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瀋陽皇姑國防醫院發佈虛假廣告被罰3.8萬元

當事人通過互聯網發佈含有“獨有的2項國家專利技術‘AMI腺體免疫再建療法’和‘RFA可視針孔超微創技術’”“一次性治癒不復發”“無一人復發”“254631例患者康復”等內容的廣告。當事人在廣告中使用的對服務的內容、提供者、銷售狀況、曾獲榮譽,以及統計資料、調查結果等信息均與實際情況不符,且無法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驗證,違反了《廣告法》第四條、第十二條第二款、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和第(三)項的規定。依據《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2019年6月,瀋陽市皇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停止發佈違法廣告,並處罰款3.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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