妻,慈禧居然還特地賞賜了他白銀一千兩,成為慈禧太后身邊大紅人的安德海連小同治都不放在眼裡,最後更是置清朝的祖制於不顧,帶著一班隨從耀武揚威的出北京斂財去了,最後遇到丁寶楨才被就地正法,朝野上下人心大快。



第二位大太監就是李蓮英,陪伴慈禧太后近五十三年,是清末最有權勢的宦官,不過李蓮英比安德海聰明多了,為人謹小慎微,只是李蓮英雖然沒有直接干預朝政,卻極其貪財,朝臣有求於慈禧,第一個會籠絡李蓮英,而李蓮英貪財則罔顧大體只知利己,在為慈禧太后滿足權力和物慾上,也是極盡心思。

慈禧太后臨死前的三個遺願中的兩個,只是她的感慨罷了,大清朝被她玩成這樣,受盡各國列強欺負的中國人自然會唾罵她,都想問問她早幹嘛去了?到現在才後悔?最主要的是,這三個遺願還自相矛盾,自己打自己的臉!


摯潷畫畫紅塵


慈禧臨死前到底什麼情況?<strong>

《清史稿》就短短的幾句話:“三十四年十月,太后有疾。上疾益增劇。壬申,太后命授醇親王載灃攝政王。癸酉,上崩於瀛臺。太后定策立宣統皇帝,即日尊為太皇太后。甲戌,太后崩,年七十四……”

所以,非要從這裡找出三件事的話,那彌留之際的慈禧首先安排載灃為攝政王,然後讓溥儀當皇帝,最後自己成了太皇太后——如果把這三件事當遺願的話,那是屬於正常安排,不至於遭到萬人唾罵吧?慈禧遭罵的事兒多了去了。

更關鍵的是,“遺願”應該指的是去世時沒有完成的願望——這三件已經完成的事情,也就算不得遺願了。


那慈禧還有什麼遺願呢?只有求助萬能的網絡了,隨便一搜“慈禧臨死”,就出來了一大堆遺言、遺願,其中最震撼的標題還說“震驚了整個大清王朝”……

什麼樣的遺言這麼牛?看了看內容大概是這樣的:說慈禧去世的那天中午,吃著飯就忽然覺得頭暈目眩。慈禧就知道了,自己“命不久矣”,趕緊召開緊急會議,交代後事。

首先就是讓載灃當攝政王,然後讓軍機大臣起草了遺詔,修改了一些措辭。緊接著,慈禧就對身邊人說:“我畢生垂簾聽政數次,不瞭解的人認為我是貪婪權力,實際上是迫於時勢不得不做出此決定。”

最後,臨死的時候,慈禧最後一句話是這樣的:“自我以後,任何女子不得干預國事,必須好好維護本朝家法,尤其是嚴防太監專權!明末之事,一定要引以為鑑!”

慈禧的意思就是:自她以後,女子不能幹政,太監不能專權!

你看吧,這話說的,多麼清醒明智,多麼讓人感動,確實能震撼大清朝——但是,這麼重要的話,為什麼《清史稿》沒有記載?這是光輝形象啊,百分之百的能為慈禧“洗白”啊!


所以,我們要追尋一下這個故事的出處了。

(慈禧和外國公使夫人)

感謝一位研究者查出了這個故事的出處,是來自英國軍官埃德蒙·拜克豪斯。1873年出生的他是一位精通多種語言的帥哥,算是中國通吧。來到中國後經常陪同各國公使出入宮廷,有機會和慈禧接觸。

埃德蒙自稱是慈禧“最後一位情人”,在慈禧去世之後他就開始出書,專門寫一些清宮的秘事,各種花裡胡哨的隱私——不過,他寫的內容一直以來都飽受爭議,真正的研究者根本不信。

也就是說,埃德蒙本身就是個靠兜售清宮段子獲得名利的人,屬於一個外國“野史作者”,他一個人的毫無其他佐證的記錄,能有多少可信度?

所以,只從正史上看,確實找不到慈禧留下的什麼遺願。而那些野史,沒有什麼佐證,張口就來,和謠言有什麼區別?

