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生病需要80万,可是他在住院前把所有家产都给了儿子,然后要求儿子女儿平摊治疗费用,这样合理吗?

心情不错2050


“清官难断家务事”。老人的做法虽然“合法”,子女赡养老人是法律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但是,这类重男轻女的做法无疑自食其果。对此,女儿大部分选择接受现实;法院则支持老人的司法主张。

然而,如果女儿的经济实力,无法满足老人的要求;相信法院会酌情考虑。具体情况,还要看住院医疗费的多少;以及老人有没有“社保”等等。前期老人留给儿子多少财产,以及儿子和女儿目前的经济状况,都在法院的考虑范围之内。

其实老人不仅仅需要儿子和女儿一起承担医疗费用,而且还需要子女共同来照顾老人。虽然特别是在农村,此类偏心的现象比比皆是,但是,给一个大家庭带来了不和谐的隐患。最终的受害者,还是老人自己。

受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影响,很多长辈十分偏心,喜欢将大部分财产留给儿子。认为女儿是泼出去的水,嫁出去的人;已经不是自己传宗接代的重要人物。可是自己的偏爱的儿子又不争气,如果媳妇再不贤惠的话,老人的晚年将十分悲惨。

现在社会上,父母生病住院,儿子不管女儿来管的事情实在太多了。如果女婿孝顺一点,抚养老人的担子主要落在女婿身上;女婿否则也不会有“半个儿子”的称呼。但是,抚养是一回事,心甘情愿是一回事。

老人一碗水端不平,这个结打不开往往造成诸多家庭矛盾。如果题主所指的事情,最后老人赢了官司,却输了道理;伤了女儿的心,儿子未必感激他们。

如果老人一意孤行,谁也没有办法;但是,女儿惹不起还躲不起吗?因为高额结婚彩礼的事情,封建思想的老人们,拆散了多少对原本可以顺利结婚的男欢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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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燕青


合法吗?赡养义务并不以继承多少来承担

先谈下法律,赡养义务,关于钱这一块,目前仅仅只有以下情况可以免除

第一,老人对子女没有履行抚养义务,存在虐待,故意伤害等犯罪行为,那么经过证实,子女就可以不履行赡养义务,这个赡养义务,当然包括给付医药费,比如本案如果女儿证明老人过去虐待她如何如何,那么可以免除。

但是这种仅仅财产分割不均是不算虐待的

第二,女儿非常贫困,没有经济收入,家庭收入都不能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这种情况下,等于想让履行赡养义务,想给钱都没钱,那么不出钱当然也不算不履行赡养义务。

除此之外,子女就必须履行赡养义务,这个义务就包括给医疗费。

因为法律上,并不会因为父母是否偏心,对谁给付的钱多来判定责任。

你可以理解成,因为父母都承担了抚养的义务,那么被父母养大当然也有赡养的义务。

这时候有人会问,如果是写了协议,私下约定了,钱给儿子,然后以后生老病死女儿不管呢?这种协议是否有效?

答案是,这种协议无效

为什么呢?因为虽然法律规定了,只要老人同意,几个赡养人之间可以自己决定彼此的赡养义务,比如你负责吃喝,我负责住宿这样,但是协议内容并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

而赡养义务就属于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并不能因为协议而免除。

作为赡养人,更不能以我放弃继承权我没有得到钱,来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合理吗?重男轻女,估计女儿难自愿

