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一个儿子两处宅怎么办?

跟爱一起走555


作为多年的村建国土管理工作者,特来作答,以期能帮助同类人员,同时以正视听。

首先依法依规进行确权登记。其次,暂不处置,在宅基地越来越紧俏的情况下,让宅基地政策再“飞”一会儿,到时再决定盘活使用或另作处置。

下面,就择其要点说说相关情况。

一、关于真正合法拥有两处住宅的问题
  1. 已确权登记,具有合法的宅基地及其所承载农房的登记证书。

  2. 房屋不能垮塌灭失。有“房”才有“地”,房屋灭失后,宅基地按规定应由集体收回。

二、关于暂不处置以进退有据的问题

当然,目前暂不处置的前提是在此次农村不动产统一登记中依法依规进行确权登记。若不能在此次农村不动产统一登记中进行确权登记,那么其合法性就极有可能存在问题,应另当别论。

只要能确权登记,合法证件在手,心中就不慌,是盘活使用还是另作处置,就可慢慢来,让宅基地新政多“飞”一段时间再考虑。(1)若当前对多出的住宅不居住或使用,只需保证其不垮塌灭失即可,当然也可出租或与他人合作盘活这一闲置的资源,增加家庭收入。(2)可在儿子成年后,通过分房将另一套住宅的产权登记在仍为农村户口的子女户头上。(3)若儿子已不是农村户口,待符合继承条件时继承也行,群众合法的房产其子女依法继承。(4)若对于另一处住宅确实已无再利用的必须,也可在宅基地新政实施一段时间后,再考虑自愿有偿退出的问题,将闲置的资源作变现处理。

综上所述,对于有两处住宅的,首先是按规定进行确权登记,其次是在确保房屋不灭失的情况下,再不慌不忙地根据自身的具体实际考虑是盘活使用或另作处置的问题。

(本文图片来自于网络)


乡村微视界之乡村漫记


原谅我第一眼看错了,以为是两个儿子只一户宅基地!刚要说,那就再买一套,哈哈。看了别人的评论才知道看错了是一个儿子两处房产!

你们那还允许一人两处房产吗?当然我说的是农村里的,一套商品房一套村里宅基不在范围内。前一阵我们这里统计了,要求一户一宅,多余的房产是要大队收回的。


你这种情况应该是以前没有这政策的时候遗留下来的,那个时候别说一个儿子两套房产,三套的也有。我家有亲戚也是你这种情况,但不同的是,他家一儿一女,女儿又离婚了,户口在父母家,然后他父母想要把另一套给女儿,具体怎么办理的手续不太清楚。不过据我所知,如果想要留住房产可以办理分户,但是我们这里分户要有房产证,而村里的房子一般只有宅基证没有房产证的。另外我们这里有一部分村是不办理分户的,因为涉及到拆迁问题。具体分户政策还是需要去当地派出所咨询一下。


其实如果政策允许的话,有两套房子还是不错的,儿子长大结婚后分开住,毕竟现在年轻人跟老人生活习惯啥的不一样,分开住会减少矛盾。

以前是本人了解的一些情况,可能表述会有些出入,敬请见谅。还是要根据自己地区实际情况来处理。


小李子的Vlog


农村一个儿子两处宅怎么办?


农村宅基地政策明确规定,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合法宅基地,也就是一户一宅。但是在农村,由于历史原因,农村一户多宅的情况也有很多,比方说由于继承父辈房屋继续使用宅基地、在82年之前购买宅基地等等原因,多出来的宅基地也是合法的,现在农村宅基地确权,对于一户两宅的,并不是都不能确权,只要是合法的宅基地,是会进行确权登记的。



农村一个儿子,两处宅基地,如果另外一处是合法获得的,在确权登记时可以进行登记。但是,宅基地的作用就是用来建设居住用房的,如果宅基地失去保障住房这个作用,宅基地也就没有失去它的意义了。因此,对于题主所说的一个儿子两处宅基地这种情况,其实有一处宅基地就能够满足全家人的住房需求,对于另一处宅基地来说,就没有了意义。因此,对于题主的问题,我觉得可以有一下四个处理方法。



第一是转让,在同一村民之间,只要受让方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就可以把多余的宅基地转让给他,当然这个转让是有偿的,具体补偿多少双方是协商;第二是有偿退出,现在有些农村已经开始对闲置宅基地实施有偿退出政策,只要农户自愿退出,就会获得补偿;第三是开发利用,对于闲置宅基地,闲着是对资源的浪费,如果条件允许,可以开展农家乐等商业开发;第四是和儿子分户,分户以后就是两家人,一家一个宅基地,也是可以的。


总之,宅基地是村集体分配给农户用来建房子的,如果你的宅基地已经失去了住房这个作用,闲置着也是资源的浪费,如果当地有宅基地有偿退出政策,补偿可以的话能退就退。


新农人散耕


在农村,农民是可以得到宅基地盖房的,一旦盖了房子之后,这就是农民的私有财产的,未来农村的房子是可以让儿女继承的。那么如果在农村一个儿子却得到了两处宅,这种情况要怎么办呢?

