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鐵路局規劃與標準研究院招聘編輯、財務、管理,你合適嗎?

國家鐵路局規劃與標準研究院招聘編輯、財務、管理,你合適嗎?

  國家鐵路局規劃與標準研究院(以下簡稱“院”)是國家鐵路局所屬在京事業單位,主要為鐵路行業發展提供規劃與標準研究服務。

  根據工作需要,院現面向具有工作經歷的社會在職人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6名。擬招聘崗位為事業單位在冊正式人員崗位,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錄)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應聘人員的工作經歷、年齡計算截至到2019年10月。

  (二)具體崗位及條件

國家鐵路局規劃與標準研究院招聘編輯、財務、管理,你合適嗎?

  二、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

  2019年10月25日至11月4日。

  2.報名方式

  報名人員通過電子郵件報名,郵件及附件標題按以下格式註明:姓名+崗位名稱,郵箱地址:[email protected]。應聘人員須按崗位進行報名,每位報名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

  3.報名材料

  報名人員下載、填寫《國家鐵路局規劃與標準研究院2019年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附件2),連同居民身份證、工作證、學歷學位證書、執(職、從)業資格證書以及崗位資格條件所需的證明等材料的掃描件及近期1寸證件電子照片,壓縮打包後發送至報名郵箱。

  4.資格初審

  院將根據網上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初審,符合條件的確定為參加考試人選,並在國家鐵路局網站公佈,請注意查詢。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二)組織考試

  考試採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1.筆試

  筆試主要考察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等。參加筆試人員憑本人身份證原件進入筆試考場。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總分100分,成績不低於60分方有資格進入面試;進入面試人選,按1∶3比例從高到低確定。所有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均低於60分的崗位,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筆試結束後,將在國家鐵路局網站公佈進入面試人選名單,請注意查詢。未進入面試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2.資格複審

  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於面試當天現場提交有關材料進行資格複審,資格複審所需材料如下:

  (1)《國家鐵路局規劃與標準研究院2019年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貼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加蓋現單位公章的應聘人員基本情況和同意報考證明(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政治面貌、現職務級別、專業技術職稱、學歷學位和簡歷情況),並明確是否同意報考。

  (3)證明崗位條件所需工作經歷的人事任免通知或勞動合同等材料的原件或複印件(複印件需加蓋現工作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4)身份證和工作證的原件及複印件。

  (5)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6)報考崗位要求的執(職、從)業資格等證書的原件及複印件。

  (7)應聘人員居民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

  缺少上述材料或提交材料不符合報考崗位資格條件的應聘人員,均不能參加面試。

  3.面試

  面試總分100分。面試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專業能力、綜合素質以及崗位匹配度等。面試時間、具體事項和要求另行通知。

  (三)體檢、考察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總分100分,其中:筆試成績佔50%,面試成績佔50%)由高到低,按照聘用人數與體檢考察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參加面試比例低於1∶3的崗位,確定為體檢考察人選的綜合成績還不得低於70分。體檢程序、標準按照國家有關體檢程序、標準執行。

  (四)公示、聘用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對確定擬聘用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按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係。

  (五)其他

  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按該崗位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遞補人選。

  三、有關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在下列網站公佈,供應聘人員查詢和社會監督:

  1.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http://www.mohrss.gov.cn/服務之窗/招聘招錄/中央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2.國家鐵路局網站(http://www.nra.gov.cn/組織機構/事業單位/規劃與標準研究院/公告公示)。

  (二)本次公開招聘按照有關規定實行迴避制度。

  (三)應聘人員應按照規定的時限及要求,配合完成各項工作。未能按照規定時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應聘資格。

  (四)應聘人員應保證提供的各種材料真實、準確,招聘過程中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舞弊等行為,取消應聘資格。

  四、聯繫方式

  聯繫人:謝女士

  電話:010-51899751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廣蓮路1號B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