看個樂就行,不用當真。若想研究歷史,還是多查些史料最好。


七追風


民間確實有傳聞,說慈禧臨死前對眾人的“遺願”有兩個,一個是女人不得干政,二個是太監不得擅權,內容公開後被世人唾罵,其原因是慈禧無恥,自己幹壞事,兩個都犯了,臨終前還想以正視聽當一把好人,這就好比一個賭棍最後告誡別人不要賭博,一個吸毒者死前警示別人不要吸毒,看起來是人之將死,其言也善,實際是明知賭博不好,為什麼自己要賭,明知吸毒害命,為什麼自己還要吸。

圖為慈禧和女眷們在頤和園排雲門前合影,左邊的太監是二總管崔玉貴。

慈禧也一樣,你明知道後宮干政和太監擅權是違令禁止的,為什麼在你這全成一紙空文,后妃不能干預朝政,這是滿清的祖制,咸豐死的時候,同治繼位,同時有8位顧命大臣,哪有慈禧的位置,結果是慈禧公然違背祖制,殺顧命大臣垂簾聽政;太監也是,順治時就明確規定了,太監不得擅權,官不過四品,不許擅出皇城,不得結交官員,可是慈禧這幾條都犯,安德海出城作威作福,是誰給的勢,大太監李蓮英為二品,還巡視海軍,更加打破皇家祖制,以上種種都是慈禧啪啪打臉。

圖為當年慈禧出殯。

不該乾的都幹了,死前告誡別人不要幹,這不是死前頓悟,有句諺語說的好“法官坐班房——明知故犯”,當然要受到世人唾棄。慈禧也明白,自己當政這些年,滿清日落西山,這當然要算自己頭上,又懷著對封建傳統的敬畏之心,當年武則天不能幹的事兒都幹了,最後呢,去帝號,還政李氏,自己稱則天大聖皇后,慈禧也不一樣,自己是個特例,錯誤絕口不說,不否定自己執政的合理性,反正以後其他人別這樣幹了。

慈禧死後,隆裕升為太后,兼祧溥儀母后,也實行垂簾聽政,和載灃共掌滿清。

不過說了這麼多,需要鄭重澄清一下,慈禧的“遺願”來源於野史,還是個當年進過宮的老外寫的,正史和官家史料上均沒有慈禧遺言的記載,反而慈禧在死前有兩道旨,一道是以自己名義下的懿旨,隆裕為太后,溥儀為皇帝,一道是以溥儀的名義發的,載灃攝政,國家大事由載灃與隆裕太后兩人定奪,這兩道上面隻字未提女人干政之事,這是正史記載的。

1908年慈禧葬於咸豐定陵之東,稱定東陵,20年後被軍閥孫殿英給掘了。

所以說,如果朝廷大事由載灃和隆裕一起拿主意,那又何來的女人不得干政之說呢,慈禧死後大臣起草的慈禧遺詔,也是羅裡吧嗦的打感情牌,老太婆這輩子如何如何不容易之類的,也沒有民間傳聞的“遺願”之說,所以慈禧遺願是假的,只是民國光復後,關於清朝的事都有人大書特書,以訛傳訛,直到今天,不論真假,只圖一時口舌之快罷了。


圖文繪歷史


1908年11月14日至15日,這二日對於已是強弩之末的大清王朝來說註定是落寞的。此時大清的兩位最高統治者都相繼死去。

14日18點,光緒病逝於瀛臺涵元殿。15日17點,慈禧病逝於中南海儀鸞殿。



誰也想不到,光緒會死在慈禧的前面,但這卻已成為事實。在後世的考古中,光緒被證實死於砒霜中毒,這似乎也就解釋了為什麼光緒這位還是而立之年的皇帝,會死在已是遲暮之年的慈禧前面。而對於殺害光緒的真兇,目前史學界尚無定論,有說慈溪,也有說是袁世凱,甚至還有人說是李蓮英,終之是眾說紛紜,讓人眼花繚亂。