合理吗?估计没几个人说合理,毕竟这就是典型的重男轻女,对于女儿来说,估计也认为,生病本应该老人花自己的钱,老人没钱,平摊也理解。

因此,个人建议还是多商量,能够商讨出一个解决方案,比如儿子是不是可以多出一些,女儿可以多出力照看。

作为老人,完全没必要让自己的儿女因为这样的事情,闹的关系不和睦。因此能不能从中调解个合理的方案。

想象下,虽然这事是可以通过法律起诉来解决,但是老人生病住院,儿子女儿还忙着打官司纠结怎么出钱。

估计等纠结出来结果了,老人在医院等钱看病都等不到医了。


廖彩琳律师


法律上对儿女的继承权与赡养义务,是同等对待的。所以儿女在赡养老人,包括老人生病花费上,也是同等对待。你养我长大,我陪你到老,这是人间亲情的体现。

但现实中,其实大部分继承权都是儿子拿着,赡养也主要是由儿子承担。尤其是在农村,包括城市,如果儿女双全的话,女儿很少拿到财产继承,或者是拿到少部分的财产继承。

前一段时间不是中国有一个著名企业家,女儿跟着创业奋斗很多年,然后企业管理权以及产权分配,主要还是由儿子继承。

回到题主问题,老人已经将所有家产都给了儿子,那么儿子就要负担老人今后主要生活支出,包括生病治疗。

从法律角度来说,谁继承,谁赡养,儿子继承了就要担当主要赡养义务。

作为女儿,没有得到家产的分配,但也有赡养义务,不过是处于次要地步。这时候,平摊治疗费显然是不合适的。

从民间情理来说,一般也都是由儿子负担老人生老病死,女儿只是发挥辅助作用。

当然,如果儿子家庭条件一般,而女儿比较富裕,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支援。但这是另一个层面的意思。

单纯从题主这个问题来说,合适的处理办法应该是,老人已经把所有家产都给了儿子,那么首先根据这些财富的价值,用于支付医疗费。如果这些财产不够支付医疗费,剩余部分,再由儿子与女儿共同负担,这样就比较合理。

如果老人已经给儿子的财产,不用于支付治疗费,那么直接要求儿子女儿平摊治疗费用,显然是不合适的。


波士财经


我父母的房子给了哥,哥给姐买了四居室。老妈生病后雇三个保姆,住在姐家,哥说他付保姆钱和全部日常开销,但姐有些钱不愿意张嘴向哥要,我和老公商量就给姐10万做补贴。不想姐辛苦还要出钱。

妈妈的工资卡给了条件一般的大姐。妈说有了姐姐后,大姐就被二姨抱走,二姨无子女。虽然二姨家生活比我家好,但妈总觉得愧对大姐。大姐结婚晚,找的老公是我家唯一的工人。下岗了,又不愿意到我哥公司打工。和他们相处有时觉得有点儿别扭,小自私,不太像亲姐妹。大姐退休后,每周去姐姐家看妈一次。后来姐姐也退休了,收入低了一些,妈妈的花销也多了,妈就把工资卡从大姐手里要回来了。

妈妈半自理时,大姐已退休。哥让我问她,能不能白天照顾我妈,每月给她两个保姆的工资,再全款给她买房。可她不干,说自己身体不好,家里需要照顾。后来,哥还是给她买了房,因为哥知道妈妈心疼大姐。有点儿啰嗦了…… 不说了。

总之,父母有病,孩子不一定能亲自照顾。如果需要钱,应该先花父母的积蓄,再子女凑钱。子女每家情况不一样,不可能均摊。应本着自愿尽力的原则,家里才能和谐。家人尽量互相理解吧!


孟阑


老人这样做确不合理,最后不光会让女儿心怀不满,更有可能会彻底疏离儿女之间的兄妹之情。但凡稍微明白事理的老人,都不会做出这么过分的事。


如题所述,一位老人身患重病,治疗费用共计需要整整80万元。但他在病痛当中的所思所想,并非是想法设法让自己战胜病魔,而是想着如何给儿子谋求利益最大化,哪怕不惜牺牲女儿的切身利益。

老人思前想后,想出了这么一个办法:他先是将自己的毕生积蓄全给儿子,然后再让儿女一起负担自己的治疗费用。不得不说,这个想法如果让女儿知道了,肯定会让她大失所望,甚至让她满腔怨恨。因为这一想法,明显是在“重男轻女”的传统思维下应运而生的,意图通过压榨女儿的身价财产,来尽量减少儿子的经济负担。