农村一个儿子两处宅怎么办?

现在一个儿女两处宅的家庭并不少,那是因为在以前农民盖房子都是申请新的宅基地盖的,以前的老宅都是留着不动。在以前两处宅基地都是可以得到合法的手续的,所以是不算违规的。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老宅跟新房子都还没有倒塌,那么都是可以让儿女继承的,也就会出现一个儿子两处宅的情况了。

虽说现在农村都是一户一宅,但是如果手续齐全的话,一个人有两处宅基地也正常,毕竟宅基地上面的房子都是农民的私有财产,可以让自行处置的。不过对于一户两宅也并非就是没有影响的,现在宅基地越来越重要,一块宅基地完全是够农民的正常生活了,所以就算有两块宅基地,未来翻盖的话也不可能两处都审批的,一般只批准翻盖一处而已。

所以现在虽然有两处宅子,但是未来能够翻新的也就只有一座而已,在这种情况下,大家其实可以将别一处宅子卖掉了。因为卖给同村人是可以将宅基地一起转让的,那样是可以卖不少的钱的,估计房子翻盖的钱都是有了。

如果不卖一直留着也是可以的,毕竟手续齐全,只要房子都没有倒塌,那也不存在着因为一人两宅而强制收回一处的情况。不过要是一处房子倒塌了,未来翻盖不行,可能也是会沦落成被村集体有偿收回的,只不过这个补偿金跟直接卖房子给同村人比是很少的。

总之,在农村一个儿子有两处宅的话,如果手续齐全是没有关系的,不会强制进行收回。不过为了长远的考虑,建议将一处宅子在没有倒塌之前就卖掉。


老王谈养牛


在农村一户一宅这是人人皆知的事情,但是在农村出现的一户两宅情况还是存在的,并且这种情况在法律上还得到认可,就是继承的权力。可是在现在的新农村建设中就显得一户两宅完全不适应现在的新农村建设和规化,也阻碍了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因为一户两宅为什么说在法律上是受法律保护呢?这里面主要是牵扯到继承权的问题。大部分是自己的近亲属因为没有后人,在他的老年和后世上都是有他的近亲属善养和处理他的一切生活,生病治疗,和一切后世经济费用的,所以他的宅基地就有他的近亲属来继承。

就象现在有的农村的孤单老人,也就是农村农民说那五保户无儿无女的老人,在他伤失了劳动能力以后,谁善养他包括他的一切经济费用和后世的费用,谁就可以继承他的宅基地,现在法律上是受保护和认可的,在当地政府和群众中同样认可,和承认这处宅基地他有权力继承。

所以现在农村出现的一户二宅都是这种情况,关于这种一户两宅的情况,在新农村建设中,最好的处理方法就是国家对这一户两宅的农民绐于适当的经济补偿以后,让他退出一处宅基地,分配给那些需要分配宅基地的农户,这才是最合情合理的处理办法,因为他是血缘关系上的继承权力,和经济付出才得到的一户两宅,并不是霸占得来的,如果要是强行霸占的一户二宅,一定要



无有任何理由必须集体收回,才是最合民意的。


纯正农家蜂蜜


在农村,一个儿子两处宅子这是好事儿啊,首先得恭喜你了,说明你家的经济情况还是比较不错的。宅子多了不用愁,总比两个儿子一处宅子好吧。在农村,这种一个儿子两处宅子的情况有很多,还能怎么办,留着呗。实在是不想打理,你也可以卖掉的。

像我们70年代出生的农村男孩子,一般是到了十七八岁的时候,父母便会向村里提出建房申请,村里也会划出一处宅基地,分给申请人,早早为儿子准备好了结婚的新房子。那时候,很多人家为了儿子娶亲的时候好说一些,都是提前盖好婚房准备着的。而且那年代,媒人说媒的时候,也会先问一下,家里是不是准备了新房,这是首要条件之一。那时候农村宅基地政策宽松,基本上没有什么限制,只要是申请,一般会批准,这也是农村人现在一户多宅的原因之一。

还有的人家,是上一辈传下来的宅子。原本自家住着一处,上一辈老人去世之后,老宅自然而然也归自己所有。还有的是当年生产队解体的时候,村里的一些牲口饲养屋或仓库进行了拍卖叫行,通过这些方式购买过来之后,当成了仓库盛放一些牛车或其它的生产工具,这也是众多农村家庭出现一户多宅的情况的原因。

这几年,农村实行了土地确权,规定了一户一宅制度。我想题主是关心实行一户一宅之后,这多出来的宅子应该怎么办吧?