當然光緒即使死在慈禧的前面,那也只是間隔了一天,這點我想也是慈禧自己想不到的。在光緒駕崩後,年僅3歲的溥儀被立為帝,直到此刻,慈禧想的還是繼續做她的老佛爺,繼續掌控著這偌大的大清國。

可是慈禧萬萬想不到,在剛定下溥儀繼承大統不久,也就是在傍晚4點多,慈禧的身體開始惡化,並已出現病危之象。此時慈禧深感自己已命不久矣,恐無力迴天,於是並抓緊為自己的身後之事做準備,而在一切準備妥當後,慈禧傳下一道遺言。



她說道“此後,女人不可預聞國政。此與本朝家法相違,必須嚴加限制。尤須嚴防,不得令太監擅權。明末之事,可為殷鑑!”。

這道遺言包含著兩條內容:第一、女人不得再幹涉朝政。第二、不能讓太監干涉朝政。



按理說這兩條規矩並沒有什麼錯,歷朝歷代向來就忌諱後宮干政、宦官弄權。清朝自定鼎中原後,就頒下嚴令後宮不得干政,違者嚴懲。

而對於宦官的限制,清朝則更為嚴格,其規定:

1.“太監品級以四品為限”。太監品級不能超過四品。



2.“非經差遣,不許擅出皇城”。太監若沒有皇帝、太后、皇后等委派,不得出內城。

3.“職司之外,不許干涉一事”。太監只能在自己的一畝三分地做事,其他事情不得干涉。

4.“不許招引外人,不許交接外官”。太監不得招門人,也不許私自於朝廷眾臣交往。



5.“不許使弟侄親戚暗相交接,不許假弟侄名色置買田產,從而把持官府,擾害民人”。太監不得讓自己的家人以權謀私,也不得讓家人在地方上干擾政務,更不得欺壓百姓。

可以說在清朝,太監的權力顯然已經被壓制至冰點,他們幾乎已無再禍亂朝政的能力。而且因清朝皇帝對於後宮的管控,在清朝中晚期之前幾乎沒有發生過任何一件後宮干政的事情。


但是這些幾乎被清朝歷代皇帝嚴格遵守的規矩,卻恰恰就壞在了再次提起這些規矩的慈禧手中。首先後宮干政一事,自慈禧與慈安這兩位太后垂簾聽政開始,就已經被破壞,而且更別說慈安死後,慈禧不但大權獨攬,甚至在皇帝冊立一事上,都被慈禧一手遮天。



可以說此時清朝自順治就定下的後宮不得干政的規矩,就已被慈禧是破壞的“體無完膚”。

而對於太監不得干政的事情,慈禧更是一條條的破壞,立在交泰殿的那塊警示著太監不得干政的鐵牌那是被弄的“傷痕累累”。



先是“太監品級以四品為限”的規矩,被慈禧最寵愛的太監李蓮英所打破。當時慈禧為了以示對李蓮英的寵愛,就直接冊封他為正二品總管太監。

此後“非經差遣,不許擅出皇城”、“職司之外,不許干涉一事”、“不許招引外人,不許交接外官”、“不許使弟侄親戚暗相交接,不許假弟侄名色置買田產,從而把持官府,擾害民人”這些規矩都被慈禧寵愛的另一個太監安德海所打破。



可以說就單憑慈禧的這些所作所為,她真的沒有這個臉面在臨終前去提及這些規矩。我想她心裡其實也很清楚,只是她最終還是提了。

慈禧之所以會在臨死前提及這些被她自己是破壞的“遍體鱗傷”的規矩。無他,慈禧想為自己的身後名留下個善名,她清楚自己的所作所為勢必會讓自己的身後留下一個惡名,所以她想在臨死前做出一些“流芳百世”的事情。



而再次申明不得宦官干政、後宮弄權的規矩,甚至可以說是重立這些規矩,就恰好可以滿足她想要留個善名的想法。

畢竟此時清朝末亡,如果重立這些規矩,然後後世之君如果能重振清朝,那麼慈禧勢必就能流芳百世。可惜,慈溪沒有想到的是,在她死後的第3年,清朝就滅亡了。而這原本慈禧妄想博個“流芳百世”之名的遺言,最終卻成了一個天大的笑話。