如此一来,女儿会在“老人偏心”的意识支配下深感不公,甚至酝酿出满腔仇恨。这份仇恨很有可能会让她和老人恩断义绝,也有可能会让她和兄弟反目成仇。退一万步说,即使女儿选择就此忍气吞声,她的丈夫也绝不可能咽下这口气。所以,老人此举也会把女儿推入婚姻破碎的万丈深渊。

老人唯一正确的做法应当是,先用自己积蓄支付医疗费用,不足部分才让儿女均摊。像题目中的那种做法,除了离心离德、毁掉亲情外,便没有任何作用。


冰焰


大实话:是否合理,主要看老人给儿子的家产有多少,少的话就应该儿女平摊。

在大多数老人的观念里,儿子才是作为财产继承和传宗接代的人选,而对于女儿,一般则会被放在照顾自己晚年生活的角色上。但是,在当今男女平等的观念逐渐被大多数人接受的大环境下,这样的思想显然是无法被接受的。

最近,就有网友给我发来这么一件事情,故事说的是李女士的父亲今年已经70多岁了,膝下有李女士和李女士的哥哥两个孩子。不过,在李女士嫁人以后,父亲就把财产全给了儿子,并且父亲也是一直跟着儿子在一起生活。

但是,不幸的是,父亲去年患上重病,治疗需要80多万,然后父亲要求李女士平摊这个住院费用。李女士则认为,哥哥拿了父亲的全部财产,那么就应该由哥哥来承担这个住院费用。

可能大多数人看到李女士提出的这样的想法都会感觉挺在理的,是啊,父亲把家产给了儿子,凭什么到生病了却要让女儿来平分医药费,但是,这个还是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说的。

首先要看的是老人给儿子的这些家产到底有多少,打个比方来说,老人本来就没有多少钱,可能全部家产给了儿子也就是几万块钱,而这些和八十多万的医药费相比起来,真的可以说是杯水车薪。说现实一点,如果说老人把家产给了谁,谁就要承担全部的养老责任,这也是不公平的。毕竟,这个家产是有多有少的,而这个医药费也是有多有少的。而女儿如果说是拿着这种事不放的话,也是不合适的。

然后,就子女的养老责任来说,从法律上来讲,无论这个老人把家产给谁,做子女的都应该是承担养老责任的。毕竟,子女为父母养老,对应的事情是父母把子女养大成人。只要父母把孩子养大了,那么子女就应该承担养老责任,而女儿这样说这样做是肯定不适合。

那么,这件事该如何解决呢?其实也很简单,现在无非就是李女士因为家产的问题跟哥哥有分歧,那么,现在就是需要让李女士的哥哥把之前父亲给的家产先拿出来用于父亲的治疗。然后,如果不够治疗费用的话,那么两兄妹则应该再进行分担。

这应该就是最好的解决方案。如果说李女士一直抓着之前父亲把家产给哥哥这事,然后进行道德上的压制,那就真的说不过去了。

所以,通过这件事还是希望无论是做子女的还是做父母的,一定要有一个感恩的心去看待有些事,在做事的时候也要多考虑一下对方的感受。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大实话


分割线………………………………………………………………

没想到有这么多人阅读和回帖~

人和人相处,是有底线的,我的底线不是钱。那天看到这个问题,正好家里有这个情况,所以来吐个槽。老人的钱,就算一分钱都不给我们,我绝对不说不争。但碰到事情要我们出钱又出力,我做不到没有丝毫想法。做为一个媳妇,知道后不吵不闹,也不觊觎公婆的房产,自认为已经做得不错了。

有人说我最后一句话说得太狠太过分,幸灾乐祸。不好意思,我不是圣母,你对我好,我必定对你掏心掏肝;你对我不好,落井下石的事我做不出来,顶多也就隔岸观火。我的道德水准还没达到以德报怨的地步,况且又不是我的血亲。你们道德高尚,别人给你一巴掌,你还能去给别人揉揉手,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但实在是做不到。


