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如欧洲和日本,他们的互联网企业咋就不行了呢?

2019年“全球市值最大的21个互联网公司”榜单新鲜出炉了。

上榜的中国企业有:阿里巴巴、腾讯、美团、京东、百度和网易,总共6家,排名最高的是阿里巴巴,占第六位。

上榜的美国企业总共有14家,占据全球前五名互联网企业,它们就是大名鼎鼎的微软、亚马逊、苹果、阿尔法和脸书!

两个国家加起来就已经占了20位了,最后剩下一个宝贵的名额,给到了日本:recruit holdings,是一家人力资源公司,其主营业务是网上招聘网站,排名第十一位!

发达如欧洲和日本,他们的互联网企业咋就不行了呢?

而欧洲的国家竟然没有一家互联网企业上榜。

明明已经是多年的发达国家,在通信技术上,欧洲和日本并没有比中国和美国差,甚至在某些方面,是远远胜于中国的,但为什么在互联网行业中,被美国和中国远远甩在后面呢?

互联网行业本身有其他行业没有的特性,那即是排他性和固执性。互联网行业竞争的,其实是人们对于电子数据工具使用的便利性和人们对互联网服务的需求和熟悉度。

美国作为世界上最先崛起互联网企业的国家,在一开始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进入欧洲市场,将它们本土互联网萌芽扼杀在萌芽之中。

发达如欧洲和日本,他们的互联网企业咋就不行了呢?

Mixi、DeNA、Gree曾是日系社交的三巨头,2010年代美国FaceBook、Instagram和推特进入日本,这些代表着强大美国的社交软件,迅速赢得了日本年轻人的喜爱,这也就导致了日本本土社交媒体软件还没多久就被冲击得一干二净。

中国的腾讯QQ曾经一统中国互联网社交的江湖,即使后来微信横空出世,也不能动摇QQ在人们工作中的重要性。

而中国之所以没有被来势汹汹的美国互联网企业给通化,全靠中国没有对外开放中国的互联网,不然的话,现在的互联网行业的局面还很难说。

再加上,已经成熟的互联网企业又怎会让欣欣向荣的新企业成功发展起来和它争地盘呢?在互联网行业,先崛起的巨头往往会为了巩固自己在市场中的地位而吞并后起之秀。

发达如欧洲和日本,他们的互联网企业咋就不行了呢?

在互联网企业,凭借一个好的ideal,就能够做出非常好的成绩。但也因为太容易被复制,一旦被互联网巨头发现有威胁或者有利可图,在没能站稳脚跟之前,他们就会强势收购或者瓜分这家公司。

实在不行,模仿总能行,靠着之前攒积下来的人气和品牌效应,很轻松就能够比这些原创者做得更好,最后比他们屈服。

这样一来,网络完全开放的日本和欧洲国家,压根就没有时间促成自己的互联网行业茁壮成长,最终惨遭“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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