當然其實個人覺得慈禧之所以會留下個這麼一個遺言。還有一個目的,那就是讓自己在九泉之下對清朝的列祖列宗有個交代。清朝因她而亡,祖制因她而破,所以不管如何,她都得做些什麼讓自己死後對清朝的那些先祖們有個交代。也就是如此,最終他她說出了那些讓人看起來貽笑大方的臨終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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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禧兩次次垂簾聽政,在清朝叱吒風雲整整48年。光緒三十四年十月二十二(1908年11月15日)慈禧被痢疾纏身,已經奄奄一息。而在這前一天,38歲的光緒皇帝突然暴斃,他和慈安太后死的一樣突然,令人始料不及。最終,慈禧太后走完了自己74歲的人生路程,她在臨終前,立下了三道遺言。



一、立醇賢親王奕譞之孫、攝政王載灃的長子、才剛剛3歲的溥儀為皇帝

“戊戌政變”之後,慈禧的權利受到威脅,她就開始計劃要廢掉正值壯年的光緒皇帝。光緒二十五年(1898年)12月24日,慈禧太后懿旨由載漪的兒子溥儁(jùn,慈禧親弟弟的外孫)做“大阿哥”,準備取代光緒皇帝,改元保慶,遭到西方列強的反對,慈禧的計劃未遂。

她這次又故伎重演,1908年冬,她把3歲的溥儀接進皇宮,準備把他塑造成第二個“光緒帝”,她讓溥儀遵自己為太皇太后。這樣相比38歲的光緒皇帝,溥儀這個3歲的小朋友自然更好操縱。


光緒皇帝不死怎麼能讓3歲的小朋友溥儀順利登上皇位呢?於是光緒皇帝就“暴斃”了。光緒皇帝百年之際,考古專家在對光緒帝頭髮檢測後,確定光緒皇帝是因砒霜中毒而死,目前多方認為慈禧太后就是毒死光緒皇帝的兇手。

另外,還有一件事,就是慈禧在死前就把光緒皇帝的“諡號”定了。皇帝的“諡號”必須是在他去世後才定,依據其生前所作所為給他一個具有評價意義的稱號,來高度概括他的生平。慈禧那麼早就給30多歲的光緒皇帝定了諡號,居心何在,她自己知道光緒皇帝要早崩?慈禧的這條遺言可恥可恨。

二、慈禧的第二條遺言,強調不許女人干政

慈禧第二個臨終遺言說:

“此後,女人不可預聞國政。此與本朝家法相違,必須嚴加限制。”

“女人不得干涉朝政”,慈禧早就知道這是祖訓。1861年咸豐帝駕崩之後,26歲的慈禧與恭親王奕訢聯合發起辛酉政變成功的奪取了實權,開始掌控清朝,慈安太后暴斃後她獨攬朝政。在48年內操控著兩個傀儡皇帝,簽訂一系列不平等條約割地賠款,把大清朝這隻破船駕馭的搖搖欲墜。現在她卻留這麼個遺言不是在打自己的臉嗎?她自己要死了,無法再繼續幹涉朝政了,還想做個“後無來者”,這就有些厚顏無恥了。




三、第三條遺言,嚴禁宦官專政

她說:

“尤須嚴防,不得令太監擅權。明末之事,可為殷鑑!”

這條遺言中,慈禧明確認定宦官當權必定誤國。明末年間,宦官掌權導致國家內憂外患,明朝滅亡很大的一個原因在於。所以清朝對宦官更加嚴厲打壓。在清朝開國之初,順治皇帝就立了一個鐵牌規定:“太監不許干預朝政”。慈禧明知故犯。


1、她寵愛太監安德海。利用太監安德海免除了已成為議政王的恭親王奕的職務,握有實權的慈禧根本不把小皇帝同治看在眼裡,專橫跋扈。慈禧的大紅人安德海持權作惡。他也敢對皇帝大不敬,在慈禧面前經常說皇帝的壞話。同治帝對安德海充滿仇恨,但又無可奈何。後因其過分張狂,以“違背祖制,擅離京師”的罪名,在同治八年(1869年)被山東巡撫丁寶楨砍頭。


