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課後延時服務,家長究竟該不該適當繳費?

自在人生wub


公辦中小學為何要提供課後延時服務?課後延時服務會變為補課嗎?

課後延時服務的動機和目的非常單純,就是為了集中解決“三點半”問題: 我國很多地方小學放學時間是非常早的,差不多都是在下午四點左右;而這個時間點,恰好家長們都還是處於上班的時間段,毫無疑問孩子的接送就成了一個難以解決和安排的事情,畢竟爸爸媽媽們也不可能天天請假接送孩子,除非有的家庭裡有老人幫忙接送孩子。教育部下發的《關於做好中小學課後延時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就是利用學校自身優勢積極開展課後服務,是一種有限資源的合理利用,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同時更能夠幫助家長們解決接送孩子困難問題,是一個非常好的利民惠民的舉措!


關於課後延時服務過程中,會不會把服務變相為“補課”的問題,教育部有明確規定: 要求堅決防止將課後服務變相成為集體教學或“補課”。學生及家長希望課後提供哪些服務呢?據相關調查顯示: 有41%的家長希望學校可以安排教師陪孩子完成作業或進行一定的學科輔導;有超過26%的家長希望課後服務可以為孩子提供藝術類課程學習,例如音樂、美術及書法等;有不少於21%的家長希望延時服務能夠為孩子提供體育運動等遊戲活動;有11%的家長希望為孩子提供STEAM類課程。


課後延時服務屬於額外勞動付出,服務教師有獲得報酬的權利,享受服務家庭適當繳費合理合法!

對於課後延時服務,教育部的統一性規定是: 必須堅持公益性導向,不得營利。教師參與課後延時服務屬於額外勞動部分,適當獲得報酬或補貼,都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對於給予參與課後延時服務教師的報酬或補貼的費用來源,各地的具體做法略有不同。例如上海採用的是完全由政府統一採購埋單的方式,增加財政計劃開支,讓課後延時服務完全免費。而在江蘇的做法則是: 在有條件的地區,課後服務產生的費用可主要由地方財政支付;對不具備條件但有課後服務需求的地區,所需經費主要由政府補助、學校支持、和家長合理分擔等途徑予以解決。

另外,江蘇針對課後延時服務費用問題,又提出了新思路: 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在核定中小學校績效工資總量時,對開展課後服務的學校,適當增核績效工資總量,而增核的績效工資總量,主要用於參與課後服務教師的分配。對學校外聘的參與課後服務的社會專業人員,可由雙方協議確定有關勞務報酬,所需經費可從收取的費用中列支。



教師和學生參不參與課後延時服務,都應該是自願的,不應存在強迫。

2017年2月24日教育部印發並實施了《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中小學生課後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特別強調指出: 中小學生是否參加課後服務,由學生家長自願選擇。中小學校開展課後服務工作,要事先充分徵求家長意見,主動向家長告知服務方式、服務內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長申請、班級審核、學校統一實施的工作機制。課後服務要優先保障留守兒童、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等亟需服務群體。對於家長要求在校外另行實施的,中小學校要主動提醒家長選擇有資質、有保障的課後服務機構。


《意見》同時指出: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進一步強化擔當、落實責任,統籌規劃各類資源和需求,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努力形成課後服務工作合力。參與課後服務的學校、單位和教師給予適當補助,嚴禁以課後服務名義亂收費。要把課後服務工作納入中小學校考評體系,加強督導檢查。要創新工作機制和方法,積極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課後服務工作模式。


結束語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中小學課後延時服務堅持自願原則,積極參與其中提供服務的教師理所當然地應當得到報酬或補貼,這些費用的來源主要是當地政府財政計劃性開支,對於經濟有壓力的地方,可以適當收取家庭的費用,但是有一個大前提,那就是“只能是公益性的,不得營利”!


