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人,生育保險和職工醫保合併實施如何影響你我

繼前期威海市按照國家部署試點生育保險和職工醫保合併實施工作後,近日,山東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山東省全面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方案》,在全省範圍內全面推進兩大險種合併實施。圍繞很多家庭關心的政策變化將帶來哪些影響,記者採訪了山東省醫保局相關負責人。

兩險合併,是否意味著“五險”變“四險”?對此,該負責人明確表示,合併實施並非取消生育保險,而是和職工醫保統一參保登記、統一基金徵繳和管理、統一醫療服務管理、統一經辦和信息服務,繳費比例也是按照用人單位參加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比例之和,確定新的用人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比例,不會增加單位和個人繳費負擔,參保人待遇不變。“隨著二孩政策的放開,生育保險基金面臨不小壓力,合併實施最核心變化就是打通了兩大險種基金‘池子’,基金合併運行,統籌層次一致,提高基金共濟能力和保障能力。”

按照《社會保險法》規定,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參保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由於職工醫保參保人直接參加生育保險,不僅沒有增加小微企業參加生育保險的難度,相反會讓手續更加簡化,有助於提升參保覆蓋面,提高管理服務能力。

個人待遇不變,享受待遇條件則發生了變化,變得更加科學合理,這也是新規的一大亮點。過去規定職工生育保險待遇享受條件為連續繳費滿12個月,但現實中會有一些情況,比如職工工作不滿一年生育、參保關係轉移等,都會影響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新規明確,用人單位按國家、省相關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並按時足額繳納醫保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執行各地醫療費用免責期政策。連續足額繳費不滿1年的,待用人單位連續為職工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用滿1年後,由醫療保險基金補支職工生育津貼。

新規實施後,生育醫療費用支付方式也將進一步完善。生育醫療費用執行山東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藥品目錄以及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範圍,原則上實行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直接結算。各統籌地區將生育醫療費用納入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範圍,推動住院分娩等醫療費用按病種、產前檢查按人頭等方式付費。

根據《方案》,2019年12月中旬,各統籌地區要完成相關信息系統調整,確保2019年年底前兩項保險順利合併實施。山東要求,各統籌地區要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簡化辦理流程,縮短辦理時限,推動經辦服務水平提質增效。

(大眾日報記者 張春曉 報道 通訊員 神芳民 實習生 張宇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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