2、她寵愛另一個宦官李蓮英。李蓮英協助慈禧太后滿足權利和物質慾望,讓慈禧越來越奢侈、變態。慈禧賞他戴二品頂戴花翎。早先雍正皇帝規定太監以四品為限,可見李蓮英手段不一般,和慈禧的關係也非同尋常。



在《晚清宮廷生活見聞》中劉興橋說:

“每天三頓飯,早晚起居,他倆都互派太監或當面問候……在西苑、頤和園居住的時候,慈禧太后還經常來找李蓮英:‘連英啊!咱們遛彎去呀!’



在慈禧西逃過程中,李蓮英敲詐勒索地方官員,財源滾滾。曾任懷來縣知縣的吳永曾在《庚子西狩叢談》中說,到山西后,一次沒有個一百兩左右是絕對打發不了李蓮英的。

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十月二十二,慈禧立過遺言後,在西苑的儀鸞殿死去。在李蓮英的主持下,她的諡號長度為大清皇后之最,亦超過大清開國皇后及孝德、孝貞二位正宮,同時也超過入關後滿清所有皇帝的諡號。一年後慈禧被風光大葬。20年後慈禧的墳墓被孫殿英挖掘。


小姐姐講史


1908年11月15日,這是慈禧人生的最後一天,就在前一天,光緒皇帝在劇烈的腹痛之中走完了他悲慘的一生。在此之前慈禧已經病了近一月有餘,這天她像往常一樣於凌晨時分起床,開啟了她人生最後一天的忙碌生活。

慈禧因忙於料理光緒的後事,頭天晚上睡的很晚,但凌晨起床卻面色出奇的好,不但沒有任何倦意,而且精神頭還很足。起床後,慈禧便在宮女的攙扶下進行梳洗。門外已經有許多太監宮女靜候多時,這些是給慈禧梳妝打扮的。

梳洗完畢後,按照慣例,太監將寢宮內的簾子打開,在場的人員便跪拜向慈禧問“老祖宗吉祥”。隨後慈禧用早膳,早膳的豐盛程度一如既往。用餐完畢後,慈禧在早上六點召見軍機大臣,在場的還有隆裕皇后和攝政王載灃等人。

會議結束後,以新國君的名義下了詔書,尊慈禧為太皇太后,尊隆裕為太后。不知不覺來到中午,慈禧開始用午膳,剛開始一切都很正常,突然間慈禧感到頭暈目眩,眾人忙將慈禧扶到床上,眩暈情況持續了較長時間。

此時的慈禧自知將不久於人世,便立即召開會議,佈置自己的身後之事,此後重要之事全由攝政王載灃裁定。說完上諭後,慈禧的病情突然加劇,她馬上讓軍機大臣趕緊起草遺詔。遺詔起草完畢後,慈禧閱後修改了幾處。

之後慈禧對身邊的人感嘆了幾句,說道:“我一生垂簾聽政數次,他人認為我是貪婪權力,實際上是形勢所迫而做出的決定。”此時的慈禧突然神志清醒,旁人都沒感到過她如此的和藹可親,沒過多久慈禧便開始昏迷起來。

御醫們急忙為慈禧開了一劑救急之方,內含:老米一兩,人參五分,麥冬五錢,鮮石斛五錢,水煎溫服。慈禧服用了一生中最後一劑藥方。雖說此藥劑有生津益氣之功效,但它並無法妙手回春之法,不能挽救慈禧的性命。

服藥一個時辰後,慈禧睜開眼睛,說出了人生的最後一段話,也算是她的臨終遺言。慈禧有氣無力的說道:“此後,女人不可預聞國政。此與本朝家法相違,須嚴加限制。尤須嚴防,不得令太監擅權。明末之事,可為殷鑑!”

下午五時許,慈禧嘴巴微張,臉朝向南方而逝。慈禧的臨終遺言總結起來共三條,一是讓三歲的溥儀繼位,二是後宮不得干政,三是太監不可擅權。慈禧的遺言令人震驚,也給歷史留下了一團迷霧。人們不禁要問她為何留下這樣的遺言?