自在人生wub


我生活的這個縣城,今年也開始小學延時服務了,延時服務到底能走到哪一步會怎麼樣誰也不知道。因為事情都是一直在發展的。記得我上小學的時候,每天下午加一節課,五年級的學生。後來班裡邊出了事故,全縣就把加這一節課給取消了。今年又開始了這樣的延時服務,一轉眼20多年過去了。我覺得網上的話題不要太多,越關注越討論事兒越大。不管怎樣說,現在的延時,延長了多少時間和學校怎樣延時,多少總算是延時了,目前也沒有讓繳費,這總是一個好的現象。我覺得有時候職業不同,站的角度不同,考慮問題也不同。說良心話,小學延時到5點,如果讓繳費的話,我可能會選擇不讓孩子在學校延時。但是如果延時人家又講了東西,那沒辦法,那也只好選擇繳費,讓孩子在學校延時。我們必須把延時的目的搞清楚,延時是為了什麼?在延時的階段,是不允許講課,不允許推進教學進度的。至於延時給看班的老師發錢,我覺得如果是每個老師都輪流的話,加錢也可以,但是費用誰出?學校應該採取調查問卷的形式,或者聽證會的形式,聽取意見以後在決定。我知道有一些老師,尤其是班主任放學把學生留下來用學校的教室加一節課,錢裝在自己的腰包裡,這種行為我不認可。總之一切都公開公正,老師的工作好做一點,學生的家長得到了實惠,這才是關鍵。


放慢腳步去長大


我校分校部是住校的,一週一接送。居然有家長強烈要求一月一接送,否則太麻煩了。這種只生不養認為學校應該全面負責的人真不該要孩子。





Xianyunyehe450217


這個問題是引起廣泛討論的難題,但我認為,凡是服務,都應該交費。

首先,學校屬於公益性的事業單位,本身不能創收,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連學費都不收,國家下拔的款項都有精確的預算,教職員工的津貼都是根據其勞動付給的。課後延時服務所產生的費用從哪裡來?學校自身肯定無法承受。如果有國家投資,那就另當別論了。

其次,延時服務,既不是把學生關在學校裡讓他們自由活動,也不是讓他們在教室裡繼續課程學習。其服務內容的要求,可能會超過學校現有的條件和設備,需要採購。有些服務內容,可能會需要專業人員,需要聘請或培訓。即使什麼也沒有增加,水、電等費用肯定有,學生活動的場地也是需要維護、清掃的。這些都會產生費用。

再次,延時服務,必須有老師維持保護,安全問題也一定由學校承擔。免費服務不應該承擔責任,承擔責任就不應該是免費的。因為畢竟老師是通過付出勞動獲得工資的普通勞動者,從《勞動法》和《教師法》來看,也得保障教師的合法權益。如果老師參與了延時服務,付給老師報酬就是合理的,錢,恐怕只能由服務對象付了。

當然,收取費用,應當合理核算,學校不可以把延時服務當作專項收入,而家長,也不應該要求老師義務付出。尊重勞動,是社會進步的表現。


胸懷寬廣


這樣做是為了方便家長,減輕了家長的負擔,適當收費是應該的,家長也是自願的,不然你可不參與,本人認為沒什麼不妥。


茶香73403


幼兒園最初建立,就是為了幫助家長照管孩子,解決勞動力問題的.幼兒園是一個服務性單位,確實應該根據家長要求提供服務. 這一點必須要認清楚. 我們幼兒園的接園時間定為,下午4:40_5:10 有半個小時的時間. 而老師的上班時間,要算到5:10.如果孩子接得早,那麼可以提前下班,如果到5:10,也算是正常下班.這一點須同老師講明. 另外,我們還安排了延時班,每天下午延長一個小時,讓幼兒學習一些藝術或者其他特長,家長可以適當交一些費用,比如一個月20塊錢.(我們幼兒園收費低,一個月加伙食費大概120元).延時班的費用可以給老師提成. 這樣就解決了家長和老師的兩大問題,同時孩子還可以學到一些東西. 希望對你有幫助. 再聽聽其他人的意見建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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