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合同看不懂?彆著急,看這幾點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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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說起“保險”,很多人第一反應就是“騙子”!

為什麼說是“騙子”呢?絕大多數人都會說:買了保險,這個不賠、那個不賠。

如果你在問他:不是有保險合同麼,還能不賠?

他們會異口同聲的說:保險合同誰能看得懂?我們又不是專業的。

現在人多保險的偏見說到底是因為對保險合同的不瞭解,他們根本不知道保險合同中到底是如何規定的。把保險合同比作天書,根本看不懂。

不著急,本篇文章就教大家如何去讀懂一份保險合同。我們就以重大疾病保險合同為例給大家去講解一下如何去了解合同內容。

保險合同看不懂?彆著急,看這幾點就夠了

保險合同中有很多條款、釋義及說明,其中最主要的就是保險責任免除責任,這2項是必須要仔細閱讀且要理解透徹,不然後期很可能會造成拒賠。

保險責任

重大疾病保險責任分為:輕症疾病保險金、重大疾病保險金和身故(或殘疾)保險金。

輕症疾病保險責任

保險合同看不懂?彆著急,看這幾點就夠了

健康無憂C3合同條款

以上條款中我可以看到,以180天為分界點:

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以內,患輕症疾病的,不予理賠,合同繼續有效。

說簡單點就是假如你在觀察期內出現了輕症疾病,保險公司沒有賠償責任,但是不用退保,合同可以繼續有效。

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以外,患輕症疾病,給付重大保險責任金的20%,同時本保險對該項輕症疾病的保險責任終止。

若同一次患病,且患有2種或者2種以上輕症疾病的,只給付一種輕症疾病保險金。

本合同對每種輕症疾病保險金只給付一次,且累計給付3次輕症疾病後,本合同輕症保險責任終止,合同繼續有效。

說簡單一點就是:假本合同有55種輕症疾病,那麼每種疾病這能給付一次輕症疾病保險金;假如你同時患2種或者2種以上輕症疾病的,只給付一種輕症疾病保險金;當你累計申請3次輕症疾病保險金以後,本合同其他的輕症疾病責任全部終止。

重大疾病保險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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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無憂C3合同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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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無憂C3合同條款

重大疾病保險責任也是一180天為分界點:

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以內,因疾病原因確診為重大疾病的,保險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合同自動解除,保險公司退還保費的1.1倍(有的公司退全額保費或者現金價值)。

在拒賠案例當中,比較常見的原因就是因為很多被保險人沒有通過“觀察期”就身患重大疾病,被保險公司拒賠。所以購買保險前,如實告知的確很重要。

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以後,因疾病原因確診為重大疾病的,保險公司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本保險合同終止。

被保險人同時患重大疾病和輕症的疾病的,只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

往往重大疾病會引發一些列的其他疾病,患重大疾病的同時身患輕症疾病的也比比皆是。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即便你身患重大疾病和輕症疾病,保險合同規定只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不給付輕症疾病保險金。

身故保險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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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無憂C3保險合同

身故保險責任還是以180天為分界點:

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以內因疾病身故的,不承擔保險責任,給付實際所繳保費1.1倍(有些公司是實際保費或者現金價值)。

這一條根重大疾病的保險責任條款是相同的,這裡就不多解釋了。

合同生效之日起,因意外身故的,本合同給付身故保險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以後身故的,給付身故保險金(疾病原因身故)。

身故保險責任說簡單一點就是:180天以內因意外身故和180天意外疾病身故的,都給付身故保險金。

免除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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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憂C3合同條款

既然是合同,給付保險責任金是它的義務,那麼免責條款就是它的權利。

免責條款中,最容易讓人產生誤區的主要在以下幾點:

2.被保險人自傷,但自傷行為無民事行為能力除外。

這裡我要注意的是:自傷、自殘、自殺都不在保險責任範圍內,兒童無意識造成的傷害除外。

3.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採取的強制刑事措施。

這一點特別重要!雖說是故意犯罪不在保險責任範圍內,但是一切違法行為造成的後果保險公司均不承擔,所以保險理賠一定要在合法範圍內。

7.遺傳疾病、先天疾病都不在保障範圍。

很多人拒賠的理由就是患有先天性或者遺傳性疾病,這種疾病醫學上是可以得出結論的。即便你在投保時或者投保前並沒有患這一類疾病,但是隻要確診為先天性或者遺傳性的疾病,不管是不是在保險期間得的,都不在理賠範圍。

9.酒駕、無證、無牌、無有效手續駕駛也不在保障範圍。

酒駕、無證無牌都容易理解,這裡強調的是很多人喜歡駕駛摩托車,尤其是小排量摩托車,這一類車幾乎都沒有合法手續,而且駕駛人即便有C1駕照,也是違法行為,均不在保障範圍。

以上條款是所有投保人都必須仔細、認真閱讀的,有一條不理解的話都不要輕易去籤保險合同或者一定要在猶豫期內搞清楚或者退保,以免後續帶來嚴重的經濟損失。除了以上2種責任條款以外,其他的合同內容只需大致瞭解一下即可。

重大疾病的種類和標準

保險合同看不懂?彆著急,看這幾點就夠了

目前全國有170多家保險公司,產品幾千種,每種產品所包含的疾病種類也不盡相同,重大疾病保險的病種最少在80種以上,最高100多種。

合同裡邊規定的疾病均在理賠範圍,不在疾病種類裡的均不理賠。除了名字一樣外還需要注意的是每種疾病都有嚴格的標準。有的是要全部符合條件,有的是需符合其中一項或者幾項。

重大疾病的種類條款我們只需要大概瞭解一下就行了,不用研究的太透徹,,因為即便職業醫師也不一定能全部研究的很透徹,更何況我們普通人呢。

其他注意事項

釋義:

1.意外傷害

意外傷害是指突發的、不可預測的、非本意的、非疾病且來自外部的傷害。

很多人在這方面存在很大誤區,意外傷害的核心條件是

非疾病且來自外部的傷害。比如中暑導致的意外傷害、暈厥導致的意外傷害都不屬於意外。

2.猝死不屬於意外傷害

猝死是指貌似健康的人,因潛在的疾病、肌能障礙或者其他原因在出現24小時內發生的非暴力性死亡,屬於因疾病身故。

3.寬限期

一般情況下寬限期為60天,寬限期內發生風險的在保障範圍,寬限期以外屬於合同失效期,不承擔保險責任。合同失效2年內,可申請復效,復效仍需有一個觀察期,觀察期內部承擔保險責任。

其實保險合同看似很多內容,密密麻麻的一大片,真正需要仔細閱讀、瞭解的並不多,每個人只要用心看,一定會看的懂。再次提醒廣大網友,購買保險前一定要仔細閱讀本篇所列的保險合同內容,防止發生風險時產生糾紛導致更大的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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