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推進銀行領域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將有章可循

瀋陽網、沈報融媒訊(記者崔嚴通訊員嚴怡娜)4月12日,記者從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一庭獲悉,近日,中國銀保監會遼寧監管局和遼寧高院聯合出臺《關於發揮行業調解優勢推進銀行領域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旨在推進銀行領域矛盾糾紛調解與訴訟有效銜接,推進完善銀行業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

為確保訴調對接機制“無縫銜接”,《意見》明確,全省法院依託訴訟服務中心建立和完善訴調對接平臺,積極吸納符合條件的銀行業調解組織專兼職調解員加入人民法院特邀調解組織和特邀調解員名冊;在人民法院設立工作室(窗口),開展駐院調解;加強訴訟與非訴訟解決方式的有機銜接,規範流程管理,有效開展繁簡分流和調解速裁工作,切實維護當事人權益。

關於調解組織調解效力問題,《意見》指出,對人民法院委託和委派銀行業調解組織進行調解達成協議的或已與法院建立完善的訴調對接機制的銀行業調解組織自行組織調解達成協議的,銀調組織應當告知雙方當事人,該調解協議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或申請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一方當事人不履行或不適合履行經司法確認的決定或者公證文書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依法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意見》還就培訓指導、經費保障、普法宣傳等方面工作作出說明。

近年來,涉銀行業金融機構案件不斷呈上升趨勢。去年底,遼寧省銀行協會建立遼寧省銀行業糾紛調解中心(以下簡稱“銀調中心”),由遼寧銀保監局主管,作為銀行業糾紛調解組織,依法化解銀行業糾紛。遼寧高院以此為契機,延伸訴調對接觸角,主動與省銀保監局建立對接關係,研究開展訴前調解工作;加強對下指導,制定中級、基層法院開展對接工作實施辦法,召開工作推進會,積極推進銀調對接工作。目前,銀調中心已在全省完成4箇中級、基層法院的對接,受理10件涉信用卡糾紛案件,成效初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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