後人對慈禧的遺言進行過多種解讀和分析,但結果都是莫衷一是。有人認為,慈禧早已料到大清將會在她的手中壽終正寢。她作為大清最後的實際統治者,大清在她的掌控之下,一步步走向衰亡。因此她要用“後宮不得干政”來警示後來者。

慈禧一生對太監比較寵信,如安德海、李蓮英等。太監的權利在慈禧執政時期得到極大的膨脹,連李鴻章見慈禧都要給李蓮英塞好處。太監們的飛揚跋扈,慈禧太后是心知肚明的。因此,臨終遺言中“太監不得擅權”應是對後來者的警示。

慈禧臨終選三歲的溥儀為繼任者,也是無奈之舉。慈禧之所以選溥儀,完全是依據大清宗法,即講究的仁宣二脈。也就是說只能從嘉慶和咸豐兩個皇帝的後代中選,除了血統滿足外,還要沒有襲承爵位且不是獨子,溥儀皆滿足這些條件。

慈禧選溥儀還有另一層打算,就是溥儀年幼,可以延續自己的訓政,也不會出現百日維新的慘痛教訓。慈禧選立新帝時已經病入膏肓,認為慈禧是為病好之後重掌朝政的說法應是一種臆測。但不得不說,慈禧臨終遺言正是她執政的總結。


野史也是史


慈禧死前留下了哪三個遺願呢?

民間的說法是這樣的:一、她要立兩三歲的溥儀為皇帝;二、今後大清不能再讓女人干政;三、更不得令太監擅權。

第一點是皇權交接,是大事,有慈禧正式的懿旨在,咱們隨後再說;第二點、第三點並沒有出現在慈禧彌留之際發佈的懿旨中,只是她臨終時嘴上說的。

原話據說是這麼兩句——

“此後,女人不可預聞國政。此與本朝家法相違,必須嚴加限制。”

“不得令太監擅權。明末之事,可為殷鑑!”

立溥儀,遭人唾罵,主要是因為慈禧此舉太自私,選立新君,她只從自己掌控皇權以及死後不被翻案考慮,從沒有真正考慮過江山社稷。

這說法有一定的道理。在當時,慈禧之所以要選立溥儀,最主要的一點是她認為自己不會馬上死掉,立這樣一個輩分合適的“奶娃”皇帝有利於她繼續垂簾聽政,操控皇權。

在民間百姓看來,慈禧掌控大清皇權幾十年,從同治到光緒再到溥儀,都是被她玩於股掌的兒皇帝,而江山社稷在她這個貪戀皇權的老婦人手裡卻是每況愈下,既遭外辱,又生內亂,因此她是內憂外患、民不聊生的罪魁禍首,所以要唾罵她。

今後大清不能再讓女人干政,這原本是慈禧臨終前的懺悔,世人似乎也不買賬,也要唾罵,這又是為哪般呢?

這裡有民間不滿情緒的宣洩,在老百姓看來,女人貪權干政本就是對朝綱的敗壞,但慈禧這個老婦人卻明知不可為而為之,最後弄的江山社稷千瘡百孔,無法收拾,更可惡的是到死還不承認自己是罪人,只說今後不允許這麼幹了,這不是人之將死其言也善,而是人之將死其言可憎。

另一讓民間不滿的是,慈禧這邊剛說完女人不得干政,那邊卻要求攝政王載灃遇見重大事情,不能擅自做主,必須請示皇太后,也就是慈禧的親侄女隆裕太后。在老百姓看來,這樣說是一套,做起來又是另外一套,到頭來還是要讓她侄女繼續垂簾聽政,這未免也太可惡了,所以要唾罵。

不得令太監擅權,在民間老百姓看來,這也是慈禧的厚顏無恥之辭,自己寵幸安德海、李蓮英,把惡事做完了,反過頭來卻說今後不能學我,如此只許州官點燈,不許百姓放火,怎能不唾罵。

