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號轉網原理以及操作流程

攜號轉網服務,是指在同一本地網範圍內,移動電話用戶變更籤約的電信業務經營者而用戶號碼保持不變的一項服務。 簡單說就是,就是用戶可以帶著原來的手機號碼,更換運營商,更換後套餐可以辦理新運營商的套餐,但是號碼不變。攜號轉網不會變更號碼歸屬地市,但是對於當前打電話和流量全國化,這個也不影響用戶使用;

為什麼攜號轉網從2006年10月第一次官方提出到現在,還沒有始終未在全國範圍內普及

這個是因為攜號轉網不僅僅是電信運營商層面的業務流程改造,它牽涉到整個服務鏈條的同步升級; 目前得益於號碼管理平臺等各系統的投入,所以流程會更加簡化,官方發文預計2020年前全國普及

【辦理流程】用戶辦理攜號轉網服務,須先向當前簽約的電信業務經營者(以下稱為“攜出方”)查詢號碼是否滿足攜轉條件。

滿足攜轉條件的,用戶向攜出方申請獲得授權碼,併到擬簽約的電信業務經營者(以下稱為“攜入方”)申請辦理攜入,辦理完成後攜入方為用戶提供新的移動電話卡。

【攜轉條件】申請攜號轉網的用戶,應當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一) 申請攜號轉網的號碼已在攜出方辦理真實身份信息登記;

(二) 申請攜號轉網的號碼處於正常使用狀態(非掛失、停機等);

(三) 與攜出方結清申請攜號轉網號碼的已出賬電信費用,如有未出賬的電信費用(如國際漫遊費用等),與攜出方已約定繳費時間和方式;

(四) 申請攜號轉網的號碼與攜出方無在網約定期限限制的協議,或已解除在網期限限制;

(五) 申請攜號轉網的號碼入網已滿120日(自然日,下同)。

【攜出提供授權碼】用戶可以通過向攜出方發送短消息等方式申請攜出授權碼

對於滿足條件的,如無攜號轉網後受影響的業務,攜出方應當立即為用戶提供攜出授權碼;如有攜號轉網後受影響的業務,攜出方應當及時告知用戶相關影響和解決方案,並經用戶確認後立即為用戶提供攜出授權碼。

【攜入申請】用戶向攜入方申請辦理攜號轉網時,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 與在攜出方所登記身份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證件;

(二) 與申請攜號轉網號碼相對應的有效移動電話卡;

攜號轉網原理以及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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