其实,农村实行一户一宅制度,是近几年才出台的规定。即使你以前有多处住宅,也不要紧,只要是符合政策规定,拥有合法的手续,就会给你确权。不过,除了其中一处住宅以外,其它多出来的宅子虽说确权在自己名下,但房屋下宅基地的使用权的期限是与第一处宅子是不同的。第一处确权的宅子下宅基地的使用权是无期限限制的,而多出来的宅子下宅基地使用权则是有规定的。那就是这些多出来的宅子只能修缮居住,不能够翻建,等到房屋损坏无法主人或者自然倒塌以后,这宅子下的宅基地就会被村集体依法收回。

其实,一个儿子有两处宅子也不错,总归结婚以后,年轻人和公婆同住一个屋檐下有的时候也不是很方便。有了多余的宅子,就可以分开来住,彼此间还能够放肆一些。这样倒也挺好的。如果是不想留着多出来的宅子,也可以有偿退出宅基地,换成钱,将另外一处宅子卖掉。

总之,如何处理多出来的宅子,要根据自己家的实际情况而定,如果是那宅子总是闲置着,这房屋时间久了不住人的话,也容易衰败倒塌,至于是对外出租还是出售,完全由你决定。反正我个人认为,宅子多了总比好几代人挤在一起住好,你说呢?


建行渐远


对于农村一个儿子有两处宅的现象非常的普遍,而且都是合法拥有的农村的两处宅基地这种现象也是非常普遍的。毕竟农村的特殊性和历史的原因,造成了这种现象的发生。对于这种状况农村的这一个儿子也是非常幸运的,也是非常好的,至少有了两处房产而且现在新农村建设在不断的推进当中,也是一笔不小的不动家产了。



如果这两处房产是在城中村或者是城郊区的农村那就是发财了。因为这些地方的农村的房产是特别值钱的,即便是我们的小县城现在赔偿的标准也非常的高,一般农户的赔偿在50万左右,如果要盖起了二层小洋楼,赔偿的标准高达二三百万,这的确是一个非常诱人的家产。

对于农村一个儿子两处房产,从表面来看属于一种违规的行为,因为现在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户必须一户一宅,不得出现一户两宅或者一户多宅的现象。但对于这一个儿子有两处房产,表面上属于违法的行为了,需要进行拆除一处宅基地归还给村集体。但是从农村的实际状况而言,如果这一个儿子的两处房产是合法到来的就需要进行确权。



比如说这一个农村的儿子在到了一定的年龄,取得了一处合法的宅基地,然后建设房屋居住,随后又从父母或者其他长辈,或者其他人继承了一处农村的合法的宅基地。一般这种都是进行了确权处理,所以这样也不属于违规的行为。可以继续继承房屋的使用权,当然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归村集体,一旦房屋倒塌,宅基地必须归村集体所拥有。

如果说这一个儿子的子女已经到了成年人的年龄,可以进行分户处理,这样就不会出现一户两宅或多宅的现象了。毕竟现在农村分户是非常严格的,必须有宅基地或者房屋,这首先保障了分出去的家庭成员首先有有一个住所,这也是合情合理合法的。用这种方式处理自己的房产也是非常不错的,或者是与父母进行分户处理。



总之,对于农村一个儿子有了两处宅基地,这表面上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已经违背了我国一户一宅的宅基地分配原则。所以要想避免这种状况,可以对家庭成员进行分户处理,这样就能够做到了宅基地不超标的现象,也可以与父母进行恢复一处宅基地分给父母。当然,如果是继承了房屋的话,只能够拥有房屋的使用权,一旦房屋出现倒塌以后,宅基地就只能够归村集体了。但是宅基地是不能进入市场自由买卖的,房屋可以进行买卖,在本村当中村民之间可以买卖宅基地。


三农一姐


农村一个儿子有两处宅基地,这是一件很好的事情。一个儿子两处宅基地,儿子成家后,父母就可以和儿子分家了,其实分家也有分家的好处。这样可以减少婆媳矛盾,让家庭更加和睦。

