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亞迪公司事業部忙時要求員工加班但不給加班費,用閒時調休,這樣合法嗎?

楊成165309755


企業安排加班,是否支付加班費,法律有明確的規定。企業不支付加班費而調休,是否違法,應該區分不同情況,區別對待。


一、正常工作時間加班。


勞動法第41條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我國《勞動法》第4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因此,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企業安排加班應該在1個小時以內,特殊原因也不能超過3小時。如果企業安排的加班時間超過3小時,或者每月超過了36個小時,那麼毫無疑問,企業是違法的行為。


對於安排加班的,企業應當支付不少於工資150%的工資報酬。簡單的講,如果你日工資是100元,如果企業安排加班,那應多給你支付50元。這一天,你就獲得了150元的工資。


對於這種情況,法律沒有規定,企業可以通過調休的方式代替支付加班費。如果企業拒不支付加班費,那也應該是違法的。


在正常工作日時間安排加班,比亞迪公司應該支付員工加班費,而不應該通過調休的方式來代替加班費。這是違法的。



二、休息日安排加班。


通常,休息日指的是普通的週六和周天,不包括法定節假日的情況。


我國《勞動法》第4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休息日安排員工加班的,可以安排調休。如果不調休,那應該支付給員工不低於200%的工資報酬。


比亞迪公司如果是在休息日時間安排加班的話,是可以在閒的時間進行調休的。如果不調休,那就應該發放加班費。


在這種情況下,比亞迪是不違法的。



三、法定節假日安排加班。


我國《勞動法》第4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勞動法規定了很多的法定節假日,比如春節、清明節、端午節、五一勞動節、國慶節、元旦等。在這些節假日安排加班,企業需要支付給員工不低於300%的工資報酬。


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加班,必須支付加班費。法律沒有規定企業可以進行調休。企業也不能擅自通過調休的方式,拒不支付員工的加班費。



但是在現實中,很多企業對勞動法的這條規定,執行的並不很好。有的企業在安排員工無償加班,既不調休,更不要說發放加班費了。而廣大員工,也很少因為這個去舉報或者反映。調休或者加班費,已經成為了人們默默接受的方式了。


綜上所述,比亞迪安排員工加班以後,通過閒時安排調休,並不都是違法的行為。根據三種不同的情況,我們要做進一步的具體分析和討論,以便更好地維護員工的利益。


職場百靈鳥


我們公司也是這樣的,我喜歡,誰家還沒有事情,誰還不出去旅遊啥滴,有加班時間就可以調休,不扣工資😄

否則我出去玩半個月回來不就錢包流血,工資卡破產啦😄

我們同事都喜歡,開個家長會,照顧一下家裡,只要公司沒有急事,大事,隨時調休,挺好😄

至於合不合法不知道,沒有了解過,我們加班也可以不調休,系統申請一下,有加班費,好像沒人要加班費,具體沒有了解過,我不是HR


吃貨傳萍說養生


1、用人單位在法定節假日要求員工加班,不給加班費但給相同時長調休,不合法。

2、公司加班應當按照下面的法律規定及標準支付加班費,若沒有足額支付,則是違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但法定休假日工作不能以調休替代。


企業管理胡金華導師


在職場混跡這麼久,如果總以勞動法來看待公司的安排,那幾乎很少有公司滿足條件。看到這個問題,值得慶幸的是,還可以用閒時調休,對於很多企業來講,加班從來都是義務加班,沒有加班費不說,連加完班後的打車費都沒人報銷,但依然有很多人繼續幹著。
對於這件事情,銀桑來說下自己的觀點:

1、將心比心,能夠給你調休的企業已經不錯了。

銀桑所在的互聯網公司在這點上也做得還算不錯,每年的Q4季度都會把週末雙休變成單休,然後把加班的時間調整到和年假一起放,也就是延長了年假,但沒有任何人嚷嚷著要加班費。
為什麼呢?
首先,Q4季度是年度末衝刺業績的時候,比平時會相對忙一些,週末加班1天可以理解。
其次,雖然沒有加班費,但企業並沒有讓大家義務加班,你的假期時間不會少。
最後,把加班時間與年假合併在一起,因為業務關係,年前基本上沒事情可幹,與其在公司混時間,倒不如早點放假,延長年假,讓員工早點回家過年。
綜合來看,員工的利益並沒有得到損失,反而大家也更期望這麼做,誰不希望過年在家多待些日子呢,法定的7天年假,著實不夠用。
所以,在銀桑看來,調休是可以接受的。