有人說,慈禧臨終時根本沒有說過後面那兩句話,這是史官為給慈禧貼金編造出來的。可問題是有這樣貼金的嗎,越貼越黑。

依本人的看法,慈禧說出這樣的話並不奇怪,而且民間對她說的話也有誤解。

立溥儀固然有慈禧私心的因素,但如果加上要給同治帝以及朝廷一個說法(昔日吳可讀尸諫,慈禧答應再立新君一定不讓同治絕嗣),除了溥儀,其實也沒有更穩妥的選擇。事實上,當慈禧提出選立溥儀時,朝中重臣如張之洞,也只是弱弱地問了一句,為何不立長君?(溥儀他爹載灃)當慈禧說出不能讓同治絕嗣後,張之洞這些重臣也都是理解、贊同的,暗中不贊同的都是想奪皇權的野心家,慈禧如果選立那幾個野心家(如老恭親王的孫子溥偉或者慶親王的兒子載振),朝局可能更亂。

總之,不管慈禧當時怎麼選,結果都不會比選溥儀好到哪裡去,清廷到那階段已經基本完了,皇座上安誰,結果都一樣。

再說不得女人干政,慈禧的這一句懺悔並沒有口是心非,在她的臨終安排中,她的親侄女隆裕不是垂簾聽政的角色,而是攝政王載灃的輔助者,當載灃遇到的壓力過大時,隆裕可以出面用皇太后的名義彈壓一下。

至於不得令太監擅權,慈禧說這話真正的用意,不是懺悔,而是提醒。客觀地說,在慈禧治下,安德海、李蓮英之流距明朝時的太監專權離的很遠,但苗頭已經出來了,尤其之後又是溥儀、載灃這樣的弱庸之主,弄不好是極有可能出現太監專權的,所以慈禧要鄭重地警告一番,這是她政治敏銳成熟的表現。

說完民間的說法,不妨來看看慈禧死前朝廷正式發佈的幾道懿旨、上諭——

慈禧臨終前,一口氣口授了四道懿旨,並以嗣皇帝溥儀名義發佈了一道上諭,這是她最後的安排:

第一道懿旨:攝政王載灃之子溥儀著入承大統為嗣皇帝。(這是最後拍板。)

第二道懿旨:前因穆宗毅皇帝未有儲貳,曾於同治十三年十二月初五降旨,大行皇帝生有皇子即承繼穆宗毅皇帝為嗣。現大行皇帝龍馭上賓,亦未有儲貳,不得已以攝政王載灃之子溥儀承繼穆宗毅皇帝為嗣,併兼承大行皇帝之祧。(這是立溥儀的一個重要理由。)

第三道懿旨:現時局多艱,嗣皇帝尚在沖齡,正宜專心典學,著攝政王載灃監國,所有軍國政事,悉秉予之訓示裁度施行,俟皇帝年歲漸長,學業有成,再由嗣皇帝親裁政事。(這是確定攝政王執政。)

第四道懿旨:現命攝政王載灃監國,所有應行禮節,著內閣為部院會議具奏。(這是給載灃執政預留空間。)

以嗣皇帝溥儀的名義發佈的上諭:

朕奉太皇太后懿旨:昨經降旨,特命攝政王載灃為監國,所有軍國政事,悉秉予之訓示裁度施行。現予病勢危篤,恐將不起,嗣後軍國政事,均由攝政王裁定。遇有重大事件,有必要請皇太后懿旨者,由攝政王隨時面請施行。

仔細看這幾道懿旨、上諭,慈禧既定下了框架,又給了載灃一定填充的空間。正因為有這樣的安排,慈禧死後,載灃剛上臺就立刻審定頒佈了《攝政王禮節》十六條,除去將軍國政事集於攝政王一身外,還有一條專門用來解釋慈禧留下的最後一句話——“凡重大事件有必要請皇太后懿旨者,由監國攝政王面請施行,他人不得擅請擅傳。”

這條規定意味著什麼?不僅制約了宗親權貴(別人不能向皇太后請示),而且也制約了隆裕太后——她不僅不能主動干政,而且即便是重大事項面請了她,她的決定要經過載灃的認可並傳達出去才能生效,不經過載灃認可並傳達出去則視為無效。

