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委原常委、祕書長,管偉新同志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日前,經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紀委監委對通化市委原常委、秘書長,吉林省委巡視組原巡視專員管偉新同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管偉新同志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他人為其提供的裝修服務,少支付工程款、低於市場價購買商品房、默許近親屬違規獲取工資報酬。以權謀私,收受他人財物。

管偉新同志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缺失,紀律意識淡薄,違規收受禮品禮金、以低價購房、少支付裝修費用等方式變相收受財物,其行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構成職務違法,應予嚴肅處理。同時,鑑於管偉新同志能夠自動投案,如實交代違紀違法問題,認錯悔錯態度較好,按照“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原則,對其予以從輕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吉林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吉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管偉新同志留黨察看一年處分;按正處級重新確定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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