猫头鹰型人格


碰到这样的事情也真是没有办法,老人偏心,儿子狠心,女儿善心。

刚好我身边就发生了一件这样的事情:一位老人今年83岁了,家里所得的一切包括拆迁赔偿款和其他财产都给了儿子,平时自己回乡下去住,自食其力倒没有什么。

一个月前被查出癌症,这一下矛盾就出来了:因为家产都在儿子那里,女儿都认为不该出钱,有意让儿子出钱给母亲治病;儿子自知得到的家财,不拿钱给老人治病也说不过去,但是却感觉到有100个不情愿,非常消极;老人心疼儿子,怕儿子花钱,就自己决定不治了。

老人把一切责任都揽在自己身上,既不让儿子掏钱,也不让女儿为难。“反正这个病也治不好,80多岁也该死了,就不如别花冤枉钱治疗了。”

但是女儿们心疼老人,却不愿意了,最后提出来:“要尽力治疗,花费几个子女平摊。”

这样皆大欢喜,老人顺利地进行了治疗。




从这里可以看出,老人把全部家产都给了儿子,一旦老人有病了,治疗费却要儿女们平摊。这看似不合理,但也没有办法。

并且作为女儿,按照法律规定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无论得到或者没有得到父母的财产?都有救助老人,并负赡养老人的义务。

当然,考虑到亲情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儿子应当主动一点、多担当一点,作为女儿也应当分担一点,互谅互让,这才是最好不过的了。


法重情深


家产给儿子,父母治病费用要女儿一起平摊,这叫事儿吗?我家就是这样。我家一个弟弟,两个姐姐,农村的家,家产自然都是儿子的。父亲生前脑梗几次住院,后来又摔伤换股骨头都是我们姐弟平摊的费用,后来父亲去世也是我们姐妹出的费用,弟弟没有拿钱,最后剩下的钱除了给老太太他还拿了一点。我一直都是父母的药店,他们从病了凡是不住院吃的药常年的是我供着,父亲从病到去世二十几年都是我给买药,现在母亲也是从06年开始一直吃药,我们姐妹真的没有和弟弟计较过。都是一家人如果真的什么都要求公平平均的话,那亲情就淡了。为父母付出的多了等他们百年之后你会没有遗憾!今年母亲住院三十多天,都是我一个人陪着的,医疗费是三个儿女平均的,可生活花销都是我一个人出的。其实出也就出了只是老人都没有说一句公平的话,心里还是有点不是滋味!做父母是也不是事情做的就是对的,为人儿女多理解吧!


云淡风清627


那就说说我得爷爷奶奶吧!4个儿子一个女儿,加上从小把我养大的,也算一个子女,家里就是有钱的出钱,没钱的出力。其实最后呢,都是爷爷奶奶自己出钱。怎么说呢?只要爷爷奶奶住院,需要各种检查费,住院费,那肯定是我四叔拿钱,一般每天不离身的照顾,就是二大娘,姑姑,和我。大大爷也就是老大,和大大娘因为是公家人,所以没有那么多时间,一般都是晚上去待会,或者礼拜天去照顾一晚上,二大爷因为在叔叔公司上班也是挺忙,但是时间都是随时都有去,爸爸呢在外地,回来照顾就是贴身照顾,如果只是一般生病,一般爷爷奶奶大爷大娘都不会让他回来。四婶呢,孩子还小,所以一般也是每天看看去,其他子孙呢上班的上班,上学的上学,看孩子的看孩子,都是偶尔去看一下。家里人关系的,是非常融洽的。为什么这样说呢?其实家庭关系大多都在于父母如何处理,爷爷奶奶出院以后,会把花了多少钱,谁出的钱,然后统计一下,能还多少还多少,还不上的会慢慢还。贴身照顾的会给几百,一千,两千,以表示我们辛苦了。是必须要我们收的。所以说爷爷奶奶没偏没向的。而且我爷爷奶奶从来不说嘴,不学嘴。所以兄弟姐妹间相处都是非常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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