孩子和父母的分家距离最好是一碗汤的距离。而在一个农村里一个儿子有两处宅基地,这恰好就是一碗汤的距离。这样也可以更好地促进家人之间的感情。


问农村一个儿子两处宅基地怎么办?题主似乎表达出来的情绪是害怕。确实,现在农村实行一户一宅政*策。如果你拥有宅基地是合法的,这也无妨。如果是私自违建,房子会被进行拆除。

一个儿子在农村里有两处宅基地,也是很正常的现象。因为儿子是可以继承父母宅基地。很多农村家庭里都有老屋、祖屋的现象。同时有一些家庭里孩子早就已经和父母分户了。所以可以同时拥有两处房屋和申请多一间宅基地建房子。


这肯定会有很多人怀疑,现在不是要有房产证才可以分户吗?是的,现在分户要有房产证才可以分户。除了我刚才所说的,继承祖屋的情况。还有另外一个情况,就是儿子已经分户出来。我堂弟就是这样的现象。我大伯娘以前就已经把户口全部分好了。她两个女儿的户口是跟父母。然后他儿子的户口是跟爷爷的。所以就算她儿子还未满18岁,也是可以分户。以前农村分户没有那么严格,以前分户是比较简单的一件事情。以前人们觉得没有必要分户,所以很多人都没有把户口分出来。而现在又想分户,可就难了。


所以很多事情我们是很难预测的,在农村一个儿子拥有两处宅基地,是很让人羡慕的一件事情。合法拥有就尽情的享受吧。


三农天地


农村一个儿子有两个宅基地这种现象非常普遍,多是历史原因形成的。在上一代,农村宅基地政策比较松,孩子也比较多,一般每个男孩子都有一处宅基地,因为农村为儿子盖房娶媳妇是基本传统。当时,孩子结婚即分开过日子,老人还有自己的宅基地。但80年代后独生子女政策出台并严格执行,农村有个儿子就再不允许生育第二胎,这样,上一代人去世,就会遗留下一处宅基地。而人民公社解体后,当时生产大和生产大队的房屋,也都作价卖给村民,村民买来存放农机具或者做他用,所以,一家拥有两三处宅基的现象比较普遍。

一户一宅的宅基地管理政策是近几年才出台的。但是,对于历史原因形成的宅基地,只要来源合法,在农村宅基地确权中都是予以承认的。只是对于多出来的宅基地,管理政策和一户一宅的宅基地不一样,这部分多出来的宅基地,农民虽然可以使用并确权,但是其使用权却不是永久的,这种宅基地上的房子只可以维修使用,不可以重新翻建,等到房屋自然倒塌无法继续使用时,村集体就可以收回宅基地使用权。这一政策和城市人口依法承包的农村房屋是一样的。

其实一户有两处宅基地,并不觉得多,因为这样儿子结婚后就可以分出去独生居住,和父母互不影响。大家都知道,独生子女是不允许和父母分户的,所以,就现有政策,家里有独生儿子的,有一处宅基地就不能再申请,这样,儿子结婚后父母就是和儿子媳妇居住在一个房子内。其实这样,虽然看起来互相照顾方便,但是不利于家庭团结和儿子的成长。婆婆媳妇一个屋檐下,难免家庭矛盾多。而做父母的和孩子住在一起,难免啥心都替孩子操,自然也会影响孩子独立生活的能力。所以,晏子觉得,一个儿子,家里拥有两处宅基地,这样正好!

当然,农村还有一户拥有三处及三处以上宅基地的,这些就超出实用范围了,总不能这个房子住几天,那个房子住几天,总有多余的宅基地要闲置。而没人居住的房屋,由于缺乏烟火气及其他原因,会很快破旧倒塌。所以,如果有过多的宅基地,最好想办法处理一下,比如在本村之间转卖,有条件的可以对外出租,也可以有偿退出宅基地。总之,房子要合理利用,要有居住价值,广厦千间,夜眠七尺,房子太多就是资源浪费,还是合理合法地处置为好。


齐东晏子


大家好,我是农民小席,感谢提问!

在农村一个儿子两处住宅的现象也比比皆是,土地确权以前都允许,土地确权以后就不允许了。

自从2018年年底,完成了农村的土地确权工作,禁止一户多宅的现象,要求一户一宅,也就是说一户只能有一块宅基地。这样也就是把农村土地严格的管理起来,节约土地资源,保护自然环境。那么有两处宅基地或者两处以上的村民,就会将其余的宅基地收回,归村集体所有,分发给没有宅基地的村民或者拆除。根据各地的政策,有的是有补偿的,有的则是强行收回或者拆除,没有补偿。

所以说,像农村一个儿子两处住宅的情况,那么其中一处住宅肯定是会被收回的,至于是不是有偿收回这要看当地的政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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