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 留 之 間

單位決定搬家了,自然要清理一番——何止一番?兩番三番過後,愈加亂。亂我心者,非陶瓷,非銀器,非錢幣,非奇石,無非雜物也!

此時,我才猛然覺悟,自己原來戀物無極限。那麼,它們當初是怎樣入住的?我請它們進來,肯定是愛著的,哪怕一時。它們比人順從,也好請。諸如置於地面的盆景、掛於牆壁的字畫以及伸手可觸的報紙、雜誌、卷櫃、衣架、沙發、椅子和床。在這樣的環境裡,我待了整整12年,寫稿、審稿、發稿,往往忽略了它們的存在。而它們,既不會自己跳出來,也不會自己飛起來,總是默無聲息地守著物道。多少年來,沒有誰跟我計較,沒有誰跟我鬧彆扭。

眼下,我卻不得不清理它們。

問題是,賣掉那些廢報廢書之後就束手無策了。更多的物件沮喪著,憂傷著,等待主人的發配。狠狠心,把淨水器丟棄了。再狠狠心,把電風扇丟棄了。又狠狠心,把形形色色的鏡框丟棄了。鏡框裡,鑲嵌的是我喜歡的攝影作品和美術作品。它們曾經盡其所能地服務於我,使我順風順水,抵達人生的好狀態。

我的交際圈,禮尚往來。往來也不設賬,全憑彼此情義。物來物往,物換星移,歲月便是那些微不足道的布兜、絲巾、領帶、帽子、指甲刀、保溫杯等連接起來的。點點滴滴,裡裡外外,我得閒的時候,願意回想此物或彼物的面孔。

難得迷戀,難得斷舍離。

人與物,或者物與人,確實存在著緣分。說到緣分,這種相許相期的二元關係就不簡單了。如果是垃圾,丟棄則罷。之所以越清理越無頭緒,是因為還有個緣分沉潛其中。緣分絲絲在,非要生離死別,兩下困窘。我一介凡夫,恐怕解不開,難免重拾於手上,當寶貝了。

從物的角度看,人某種程度上都是收藏家,多少、輕重、深淺而已。我承認,我對藝術類的物件或物品懷著偏執的興趣。沒玩古董的命,玩玩奇石、浪木、剪紙、郵票和圓珠筆,也抵達快慰了。人情社會,物開道,得意忘形之時,手就鬆了,轉眼間成了人家的“掌上明珠”。也沒什麼後悔的,既然相伴不如懷念,那就把懷念留給自己好了。

“人盡其才”有多麼不易,“物盡其用”就有多麼不易!

什麼是寶貝?自帶光芒。什麼是垃圾?氣數已盡。

清理為了理清,理得清嗎?除非不以物喜。我沉迷於物,沒有辦法,我的辦公室依舊被塞得壓抑,透不過氣來似的。多少次,我決定整頓一下秩序,總以為無從下手。面對逼近身體的那些雜物,我再三再四地妥協,直到單位下了最後通牒。沒有選擇了,我必須清空。於是,該打包的打包,餘下的連標籤也不貼了。不貼,則意味著交給清潔工了。禁不住掃上一眼,雜物去留時,多麼無辜,且無助!

剩下的欲舍難捨的二物,才讓我糾結呢,分別是竹簾和落地鏡。二選一,落地鏡勝出,得到了我手中最後的貼籤。哪曾想,當我在新的辦公室門口見到它的時候,鏡面已經碎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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