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設計了自己的LOGO,如果要在特定商品上獲取專用權的話,是需要再申請註冊商標的。企業設計了LOGO只是擁有了這個圖形的著作權,這種權利只能防止別人在商業用途上使用和我們相同的圖形,卻不能防止別人使用和該圖形近似的商標。
因為文字+圖形的組合商標比文字商標更具有辨識度,所以越來越多的企業熱衷於註冊組合商標。但對於設計師來說,想設計出好的組合商標還是很難的,稍不留神,設計師就會掉進下面這些“坑”。
1
用宗教符號做logo
如果用宗教符號做logo,很難讓所有人都接受。所以,我們在設計logo時一定要儘量避免使用宗教符號。
![商標logo設計的這些“坑”你都知道嗎?](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2
對各國文化不熟悉
我們在設計商標logo時,有時會因為不熟悉各國文化而讓僱主感到難堪。比如,美國人忌諱數字13,如果我們在給美國公司設計商標logo時使用了這個數字,肯定會讓僱主感到不愉快甚至難堪,認為我們不夠專業。
3
忽視廣告語和logo的契合度
如果把商標名、廣告語形容為“釘子”,商標logo就是“錘子”。我們在設計商標logo時,一定要讓商標名、廣告語與logo相契合,用logo這把“錘子”將商標名、廣告語這些“釘子”深深釘入受眾的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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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商標logo讓人產生不好的聯想
商標logo一旦讓人產生不好的聯想,肯定會使商標所承載品牌的美譽度大大降低。我們在設計商標logo時,應儘量避免使用一些容易讓人產生不好聯想的圖形組合,如下圖:
5
隨意使用人物肖像做logo
因為老乾媽、王守義等肖像商標的成功,一些商標設計師便熱衷於使用公司創始人的肖像做商標logo。
這樣做的好處是讓商標更有辨識度,容易讓受眾產生信賴感。這樣做也有壞處:一旦出現創始人的負面報道,會對品牌產生非常大的損害。所以,我們在設計商標時,要慎重使用人物肖像做商標logo。
商標權,即商標專用權,是指商標主管機關依法授予商標所有人對其註冊商標受國家法律保護的專有權。商標註冊人擁有依法支配其註冊商標並禁止他人侵害的權利,包括商標註冊人對其註冊商標的排他使用權、收益權、處分權、續展權和禁止他人侵害的權利。商標是用以區別商品和服務不同來源的商業性標誌,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顏色組合、聲音或者上述要素的組合構成。
大家在設計圖形商標時,一定要注意上面五個“坑”,千萬別掉進去。設計好後記得做近似查詢哦!如果您有專利、商標等知識產權方面需求或者疑惑,可以向西安合創匯知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求幫助,將會有專業人員為您及時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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