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为了加强和规范水城县辖区道路的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全县人民出行创造一个有序、畅通、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经市、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批准,决定自2019年11月1日起正式启用水城县辖区内水城经开区、杨梅乡、营盘乡、花嘎乡、百车河景区及高家渡景区的17个电子监控设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5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以下路段电子监控设备依法对各类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经审核后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作为机动车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并实施处罚。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电子抓拍设备取证地点:
一、水城经开区路段(违停抓拍)
1、经开区文阁路农贸市场
2、经开区双元路东
3、经开区双元路西
二、杨梅乡路段(违停抓拍)
1、S212省道218KM+880m(姬官营交警执法站)
2、S212省道219KM+100m(姬官营至新街三岔路口)
3、S212省道211KM+700m(杨梅小学门口)
三、营盘乡路段(违停抓拍)
1、X246县道0KM+000m(威板高速-营盘、龙场出入口)
四、花嘎乡路段(违停抓拍)
1、X230县道89KM+800m(花嘎街上)
2、X230县道89KM+850m(花嘎街上)
3、花府路0KM+50m(花嘎街上)
4、花府路0KM+150m(花嘎街上)
五、百车河景区路段(违停抓拍)
1、X235县道0KM+100m(百车河景区街上)
2、X235县道0KM+350m(百车河景区街上)
3、法那学校门口(百车河景区街上)
六、高家渡景区路段(违停抓拍)
1、X246县道6KM+800m(龙场分岔路桥头)
2、X246县道8KM+900m(高家渡景区渡口)
3、X246县道9KM+100m(高家渡景区服务中心)
特此通告
水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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