所以說,慈禧直到生命的最後一刻都是異常清醒的,因此唾罵之外也應該有一些審視。


黑句本


在晚清的政壇中,慈禧太后可謂是一個舉足輕重的人物,在1861年咸豐皇帝去世後,慈禧與恭親王奕訢聯合發起辛酉政變,成功奪取了實權,成為了清朝的實際統治者。

慈禧從入宮時的秀女變為清廷的最高掌權人,可謂手段高明,兩度垂簾聽政,直至1908年去世,控制清朝長達48年之久,慈禧掌權期間更是中華民族的奇恥大辱,簽訂了大量的不平等條約,讓清朝成為列強侵略的目標,也使得本來就不可救藥的滿清一步步走向衰亡,可以說慈禧在很多國人的眼中就是一個賣國賊、狠毒而殘酷的獨裁者,必將遺臭萬年。


光緒三十四年,慈禧太后最終還是逃不過天命,在黃泉路上垂死掙扎,就在她去世的前一天,38歲的光緒皇帝突然暴斃,慈禧也不糊塗,知道自己的大限已到,在彌留之際就召集重臣立下了三道遺囑。


第一條是立溥儀為皇帝,光緒皇帝其時正值壯年,可是卻暴病身亡,他為何在慈禧前一天駕崩,是偶然還是陰謀,在一百年後終於有了結果,考古專家對光緒頭髮進行檢測後,發現光緒是因砒霜中毒而死,所以多年來慈禧是殺死光緒的最大嫌疑人。

更讓人不可思議的是,光緒皇帝還健在,慈禧等人就已經把他的諡號定了下來,這諡號在古代是皇帝去世之後,由後人所定,這等做法在歷史上也是極為罕見的,為何慈禧這麼早就擬定了光緒的諡號呢?難道慈禧早就料定光緒帝會英年早逝。


慈禧立三歲小兒溥儀為皇帝,自然不是看中他有何能力,而是溥儀年少,她又可以繼續掌權,只是她再也沒有機會了,慈禧與溥儀的關係頗為複雜,首先,溥儀祖父的嫡福晉與慈禧同屬葉赫那拉氏,算是慈禧的妹妹,另外,溥儀的曾祖父是道光皇帝,而且光緒帝的父親是溥儀的祖父,所以溥儀的血緣關係是佔優勢的,裡溥儀為帝符合傳承製度,更容易被朝臣接受和扶持。

第二條遺囑是女人不得干政,這其實是清代最早的一條祖制,皇太極建立滿清時就有過這種說法,在史書上女人干政的事例是不計其數的,其帶來的後果也是很嚴峻的,而慈禧太后恰好就是一個女人干政的典型事例,她自己就是破壞祖制的罪魁禍首,當年為了奪權無所不用其極,早把祖制忘得一乾二淨,臨死前立下這條遺命,幾乎有點恬不知恥的狂打自己的大臉了。
第三條遺願是嚴禁宦官掌權,太監干政在明朝有前車之鑑,清朝統治者認真吸取這個教訓,對太監的處罰非常嚴厲,兩百多年來,太監也沒有時機當權,到了慈禧的時候,這個局面完全被打破,先是寵信安德海,後是李蓮英,此時的太監竟成了權力的傳達者何掌握者,把朝廷搞得烏煙瘴氣,導致晚清政府愈加的岌岌可危,真可謂是禍國殃民,臨死還不忘提這一點,真是連老臉都不要了。

從慈禧太后的這三天遺願可以看出,第一條是希望能讓自己的血脈繼續統治大清,而後面兩條則是打臉自己以前的行為,因此至今仍被人唾罵。
慈禧晚年的臨終遺言,令世人震驚,也給歷史留下了一團迷霧,人們一直不明白這樣一個成功坐上女皇交椅的鐵血女人,這樣一個有效控制大清王朝長達半個世紀的鐵腕太后,何以留下這樣的遺言,這是一個歷史之謎,人們迷惑不解,一個王朝的命運如同個人的命運一樣,彷彿都是上天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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