2、企業招聘從不確人,你不接受,多的是人幹

可能這個觀點呢,不符合很多以勞動法為價值觀的人群,但是這個觀點卻又是赤裸裸的現實。
作為企業來講,如果發出一個指令,員工們並不服從,要麼指令危害到了員工的人生安全,要麼就是員工不服從管理。
從常規角度來看,大部分員工都是服從管理的,對於企業的指令都選擇默默忍受。對於少部分不服從管理的員工,我們稱之為“刺頭”。對付刺頭的辦法就是殺雞儆猴,或者直接幹掉。
比亞迪公司的做法,其實並沒有過於出格,僅僅是把時間資源都集中在業務繁忙的時候,將優勢資源集中而已。況且並沒有剋扣休息時間,僅僅只是調休,所以在這種不算出格的情況下,員工們如果不能服從管理,那基本上等待的就是被辭退。
別提什麼賠償金了,企業有一萬種辦法讓你拿不到賠償金,所以大家混跡於職場,還是謹慎權衡一下利弊吧。

3、可能部分員工也是這麼想的。

你想呀,按照正常休假,那也只是週末2天。對於高強度工作者而言,休息2天著實不算什麼。
對於外出務工人員而言,與其週末休息2天,倒不如把假期能夠集中以下,坐車回老家探親啥的,哪一種員工更容易接受呢?
對於不同的工作強度和行業,員工們想休假的方式都會不同。
綜上所述,無論什麼情況下,超出勞動法範疇的事情,企業都需要和員工協商制定,最好不要強行執行。而作為員工,只要根本權益沒有受到侵害,短期內調整下休假時間,度過這段業務繁忙的時期,其實也是可以接受的。
以上僅作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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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桑筆記


筒子們,要從2個層面來分析和判定:

1、比亞迪公司是否申請了綜合工時制,如果申請了綜合工時制,原則上公司是可以進行整體上的工作時間安排,只要保證6個月內工時合法合規,同時加班費按照法律支付,加班費標準 正常工作日加班1.5、休息日加班2、法定節假日加班3。休息日加班法律規定優先選擇調休的!!

2、比亞迪沒有申請綜合工時制,就要嚴格控制每月工作時間21.75*8,月加班不超過40小時。加班費標準如1,休息日加班政策如1。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Kevin付強


做為比亞迪員工,我深有體會。標題內容確實屬實,週末加班可以調休,對於這點我們可以接受。但我們平時晚上經常加班,算義務勞動,沒有一毛錢的。可惡的是,辦公室還有晚上值班表,這個雖然是自己辦公室制定的表,但公司管理也默認了。你晚上不來義務加班,哈哈你月底績效扣的你心滴血!


用戶8993574192133


我們國企不僅要求加班,還要要求不能要加班費,最扯蛋的是明明一個月全部時間上班,但算工資的時候工天卻不能超過26個,理由就是勞動法規定加班不能超過四天,你天天上班了也只能算加四個工天,節假日更是要值班還不能算加班不給調休,對中國中鐵的員工來說,五加二白加黑已經是常態。


孤獨狐


沒人逼著你幹,你可以不幹嘛,自己回家創業去,想啥時候休息都行,公司有公司的考慮,公司如果不降低成本就沒有利潤,那你就沒有工作可做,做人要懂得知足和感恩


公子維546


不合法,因為深圳勞動局明確規定加班是要給加班費的!另外一個月加班不能超過48小時。


安順新聞1


能給你個工作幹就不錯了,比亞迪沒有政府扶持都活不下去,你以為其他的工廠日子好過嗎,醒醒吧,多長點見識,多學點東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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